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食人少女”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悖逆调研论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悖逆调研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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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篇: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悖逆调研论文第2篇:论传媒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作用论文第3篇:论传媒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作用论文第4篇:家庭对社会的影响论文第5篇:对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第6篇:体育锻炼对身体的影响调研论文第7篇:当代艺术对社会的治疗作用论文第8篇:社会实践对社会体育的指导意义论文第9篇: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影响论文第10篇: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论文第11篇:对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思考论文第12篇: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第13篇: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第14篇: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第15篇:工委书记对社会评议反映的调研报告第16篇:痴呆症老人社会机构养老现状调研以及分析论文
篇1: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悖逆调研论文
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悖逆调研论文
人的发展是社会演进过程中永恒的话题,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个人主义的膨胀导致其对社会伦理道德产生了悖逆,引发了社会心理危机。 揭开个人主义与社会伦理道德之间神秘的面纱, 探寻两者之间矛盾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路径,是我们援救社会伦理道德的必然选择。
一、个人主义与社会伦理道德
物质文明的发展并没有促进人们思想层面的进步,相反不断地挑战着社会道德的底线。 通过广州“小月月”事件、武汉“陈忠贵”事件折射出来的社会冷漠,像一个个重磅炸弹人扔在了人们的心上。 伦理道德一次次地被推上了社会的风口浪尖,是什么导致了社会道德的沦丧? 我们的目光落在四个字上―――“个人主义”。
19 世纪 20 年代, 梅斯尔特首次提出了 “个人主义 ”,“精神这种深刻而惊人的分裂, 所有学说的这种无穷破碎,政治新教变成了极端的个人主义。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一书中以最蔑视的口吻对“个人主义”做出了定义:“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 个人主义首先会使公德的源泉干涸。 但是,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 ”依笛卡尔的主体性的形而上学理论,在长期的演化中不断得到修正,根据不同的程度又被划分为合理的个人主义。 启蒙思想家爱尔维修反对把个人利益看作道德的尺度与标准,认为“公益乃美德的目的”,并进一步指出必须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结合起来,并且把这种个人利益称之为“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这种利益的对象就是最大的多数人的幸福”。合理的个人主义是被社会认可的, 它是在个人满足自己合理的需求的同时对自身社会价值的肯定。 但是一旦过度寻求自己的利益, 就会发展成为个人凌驾于他人乃至社会之上的极端个人主义―――利益面前,我们成了他人眼中的奴隶,他人成了我们眼中的奴隶。 极端个人主义代表人物霍布斯认为“人对人是狼”,极端个人主义下的每个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人们相互冲突、战争与厮杀。 极端个人主义是人性的自私,因此,当它与社会伦理道德面临对决时,表现出一种极端荒唐的成本观念, 人们为了获得更多物质利益上的享受或者“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威胁,不惜以牺牲伦理道德为代价,这就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悖逆。 社会主义下和谐社会,理应是人们互帮互助的温暖的社会,可是透过小月月事件和陈贵中事件折射出来的却是在发达的人类社会在文明之下人们情感的冷漠与道德的沦丧。 不管是小月月事件中的逃逸的肇事司机或冷漠的路人, 还是陈忠贵事件中被救的男子,都因为担心“不必要的”麻烦威胁到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不帮、不救、不感恩。 在物质利益面前,社会道德的微不足道与渺小让我们不禁感到窒息以及寒彻心扉的痛楚。
二、个人主义产生的原因分析
个人主义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实际必然性,探究其身后的本质原因, 大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市场经济的'物化思想
当代中国经历了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中国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促进了中国的飞速发展。 但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社会的重物质性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观念, 使得利益与社会道德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激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 社会上不管是个人的成功还是社会的进步, 都逐渐倾向于以获得当前物质财富和利益的多少作为衡量标准, 这使人们的价值成本观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就是人们越来越看重物质财富而轻视社会道德,物质财富成了整个社会的新宠, 而社会伦理道德却成了人们把玩的笑料,于是就慢慢逐渐形成了“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一种社会冷漠态度。
(二)大众传媒的不良导向
