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23-10-16 03:39:19 作者:俄尼里伊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俄尼里伊”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3篇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7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同等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优先考虑):

条件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获奖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名单公示”《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依据)。

条件2、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成绩优秀及在相关学科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东南大学当年招生计划的5%,即不超过20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拟定公示人数如下:

注:报名时仅需选择工科Ⅰ类、工科Ⅱ类和理科类,确认考试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gaokao.chsi.com.cn/zzbm/;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00:00至2017年4月5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4)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其他体现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7年4月9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7年4月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并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4、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6月11-13日。

(2)测试办法:以条件2报名的考生需先参加学科基础测试,按照不超过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数的2倍确定参加学科特长测试名单。以条件1报名的考生无需参加学科基础测试,直接参加学科特长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物理探究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

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资格确定: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和各招生专业(类)拟定公示人数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最终优惠等级。

2、优惠政策: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其他招生专业(类)优惠等级分为四等。

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三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5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1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四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3、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4、志愿填报: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5、高考录取: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和上海市优惠政策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参考线上30分、50分和80分对应四个等级执行。

6、生源地为江苏省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物理的等级必须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须达B级或以上等级。生源地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必须与入选专业要求相匹配。

七、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

1、东南大学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5-52090126。

2、考生及中学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东南大学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东南大学自主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重要日程

2017年3月25日-4月5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9日,报名材料签收截止。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5月10日至22日,考生确认考试,选择具体报考专业。

2017年6月11日,学科基础测试。

2017年6月13日左右,学科特长测试(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测试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十、联系方式

网址: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篇2: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122个(含33个一级学科和89个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9个,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8个。总招生规模约为3400名,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200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1400名左右;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200名左右(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院系专业比例有所不同)。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2013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修完本科阶段全部必修课程,并能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 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并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

3.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强军计划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9. 我校临床医学(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限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限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限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详见医学院2013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委托培养”类别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其他专业学位类别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致。

4.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软件工程硕士不接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报考条件与上述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11月30日之前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人员须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非定向或自筹经费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地区工作。

我校定向培养计划仅用于强军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等专项计划考生。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yz.chsi.com.cn/)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代码:3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3.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面试、笔试及实际操作等。专业知识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可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所)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5.资格审查和体检均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各招生院(系、所)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为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书。

所有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合格后发放,2013年秋季入学。

七、其他说明

1.我校20

篇3: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117个(其中一级学科34个、二级学科8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9个,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9个。总招生规模约为3500名,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190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1600名左右;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200名左右(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院系专业比例有所不同)。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2014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通过CET四级考试;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持海外学历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现役军人报考强军计划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必须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2013年11月30日之前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 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14年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其他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生一致。

5. 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软件工程硕士不接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人员须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如:强军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国防生等。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代码:3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程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程序: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后,方准予考试。

四、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 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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