【导语】“啤酒唆螺”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四川外语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四川外语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 目录
篇1:四川外语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外语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所有推荐免试生均需参加我校9月下旬统一组织的推荐免试生考试。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文件将在9月上旬公布。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规定;报名考试地点由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规定。
四、符合教育部《20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各专业研究生。
五、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请向当地招生报名点咨询。
六、考试科目中除科目代码为101、201、202、203、311的.考试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外,其余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由我校确定。
八、复试时各专业均需进行专业笔试、面试和外国语(外语专业为第二外语)的听力口语测试。
九、以上规定如与教育部当年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单位名称:四川外语学院
单位代码:10650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政编码:40003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3)65385296
电子邮件:sisuyzb@126.com
传真:(023)65385191
网址:http://graduate.sisu.edu.cn
(中国大学网考研 /kaoyan/)篇2:四川外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外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 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所有推荐免试生均需参加我校9月下旬统一组织的推荐免试生考试。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文件将在9月初公布。
(三)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规定。
(四)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报考非定向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培、自费者年龄不限;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止),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五) 报名程序:
1.研究生招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报名点现场信息确认两步,报名时间均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2.报名地点为考生所在地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
3.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历证书原件;
4.考生不得伪造有关报考证明文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其他有关报名程序,请向当地招生报名点咨询。
(六) 考试科目中除科目代码为101、201、202、203、311的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外,其余科目均由本院自行命题。
(七)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由我校确定。
(八) 复试时各专业均需进行专业笔试、面试和外国语(外语专业为第二外语)的听力口语测试。
(九) 以上规定如与教育部当年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单位名称:四川外语学院 单位代码:10650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政编码:40003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3)65385296
电子邮件:sisuyzb@126.com 传真:(023)65385296
网 址:graduate.sisu.edu.cn
・20招生专业目录
・2010年研究生参考书目
篇3:四川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美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学科研究、艺术教学和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级美术与设计人才,20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学制及招生计划招生学科与专业:
1、学术型(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美术、艺术设计)
各专业研究方向详见我校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 制:三年
招生计划: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定160名(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的2013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二、报考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较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业务能力较强,具有学术发展潜力,并有志进一步学习提高、潜心学术研究的大学毕业生。
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招生体检规定的合格标准。
报考人员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
3、现场报名时间:2011月10日―11月14日(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4、现场报名地点: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重庆市大学城校区)
5、报名办法:
①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根据教育部规定的网报时间与网址,如实正确地填报考生基本信息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院系名称及代码、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等。
②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交验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有学位证的必须提供学位证)、缴纳报名考试费。
③凡未在我校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考。
四、考试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1、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时间:专业基础、设计基础为6小时,专业理论为3小时。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时加试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两门业务课。
考试地点: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市大学城校区)
考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加试。
2、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美术、艺术设计专业:①专业基础②艺术理论
艺术学理论:①艺术评论②写作
3、专业复试:
对政治理论、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控制分数线,业务课考试成绩均合格,总分达到教育部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等学力及跨学科专业报考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必须合格),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一定比例组织差额复试。
各专业复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
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
A.往届考生应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B.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格检查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我校在复试期间统一安排。
六、录取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统考科目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业务课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数,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对弄虚作假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相关费用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加试、专业复试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当年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考生报考研究生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八、培养费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学生的培养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2、非国家计划内委托培养、定向、自筹经费等学生的培养费为每生每年13000元,按学年收取,于每学年开学前缴纳。
九、毕业与就业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毕业研究生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及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严格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
十、其它1、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现行规定办理。
2、定向及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3、本简章如与当年教育部规定不符,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篇4:四川外语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
2012年四川外语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
- 一、四川外语学院201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84名。招生专业目录中本单位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国家下达的2012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我校保留根据教育部2012年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对各专业设置、考试科目设置、招生人数等进行调整的权力。二、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所有推荐免试生均需参加我校9月下旬统一组织的推荐免试生考试。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文件将在9月上旬公布。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规定;报名考试地点由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规定。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报考非定向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培、自费者年龄不限;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止),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五、报名程序:
1.研究生招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报名点现场信息确认两步,报名时间均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2.报名地点为考生所在地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
3.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学历证书原件;
4.考生不得伪造有关报考证明文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其他有关报名程序,请向当地招生报名点咨询。
六、考试科目中除科目代码为101、201、202、203、311的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外,其余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由我校确定。
八、复试时各专业均需进行专业笔试、面试和外国语(外语专业为第二外语)的听力口语测试。
九、以上规定如与教育部当年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单位名称:四川外语学院 单位代码:10650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 邮政编码:40003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3)65385296
电子邮件:sisuyzb@126.com 传真:(023)65385191
网 址:graduate.sisu.edu.cn
中国大学网篇5: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第二轮(2007-)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七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得全国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排名第一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一。
截止7月,我校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学科门类下的17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招收硕士生,20拟招收硕士生约3500人,其中拟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约1500人。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40人,其中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3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学术学位硕士的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特等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同时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等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奖学金的覆盖面达95%以上。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及以前入学,且2013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持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我校单独考试由相关学院按系统单独组织生源,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非系统单独组织的生源不得报考。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3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yz.chsi.cn
公众网网址:yz.chsi.com.cn
3.报名点选择、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研招网上完成全国统一报名手续,并按照要求完成现场采集、确认个人相关信息等报名程序,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
篇6:北京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大学网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坚持科学选拔,精心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一、培养目标
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等19个学院(应用数理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除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即(一)中的(3)及其他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在国内外重要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1篇以上学术论文。
注:1、此项条件涉及到的招生专业已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
2、此项条件涉及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报。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 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委托协议书》,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报名审批程序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四)我校的推免生须在2011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2011年11月20日以前,将有省市高招办公章的推免生报考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到2011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在北京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埠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
除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外,我校其它学术型专业、工程硕士各领域、应用统计硕士、建筑学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 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我校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前应与专业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拟报考“定向”类别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拿到盖有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章的书面同意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
4. 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5.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的考生必须到报考点北京工业大学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务必于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可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需要的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特别提示: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的方式,于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本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4、打印准考证
2012年教育部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相关要求(网址为yz.chsi.com.cn或yz.chsi.cn),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寄发纸制材料。
推荐免试考生无需下载准考证,但仍需于2012年4月复试期间参加政审和资格审核,并于5月至2012年6月期
四川外语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共6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