科技的日新月异极大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尤其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 信息的掌握程度更是成为了文化的标志。 作为信息传递的主要载体,大众传媒实现了自身数字化的华丽转身,并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 信息化的时代的步伐是急促的, 这就促使人们思想观念不再仅局限于书本,更多的时候是借助于大众传媒。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大众传媒早已成为影响人民思想意识主流的主要导向,成为引领社会舆论阵地的麦克风。 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 大众传媒似乎并没有尽好自己的责任。 基于市场经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大众传媒主动地把自己的一切活动纳入了经济在生产的过程中,于是由其引领的“社会文化生态不再是一个自然的流程, 而是一种由市场规律支配的主体性活动。 ”为了实现自己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过分的趋附社会大众的兴趣取向。 为了吸引民众眼球,甚至断章取义、臆造虚假新闻,对一些负面新闻不仅不正确引导公众去看待,反而过度夸大宣扬消极能量,给社会造成了十分不和谐的影响。 大众传媒是站在社会思想文化前沿的舵手,应该为社会的发展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风尚的建设,而不应是过度的经济化、市场化。
(三)文化全球化的影响
文化的全球化是世界强弱势文化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多向文化流动而产生的多元多组合形式。〔4〕文化全球化作为一种历史现象,表现形式十分丰富,例如好莱坞、肯德基、互联网、卫星电话电视、有线电视,乃至超级商场、专卖店等等,都是文化全球化的表现。 此外,关注人权,保护环境,反对恐怖主义,也是文化全球化的表现。 值得重视的是,WTO所奉守的世界贸易的游戏规则, 世界宗教议会宣言所倡导的“全球伦理”等等,更是从深层次的价值理念来体现和推进文化全球化的进程。 于是在文化全球化的过程中,“异彩纷呈”的思想文化,不可避免地对中国本土文化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人们的视角更多的被外来的思想文化所吸引,人们原有的社会观念开始产生变化, 以至在纷繁的文化意识流之中人们逐渐迷失了思想的落脚点,出现了文化、道德的错位的现象,衍生了各种社会道德丑闻,对社会的和谐发展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三、化解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悖逆的对策措施
(一)重视民生问题的解决,缓解社会矛盾
所谓民生乃是人民的生计, 这是制约一个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自建国以来,我国党和政府就高度重视中国的民生建设,到目前为止,也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然而,民生之计,功在千秋,任何时期都不能忽视对民生问题的解决。 注重民生,国家方能长治久安,注重民生,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能顺利进行。 怎样解决好民生问题,重点在于“人民利益”四个字。 从宏观层面来讲,国家的任何一项政策的实施,必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针对国家实际的发展情况,对社会弱势群体、贫困落后地区有优惠政策偏向,精力让社会的每个角落都享受都政府的“阳光雨露”;从微观层面来看,地方政府在实施各项惠民政策的时候,要避免搞形象工程,要把政策落到实处,进行任何决策都要依托当地实际民生问题,“一个眼一个钉”, 循序渐进地,实实在在解决好问题,为社会的发展打好民生基础。
(二)完善法律机制
“法律是治国之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首先,必须要加强大众传媒的法律约束,实行严格的奖惩机制,让媒体对自己的话负责。 君不见,打开电脑,各种网络新闻铺天盖地而来,大到国家政治、社会环境,小到个人隐私无不充斥着受众的眼球。 例如 360 网络无中生有炒作“95 后少女以身体换旅行”,颠倒是非黑白的强调“女孩为 iphone6 裸奔”等等,该媒体不管事件是否真实,影响是否恶劣,一味迎合社会中低俗的价值取向,一而再再而三的中伤社会伦理,在他们眼中只看得见两个字“利益”。 政府只有加大对媒体整顿的力度,规避媒体恶性言论,才能扭转媒体行业的畸形发展趋势,发挥其对社会的正面引导作用。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重建网络媒体,不仅需要国家法律的强制规范,也需要网络媒体的自律。 媒体人不仅要秉持客观公正的心态去引导受众了解社会现实, 而且面对利益诱惑时应当努力做到不屈从不盲从。
(三)加强文化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文化,就是一个民族的身份象征,它既是传统民族情感和民族意识的积淀, 又是当下该民族的时代精神和价值取向的凝结,弘扬民族文化,激发人民群众的情感共鸣,对社会的发展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 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的发展需要以文化发展作为有力的推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坚持文化自信,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促进中国的发展。 在世界全球化不断加强,文化不断丰富的情况下,就政府而言要正确对待人民群众对于文化选择的独立性、多元样性,辩证地对待中国社会文化发展过程中不赞同的声音。加强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地创新文化发展模式,决绝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本本主义、教条主义,让优秀的传统文化不断以崭新的面容出现在大众面前。 此外,不论是政府还是群众都应该树立文化自觉意识。 文化的全球化实质上是经济全球化在文化层面的延伸,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经济实力的大小决定了其特有文化在全球化过程中的影响力,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不可同日而语, 我们必须时刻注意文化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文化渗透。
篇2:论传媒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作用论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发的加快,传媒已成为了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与理念,同时对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传承与发展,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传媒与社会伦理道德释解
(一)传媒内涵
传媒是社会的精神文化的重要体现方式,是信息传递的重要载体。其主要包含了两方面的内涵。首先,传媒是指承载信息的物理形态,例如,电视节目的播出,报纸的物质形态、新闻联播的播出等。其次,指传媒机构,如电视台、广播等。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传媒分为不同的类型与种类。根据其物理形式,可以将传媒分为电子、印刷传媒;依据其所使用的科学技术,通讯技术含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旧传媒与新传媒。传统的报纸、电视、杂志等是旧传媒,而如今的互联网、博客、微信等是在信息化时代产生的新媒体。
(二)社会伦理道德的当代表现形态
