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整治简报

时间:2024-04-03 03:40:34 作者:EE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E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旅游市场整治简报,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旅游市场整治简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旅游市场整治简报

12月9日,市旅发委举办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工作推进会,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工作进行再推进。会议强调,尊重公平竞争,确保公平交易,杜绝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消除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等行为,切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

会议传达了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立即行动起来在全国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整治行动》的讲话、《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并通报了我市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以来,对有关旅游景区处理和处罚的决定。

市政协副主席、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叶兆泉在会上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正视差距,迎难而上,不断增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旅游经营企业、旅游购物网点、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全方位的清查彻查,坚决防止“一阵风”效应,逐步逐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关机制,标本兼治,有效巩固整治行动工作成果。

市旅发委主任、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对近段时间旅游市场整治情况作了介绍,同时强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我市决定开展“十大行动,两大专项整治”,其中,旅游景区游览秩序整治、旅游购物环境整治作为两大行动,是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大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整治的重点包括旅游景区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非法设立假冒宗教活动场所,非法设立功德箱,假冒宗教教职人员以抽签、燃香、祈福、算卦等形式骗取游客钱财;各类旅游经营户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销售质价不符的旅游商品;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其他不正当经营等。

桂林市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长席国际在会上发言倡议,完善更新各种基础设施、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等手段维护景区的.已得荣誉,展现景区的良好形象。5A景区代表王城景区副总经理严文杰、4A景区代表两江四湖景区总经理龚晓东、3A景区代表桂林旅苑景区杨慧敏、旅游购物企业代表珍珠文化博物馆总经理任自力也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副主任肖立华、市旅发委党组成员娄志强、市工商联、市物价、市旅游监督管理所、市旅发委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市旅游景区和休闲购物企业协会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篇2:旅游市场整治简报

在市旅游委的指导下,在全区各旅游企业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局圆满完成各项旅游接待服务工作,实现了“文明、安全、秩序、质量、效益”五统一目标。

1、签订安全责任状

为强化全区旅游安全监管,规范、遏制、减少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旅游委相关要求,我局与辖区内17家涉旅企业签署了XXXX年XXXX区旅游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确保旅游安全防范

4月29日上午,召集公安分局、交通局、市场管理局、安监局、龙之梦旅游度假休闲中心、北湖渔村等相关部门和旅游企业,由主管副区长孟广川主持并传达了市旅游安全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全市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个部门要携手联动,共同治理。会后孟广川副区长带队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娱乐设备的龙之梦、北湖渔村、老龙口等重点点位进行检查,严密排查、重点梳理,不放过任何一处隐患苗头。

3、重大节庆、重点时段加大检查力度

在安全生产活动月,八大领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月,应急活动周,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六一等喜庆节点,我们都组织相关人员对涉旅企业进行检查走访。检查过程中,检查小组针对重点时段旅游景点人流量大幅上升的趋势,为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对旅游经营企业提出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彻底、应急措施完善的明确要求。

4、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为贯彻落实《XXXX市XXXX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确保我区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XXXX年7月7日,XXXX区旅游局、XX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了XXXX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在会上向涉旅企业传达下发了《XXXX区XXXX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采取“自检自查、重点督查、点面结合”的方式,加大旅游联动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通过对旅行社以及门市网点的检查走访,我们感觉有必要对其建立一套规范系统的监管模式,旅游企业“1331”标准化示范店;一是制定一个行业公约,以公约为基础提高企业经营自律行为。三是规范一照(企业营业执照)一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一备案(旅行社备案登记证明),把好市场准入关。同时通过完善三个渠道的维权投诉机制,即在辖区内旅游企业公示市场局、旅游局消费者投诉电话,聘请若干名社会监督员来有效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共同设计制作了XXXX区旅游行业标准化监管公示板,准备向全体旅行社以及门市网点推出。

篇3: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简报

即日起我省将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行动。此次行动采取七条措施,重点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行动期间,我省将强化旅游质监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企业;综合“12315”“12301”服务热线投诉情况,确定“重点监管区”“重点监管企业”,实施精准治理;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主动公开检查结果;完善旅游失信记录信息发布制度,通过“诚信福建网”“旅游服务监管平台”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发布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旅游服务不良信息记录;继续开展“公开诚信经营旅行社”活动,引导旅游经营者注重质量和诚信,让旅游者体验到优质服务的`承诺,发挥旅游行业自律作用;密集开展抑制“不合理低价游”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不合理低价游”游客事迹征集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施教;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发动旅游志愿者、社会监督员对团队旅游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

篇4: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简报

一是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按照相关要求,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紧盯市场乱源,严厉打击合同签订不规范以及“市内及周边一日游”等游客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重点督查旅游投诉案件受理和处理情况。坚决查处对投诉推诿、对案件拖延等不作为行为,严肃追究不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引发舆情关注或群体事件的责任。

三是推动“1+3”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效果,重点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活动。

