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啵啵茶”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讲解复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讲解复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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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讲解复习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要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
法的概念和特征
1.法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认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基本特征:
第一,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制定和认可是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制定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新的规范;认可是指国家对既存的行为规范予以承认,赋予其法律效力。
第二,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
从表面看,法反映的是国家意志,但实质主要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总是将自己的意志通过立法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一般并不是统治阶级内部某个党派、某个集团或者某个人的个别意志,也不是这些个别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
第三,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有多种,除了法律规范,还有道德规范、宗教规范和纪律规范等。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和纪律规范不同,法律的实施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的。
[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讲解复习]
篇2: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讲解
考点: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考点: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
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考点: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考点:坚持依法执政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讲解]
篇3: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
考点: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考点:推进严格司法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考点: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考点:加强****司法保障
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耸侄蔚乃痉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整理]
篇4:关于自学考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讲解
考点: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考点:推进严格司法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考点: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考点:加强司法保障
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耸侄蔚乃痉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考点: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
[关于自学考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讲解]
篇5:2018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解题技巧
一、课程的性质与要求
自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首先要了解和把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自学考试大纲”中明确的课程性质和目的要求。其内容主要有:
1.课程性质和目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知识两部分的内容,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个专业的公共必考课,是高等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自学应考的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应考的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人生价值、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方面的教育,使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自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考者把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贯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主线,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本课程的学习,要了解和树立科学而崇高的理想信念,正确认识理想和现实的关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了解和明确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优良传统和历史作用,掌握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和基本特征,懂得为什么要立志做新时期忠诚坚定的爱国者;了解和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即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学会正确认识并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了解和掌握道德的基本知识,明确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现实要求,以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和重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和掌握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生活领域中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的具体规范,懂得如何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本课程的学习,要了解和把握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容和意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训练法律思维方式,树立全新的国家安全观念;掌握法的概念、作用、法律规范的概念、法律关系的构成,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体系,懂得要自觉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秩序;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掌握我国主要的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学习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二、学习方法
自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正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自学考试大纲”中所指出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自学方法,首先,要认真阅读和钻研大纲和教材。应根据大纲规定的考核内容和目标,认真学习教材,全面系统掌握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其次,要把系统学习和重点深入结合起来。应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对重点章节进行深入的学习,掌握对课程具有关键意义的重要概念和原理。切忌在没有全面学习教材的情况下,单独孤立地去抓重点、背词句,甚至猜题押题。第三,要理论联系实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社会实践的总结和概括,对社会实践有指导意义,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须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最后,要保证必要的学习时间。自学者应根据课程的特点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自学时间。对于自学应考者来说,还强调注意以下几点:
1.基本概念要清楚明确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首先要准确地掌握它的基本概念,切忌在概念上含混不清、界限不明。这是掌握基本知识、明白基本道理的前提。如,理想概念的定义为:“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掌握这个概念时,就需要明白:首先,理想作为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对现实生活的超越,是高于现实的,总是指向未来的,是现实生活中尚未实现的东西。其次,理想作为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想像和设想,是来源于现实的,与无法实现的臆想和空想有根本的区别。这就决定了理想具有变为现实的可能性,是经过较长期的努力可以实现的。理想与空想是有区别的。如,身份权概念的定义为:“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因具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自然人的亲权、配偶权、荣誉权和法人的荣誉权等。”把握这个概念时,就需要弄清楚民事主体具有的某种特定身份,是包括自然人的亲权、配偶权、荣誉权和法人的荣誉权等,而“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等”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须享有的人身权利,是人格权而不是身份权。
2.知识内容要全面准确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无论是对思想道德修养部分还是法律基础部分知识掌握,对基本观点和基本理论的掌握都要求全面准确,切忌片面和不完整。如,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应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方面。如,对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把握,在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是贯穿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所有环节,并由全部行政法规范所反映出来的共同原则的基础上,要准确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有: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而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约束功能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之中。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理论学习要联系实际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自学应考者在学习过程中,要理论联系实际。值得注意的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一定是在认真学习理论,弄懂理论时主动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如果只是把它束之高阁,再好的理论,也是无用的。而且,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也一定不能离开理论,只罗列一堆实际问题,就事论事。只讲理论,不讲实际,是理论脱离实际的一种表现;只讲实际,不讲理论,则是理论脱离实际的另一种表现。学习过程中,这两种倾向都要防止和反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还包括既要联系社会实际,在联系社会实际,分析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学习过程中,提高对理论本身的理解力,真正掌握理论,也要联系自身实际,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三、试题类型和解题技巧
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自学考试大纲”中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命题是根据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的。考试命题有较大的覆盖面。试卷对能力层次的要求一般为:识记20%,领会30%,简单应用30%,综合应用20%。试卷对试题的难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四种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以2:3:3: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试卷的题型,主要有四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各种题型的特点和解题方法如下:
1.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为客观性试题,由题干和四个选项(即备选答案)构成,四个选项中有一个选项是最符合题意的,选对给分,错选或多选都不给分。解答单项选择题主要应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认真审读题干,准确掌握题干的题意要求,明确题干的题意要求究竟是什么,选择答案时,要把选项与题干的题意联系起来思考,选择符合题干的题意要求的选项。必须注意的是,到底选择哪个选项是根据题干的题意要求来确定,而不是根据选项的含义是否正确来确定,因为选项本身含义正确并不一定符合题干的题意要求。
