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时间:2022-11-25 06:23:36 作者:我再也不熬夜了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我再也不熬夜了”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汕头大学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汕头大学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汕头大学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中国大学网 ]・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非英语专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申请艺术类专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①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②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www.gs.stu.edu.cn/yjszs/)中查阅《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推免接收的院系、专业(领域)后(注: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学术型专业只能接收学术型推免生),登录“汕头大学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系统”(注:该系统正在维护中,下周正式开通)填写申请信息,并从系统中打印《汕头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名,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2.申请考生于10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学院,过期不再受理。

篇2:汕头大学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② 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推荐类型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 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④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艺术类专业学生提供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⑤ 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为保证材料能准确接收,请考生邮寄材料时选用邮局EMS方式,并在EMS详情单“内件品名”中注明“推免申请材料”):

① 非医学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陈秋杨;

② 医学专业: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曹军。

3.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将于月17日前通知其复试、体检(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查看)。

4.我校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7天,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对同意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发出接收函。

5.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另外,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还须按教育部要求填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需加盖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历年学习成绩表),并于年10月31日前寄达我院,未按时将登记表寄达我院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提交和打印的申请表以及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将获得一等奖学金。

四、报考咨询和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29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www.gs.stu.edu.cn/

Email:o_yjsc@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206

网址:yjs.med.stu.edu.cn/

Email: o_yjshb@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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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华北电力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20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招生代码:10079)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科研及实践能力。

4、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

5、非英语专业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原则上达到425分,英语专业须通过专业外语4级且成绩一般不低于70分。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项目管理专业领域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30%。

凡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的专业、外语语种一律不予接收。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含本校推免生),需于10月7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申请院、系、部(各院、系、部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

需提交的.材料:

1、《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点击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upload/2011_09/11090715421494.doc)。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1份。(注:证明信上除注明具备推荐免试资格外,还须注明所学专业同年级总人数及本专业年级排名。本校推免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开具。)

3、国家英语六级证书(或专业外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4、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1―6学期成绩单原件1份。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申请人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二)10月8―9日,拟接收推免生院系对所有申请人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的,报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院、系、部通知合格的考生于10月12―13日到校参加复试。

四、复试程序、内容及要求: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

复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政审表(点击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按表说明手工填写:upload/2011_09/11090715434021.doc)

(一)复试具体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时间为10月12日―13日。

(二)复试的满分为100分,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内容包括:

1、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在复试小组进行。

2、综合面试,一般以口试为主,满分80分,在复试小组进行。综合面试应能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综合面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接收。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3、体格检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4、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将政审表、外语口语测试表及综合面试表上报研究生院,并做好复试不合格学生的解释工作。

五、接收程序:

1、复试及体检合格的推免生,于10月13日下午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接收函”,并由推免生本人交回原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注:本校推免生由学校统一开具,不需本人单独办理)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免生必须参加10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11月份的现场确认;因未办理报名手续不能被录取者,责任自负。

3、申请人须在原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并加盖公章的《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于2011年11月14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六、奖助机制:

从起,我校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学校统筹研究生教育资源,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实行动态资助管理。改革所涉及的考生范围、奖助比例等,参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

凡“985”“211”院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均可申请二等及以上奖助学金,具体申请、审查及评选办法由学校另文通知。

七、其它:

1、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受到行政纪律处分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华北电力大学一校区新图书馆B座503室。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华北电力大学51号信箱

邮编:071003

电话:(0312)7522636

传真:(0312)7522405

附1:

接收201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时间安排

1、9月7日―10月7日,学生申请。

2、10月8日―9日,各院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201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完毕,各院系将评审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及《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文本各一份,文本需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院系盖章)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3、10月10日,各院系通知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参加复试。

4、10月12日―13日,推免生复试,具体时间由各院系另行通知。

5、10月13日早8:00,推免生到校医院体检。要求体检前3天禁食油腻食物、禁饮酒,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

6、10月13日下午,复试及体检合格的推免生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接收函”(本校推免生由学校统一开具,不需本人办理)。

7、10月20日―31日,推免生持所在学校下发的报名验证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

8、11月10―14日在各省级招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9、11月14日前,申请人(含本校推免生)须在原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并加盖公章的《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2:

各院、系、部地址及联系方式

院系

系办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法政系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办公楼304(华电二校区教八楼西侧)

石兵营

0312-7525172

河北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220信箱

政教部

篇4:天津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我校面向全国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招收推免生。为进一步吸引推免生报考,进一步规范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4 .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5 .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的,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可优先考虑。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

二、推免生报考专业和招收名额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详见《天津工业大学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20我校拟接收推免生150名(含外校生)。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被录取为非定向的所有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以一次性获得硕士新生奖学金8000元,以及硕士助学金10000元/ 年(分10个月发放),并有机会获得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申请硕博连读。

四、推免生报考程序:

1. 登陆yz.chsi.com.cn/tm“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

2. 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期间(9月28日-10月25日)报名,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

3. 选择报名志愿“天津工业大学”;

五、推免生录取程序:

1. 天津工业大学审核推免生报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2. 推免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形式为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口语水平(具体内容以学院公布为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分;

3.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交纳复试费每生90元,复试费用须由考生个人在我校财务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须用身份证号先注册再缴费)。缴费网址:219.243.56.101。

4.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接受待录取通知视为同意录取。

5. 学校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 022-83955181  天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2-83955016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115

六、其他

1.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若未能正常毕业或未获得学士学位,将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2.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年6月随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篇5:首都体育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2016年首都体育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及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要求和办法如下:

一、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方向(领域)和名额

我校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中除(竞赛组织)都可接收推免生,名额共3-4名。在接收名额内,兼顾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二、我校接收推免生的要求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原则上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推免专业相近或一致,英语要求CET4成绩达到450分以上(如推免生具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以上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350分以上即可)。

三、推免生的接收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推免资格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应最迟于2015年09月28日之前将有关支撑材料(如已经获得的学习成绩证明、受奖励、参加科研工作、发表论文或著作、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专家推荐信等)寄达研究生部。

2.研究生部将根据所收到的推免生的材料情况,于2015年09月30日前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并通知本人,并随后在我校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为英语听力、专业笔试、专业方向面试(含英语口语)和体育加试。

3.对拟接收的推免生,研究生部将于10月13-19日进行公示,并将结果通知本人。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应及时(待录取通知发出1天内)进行网上待录取确认,否则按放弃我校录取处理。最终录取名单将于11月20日之后进行公开。

4.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招办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西路11号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公寓619室 项老师收

邮政编码:100191

联系电话:010-82099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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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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