四是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推动旅行社等开展诚信经营自主承诺活动,营造行业新风;设置“旅游服务质量公示”专栏,发布旅游行业先进典型、后进典型和违法违规典型。

五是培育文明旅游的良好风尚。持久开展公民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提示警示,让游客、旅游社和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有关知识、信息和政策,做到及时答疑解惑。

六是规范旅游产品宣传、招徕及广告行为。在旅游产品宣传、招徕和旅游广告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有关标准使用 “超豪华”、“准星级”等误导性语言文字。

篇5:云南省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简报

1月15日前全面下架“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明确提出8个方面16项措施规范旅游市场,1月15日前全面下架“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

8个方面主要是禁止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禁止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行为;禁止旅游市场垄断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管理;深化行业协会改革,加强行业自律;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监管。

16条措施包括:1月15日前全面下架“不合理低价游”线上线下产品;1月31日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以及国家旅游局移交我省查办的案件,集中力量快查快办,对涉及其他省(区、市)旅行社的重大案件线索,请求国家旅游局协调督查督办;对旅游购物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和查处,实行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4月30日前完成重点整治限制外地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入当地开展合法经营和服务、旅游经营者或行业协会组织以各种方式形成垄断等行为;6月30日前完成在全省旅游客运车辆、购物店、有关景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开展实时监控,禁止强迫及变相强迫消费行为;制定出台我省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人员进行分类、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人员培训;研究出台旅游行业协会改革方案,明确协会职能,完善组织体系,健全自律机制;健全全省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推行首办责任制,实现旅游投诉同一窗口受理办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篇6:云南省整治旅游市场工作简报

工作组严厉打击旅游市场“四黑”,以“黑车”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旅游市场“黑社、黑导、黑店、黑车”行为,对“四黑”行为发现一起,按照“一次性死亡,没有下不为例”的原则顶格处罚。在整治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简易程序处理一般交通违法125起;查获非法营运客运车辆51起,已移交运政部门依法处理;查获旅行社、导游人员涉嫌违法违规从事旅游服务6起,由县旅游局作进一步调查、取证和处理。

同时,工作组大力开展涉旅物价检查,对泸沽湖景区和丽宁二级路宁蒗段至泸沽湖景区公路沿线购物点、餐饮住宿接待点进行了全面的涉旅价格巡查,重点加强交通运输、门票、索道价格、宾馆饭店、超市、银器、药材、游船等价格的.巡查,要求明码标价。并对春节期间网络上“天价”房费11家涉事宾馆酒店以及明码标价不完善的酒店宾馆进行了“回访”检查,涉及酒店宾馆已对其服务价格进行了完善和整改,杜绝景区住宿违规涨价。进一步加强景区沿湖一带里格、尼赛、小落水、浪放等村庄涉旅价格宣传,已发放张贴告诫书260份,发放政策价格宣传单500份,免费发放商品标签10000张,整治景区购物店明码标价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篇7: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动员会简报

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旅游景区及周边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范围是中心城区,重中之重是姑苏区东北街、寒山寺和虎丘区域。副市长王鸿声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随着苏州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开展“一日游”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数量呈爆发式增长,但服务质量却没有相应提升,成为苏州市旅游市场秩序中的短板,影响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并严重损害了苏州的城市形象。为了切实净化苏州市旅游市场秩序和环境,强有力的集中整治行动和后续的长效管理势在必行。

根据相关方案,本次专项整治将坚持依法整治和综合施策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并重,将修订、完善和新出台一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制度和规范。目前,苏州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平台正在建设中,在东北街地区将园林门票销售、免费讲解和“苏州好行”短驳等规范服务前移的相关准备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为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姑苏区政府将在重点地区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立综合监管机制,落实长效管理。

王鸿声表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他说,要明确“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针对四方面的整治重点,工商、公安、旅游、城管等4个部门要牵好头,配合部门也要全力以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同时畅通各类投诉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篇8: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动员会简报

8月18日上午10时,市政府1号楼501会议室召开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动员会,会议由旅游局局长常文兴主持,市委宣传部、政府办、各县(市)区政府及旅游局、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副市长陈代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了国家、省、市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详细解读了《佳木斯市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行动方案》。

陈代文副市长指出,组织召开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动员会,既是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也是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工作,市委、市政府也将旅游工作作为我市“十三五”期间战略性产业加以推进。当前已经进入全域旅游发展时代,旅游业发展迅速,建立完善的旅游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是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基础。

针对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陈代文副市长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非法经营、超范围宣传、旅游车辆安全、关键时间节点旅游安全等四项具体工作。二是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将旅游投诉热线并入县(市)区长热线,对于旅游投诉案件要及时受理,妥善处理。三是旅游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四是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方面新举措,新成效,加强舆论引导,维护旅游市场发展秩序。五是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把本次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贯彻好,传达好,落实好,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督办落实工作。

篇9: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年1月13日,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高定价、高回扣行为、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解决旅游者和社会舆论关注的市场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全行业、全社会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局面。为有效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州旅游业的形象,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使我州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我州旅行社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组织游客在我州旅游的行为;二是查处我州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本州其他旅行社时,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足额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行为;三是查处我州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旅游团队的行为。