(2)根据题干的题意要求,认真审读各个选项,找出干扰项予以排除。任何选择题都有干扰项,设干扰项的目的在于考核考生对知识的掌握是否准确、扎实。干扰项的特点是似是而非,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要防止受其误导而错选。
(3)认真审读完各个选项后,排除干扰项,根据题于的题意要求,确定选择项。自学应考者一定要把各个选项都看完以后再确定答案。因为单项选择要求选择的是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如果刚看到一两个选项,似乎符合题意就确定,而还有最符合题意的选项都没有看到,就会错选。
1.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解题技巧
2.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类型和解题技巧
3.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基础练习及答案
4.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简答题练习题
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试题
6.20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复习题及答案
7.2017年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模拟练习
8.2017年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练习题及答案
9.2017年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仿真试题及答案
10.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前习题
篇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初步学习,我慢慢的了解了一人生观,价值观。
知道了这些东西对我们大学生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以后人生的发展和个人素质修养都有积极作用。
因此,我收益匪浅。
大学生时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肩负着人民的托付、历史的责任。
所以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我道德修养。
人生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和对人生的态度
由于人们在现实色会关系中的地位不同,经济利益和政治立场不同,生活经历、人生境遇、认识水平不同,人们对人生的看法也不同。
特别是在社会变革、利益关系调整和各种文化思潮碰撞激荡给人们思想观念带来深刻影响的社会条件下,人生观领域呈现出复杂多变、多元多样的状态。
不同的人生观往往意味着不同的生活道路和生活方式,并赋予人生以不同的意义。
因此,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的指导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摒弃错误的人生观,是大学生应该严肃对待的重大人生课题。
什么是价值和价值观?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价值是指主客体关系中客体对主体的积极意义。
社会、人或某种现象,对社会、阶级、他人有积极意义,成为人们追求的对象,家具有价值。
价值观是人们对价值的根本的看法,是人们头脑中有关价值追求、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等了内容的系统观点。
而人生观是指对人生的看法,也就是对于人类生存的目的、价值和意义的看法。
人生观是有世界观决定的。
其具体表现为苦乐观、荣辱观、生死观等。
人生观是一定社会或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的产物。
人生观的形成是人们实际生活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受人们世界观的制约。
不同社会或阶级的人们有着不同的人生观。
因此,作为一名党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必须将自己的认识和价值判断牢牢地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理论基础之上,只有这样,才能够做到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切实把握前进的方向和掌握正确的方法。
更要把握唯物主义的辩证思想我历史唯物主义武装到自己的思想深处,从而真正的认清自己,知道自己以后应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才能做好。
篇7: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论述题练习题
四、论述题
1.试论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都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建立的,都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都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的。
(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又是有区别的:前者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性文件,后者是由社会舆论确立的一般社会意志;前者着重要求人们的外部行为及其后果,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后者是要求人们内心世界的境界,由人们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保证其存在和发生作用。
(3)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是紧密相连,互相作用的。一方面,前者在培养人们的社会主义道德中起重要作用,社会主义法律贯穿了社会主义道德的精神;另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也是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的重要因素。
(4)总之,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既有一致性又有区别点,既要重视法律的作用,又要重视道德的作用。既要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又要加强道德修养,提高道德水平。
2.试述法律的作用。
①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社会的影响。它包括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②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的指引、教育、评价、预测、强制作用;
③法律的社会作用:一是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作用;二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作用。
3.试述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①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②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③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
④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
4. 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①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缺一不可,不可分割的。
②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③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④必须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有机结合起来,离开民主讲法制,就不可能是社会主义法制,就可能是 专制;离开法制讲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就可能是无政府主义。
5. 根据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试述我国公民应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①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②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③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④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2)我国公民应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①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要享有权利就要承担义务。
②不容许滥用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③要自觉履行义务。公民应该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6. 为什么要确立和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怎样才能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1)我们之所以提倡确立社会主义信念,因为它是科学。所谓社会主义信念,是指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正确理解和真诚信仰。
(2)无产阶级把共产主义作为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是基于对科学预见。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提出了最终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其根本原因在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3)确立社会主义信念,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在前进中的曲折和困难。
(4)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必须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
7.试述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的必要性。
(1)社会主义道德是以 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
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2)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
(3)人是要有道德的。要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就要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
(4)要能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就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而且,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也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
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
(1)为人民服务是科学的人生观。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这种群众史观反映到人生观上必然是为人民服务。
(2)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一方面,为人民服务思想,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集中体现。为人民服务包含着社会主义道德不同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结合。
(3)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是保证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先决条件。由于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的影响,在一些地方、环节和一些人身上出现了只顾自身利益而忽视社会利益的倾向,这就需要弘扬为人民服务精神。
9.试述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的内容和意义。
(1)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五爱”,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其内容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的意义:
①“五爱”是我国人民根本道德要求和价值取向,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有价值的道德标准。
②“五爱”是我国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品德和素质,
③“五爱”为执行具体道德规范创造了条件。
10.试述社会公德的含义、内容与要求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1)社会公德是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须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
(2)社会公德的内容与要求: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①它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
②它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
③它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
11.试述职业道德的含义、内容与要求及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意义。
(1)职业道德是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准则规范。
(2)职业道德的内容与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意义:
①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
②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
③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
④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 提高思想道德修养
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点讲解复习(合集7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