(二)整治高定价、高回扣行为

一是整治购物企业对旅游商品进行虚高标价的行为和部分经营玉石、茶叶的购物企业不明码标价的行为;二是整治购物企业、景区点在帐外暗中给予旅行社或司导人员回扣的行为以及旅行社或者司导人员在帐外暗中收受、索要购物企业、景区点回扣的行为;三是整治旅行社、购物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四是整治购物企业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三黑”。即: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开展旅行社经营的“黑社”;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未取得导游资质从事导游服务的“黑导”。二是查处旅行社承包挂靠、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三是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和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

二、整治措施

建立考核体系。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遵循“属地负责、部门分工、企业主体”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建立监督考核体系:一是建立约谈机制。对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推进不力致使当地旅游市场环境不好、旅游服务质量不高、游客满意度不高、旅游投诉较多的县市,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县市政府进行约谈;对于不按职责分工抓落实,在监管范围内多次出现影响旅游形象问题的部门,同级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部门进行约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多、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由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约谈。二是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于经约谈,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仍无明显成效的县市,提请州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工作职责仍不落实的部门,提请同级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投诉依然较多的企业,依法严处。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请州政府将县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成效列为州政府对地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的考核事项,并将组织对各县市的督查和考核。

(二)落实重点措施

针对当前我州旅游市场突出存在的“零负团费”及高定价、高回扣的问题,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

1、尽快研究确定“零负团费”的衡量方法和旅游佣金比例。针对目前旅游成本不易核算、难以直观识别,合法佣金比例没有确定的问题,(www.fwsir.Com)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将共同进行专题研究,尽快建立旅游成本核算机制、旅游线路产品定价机制和旅游线路产品价格监管机制,尽快确定佣金的最高比例,并公布实施时间。届时州旅游局将严格遵照实施。

2、进一步推动“公对公”佣金机制和导游薪酬机制建立完善和实施。在上述工作落实后,针对导游人员无户籍管理、没有基本工资、没有社会保险等问题,落实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建立**省导游薪酬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和导游派遣证制度,维护导游合法权益,改善导游执业环境,加强导游队伍管理。

3、继续推行旅行社“七统一”。针对旅行社目前的承包挂靠经营模式,继续强力推进“七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报价、统一宣传、统一计调、统一结算,提高旅行社组织化水平、经营管理水平、集约化程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行社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三)推行旅游标准

2009年以来,省旅游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完成了涉及旅行社、导游、购物、旅游汽车的5个地方标准。今年结合已颁布的标准推行,将按照《**省旅游条例》关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经营者的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应当选择等级评定合格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的要求,逐步实施未通过等级评定的经营单位,将不得接待旅游团队规定。

(四)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坚持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针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难点,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检查、设点检查、市场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和执法检查。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分层次、分时段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发布查处和结案情况等。

三是建立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建立旅游企业投诉信息档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业人员和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向社会公示。

(五)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要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对我州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及旅游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实施考核。二是探索建立监管与监察互动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与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管和监察工作互动机制,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三是推行旅游质量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我州旅游质量义务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宣传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对严重损害广大旅游者利益,影响我州旅游形象,扰乱我州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予以公开曝光。五是加强社会舆情处置。高度关注涉及旅游市场秩序的舆论热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让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六)发挥协会作用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指导行业协会围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研究自律措施,完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各旅游行业分会内部要加强自律,树立行业正气,用行规行约惩治违规会员单位,举报行业内部害群之马,对其他行业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坚决抵制,维护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旅行社协会要从提升服务质量、抵制低价恶性竞争,重塑行业诚信形象入手,倡导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坚决摒弃“零负团费”;导游协会和旅游车船协会要加强对司陪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在行业内开展“树正气、倡新风”活动,解决抵制胁迫、诱导、纠缠游客消费的行为,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整治计划

为确保全州上下联动,形成全州一盘棋的整治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围绕整治重点和措施,今年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总体上按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和准备阶段(1月13日至1月20日)

201*年1月13日,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在1月20日前对当地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启动各项工作。

2、集中查处阶段(1月21日至春节黄金周为止)

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请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对照检查央视披露的“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导游变导购、烧高香等问题,在当地结合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上述问题尽快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州假日办将于节前、节中联合相关部门,邀请媒体,组织明查暗访。

3、综合整治阶段(春节结束至11月份)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于一季度完成旅游线路产品定价和监管机制的建立,完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约谈、问责和处理、考核机制的建立基础性工作。二是从二季度开始,逐步建立“公对公”佣金机制、导游薪酬机制。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强迫消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三是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全年分批次开展查处“四黑”;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查处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规范导游着装(民族服装)礼仪、佩戴小喇叭情况;查处购物店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四是按照税务部门的部署开展对旅行社、旅游购物店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的整治。

4、考核阶段(12月份)

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份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并将各地市场整治的情况报请州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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