1.制度伦理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制度理论是社会伦理道德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如今已不断走向世界。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的各项经济、政治、文化、民族制度均是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基础的。制度伦理贯穿于各项制度的制定、运行、实施、监督各个环节,使其价值取向、道德原则的重要体现。制度伦理,是指对以社会性正式组织为主体的规范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内在联系的伦理思考和要求。制度伦理对于社会法律制度的实施与运行进行了合理论性思考,主要体现在了各项制度的制定、运行、实施、监督等各个环节,均以公平、正义、人民利益为主的原则为中心。
2.个体道德
个体道德,在个人、他人、社会之间关系的协调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个人对于他人、社会的态度、价值取向、品性等都是个体道德的重要体现。自觉性与自律性是个体道德的重要特点。社会公德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体道德的基础。在生活、工作中,我们要诚信友爱、礼貌待人、尊老爱幼。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中,国家、集体的利益是置于首位的,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的利益。同时,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开展都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主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目标。个体道德作为社会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传媒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作用
(一)传媒传承社会伦理道德
传媒作品作为如今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方式,其作为社会思想、文化传播的载体,对于社会科学知识、价值理念、社会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传媒传承社会伦理道德的方式主要有纵向和横向两种。纵向的传播方式是指,上代的社会成员通过一定的传媒载体,将当时的伦理道德思想传递于下一代,下一代结合特定的时代背景与生活条件,适应角色,遵循伦理道德规范,从而形成适应于最新时代的伦理道德思想。横向的传播方式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历史条件下,一个群体的思想道德规范影响着其他的群体。代际与群际传承作为两种主要的社会伦理道德传承方式,实现了社会文化、思想道德的传承与发展。
篇3:论传媒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作用论文
传媒作为社会学系统,与整个社会系统以及其他的系统存在着非常复杂的关系,作为现存社会制度的一部分,传媒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作用不仅体现在传承!建构的作用!功能上”更有重要的一点,传媒还倾向于维护既有的社会秩序!既有社会伦理道德秩序传媒通过强化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提供全社会共享的道德价值观念,促进伦理道德的社会化过程,阻止群体/个体的伦理道德越轨行为。
1.正向的引导!强化作用
传媒通过传播符合社会要求的!既存的道德观点、规范,形成社会道德舆论,促使社会成员对道德规范认可、遵循和发扬,并强化社会成员已有的社会伦理道德观念、规范,正向的引导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通过日常的宣传的方式在日常生活中,传媒是具有权威的信息提供机构,唱片、电视、电影、广播、收音机、互联网。它们不断地向社会和人们提供反映社会伦理道德建设中的健康向上的信息内容,在形式上或以新闻报道或以人物论谈等不同的形式,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地进行传播和教育。这些日常的宣传营造了一种良好的社会道德舆论氛围,社会成员在其中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潜意识里养成良好的道德认知。
2.舆论监督!纠偏作用
作为一种维持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有力工具,传媒还通过道德舆论的监督、纠偏的作用维持社会的伦理道德。所谓道德舆论监督、纠偏,是指传媒对社会上偏离,错误的道德行为进行曝光,从而发动!形成道德舆论批判与谴责背离社会认可的伦理道德规范的不道德行为,促使公众行为符合社会伦理规范,以维护社会正常的道德秩序。一方面,传媒通过对少数社会成员的道德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引发社会关注,引导公众对越轨行为进行批判!谴责和制止,激发越轨者的良知与自责,停止其以后的越轨行为。另一方面,公众在道德现象面前不可能无动于衷,通过传媒的谴责对象,公众也得到教育,大家往往会形成或对或错,或好或坏的倾向性意见”这样众人一致形成的道德认识以后会引领人们进行道德选择,指导人们正确处世,不至于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从而社会成员的道德规范!伦理价值取向一致趋向于正确。
三、优化传媒建设社会伦理道德的现况
(一)传媒在社会伦理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大众传媒对于人们的生活、思想以及理念均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其影响主流上是积极、向上的,倡导、反映了社会中的许多优秀事迹,传递了正能量与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由于商业化思想与环境的影响,在新型的传媒中出现了一些商品化,导向错误的价值观念,与如今所倡导构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体系的构建不相协调。
传媒自身价值失范,出现了诸多虚假消息。在商业化的浪潮中,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提高新闻消息的点击率,部门媒体在报道的过程中有夸大事实,扭曲真相的想象发生。面对金钱利益的诱惑,许多媒体职业者忘了自己的职业操守与职业规范,进行虚假宣传与报道。使得传媒的教育功能不能得到有效、正确发挥。
传媒的价值理念需要进一步优化与提高。真、善、美是社会所弘扬的主旋律,传媒节目与作品的价值理念应该向着正确的价值观发展。然而,部门电视节目成为了许多明星、歌星炒作的舞台,同时一些相亲娱乐节目,各电视台之间相互追捧、模仿,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低俗之风气,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传媒自身的职业伦理道德建设
坚持以科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心的传媒伦理道德。始终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科学、先进的思想与理念为主题,引领时代新风尚。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为核心,树立典范、学习榜样、教育鼓舞年轻一代。坚决杜绝有损于良好社会风气的传媒节目,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敏建设。
提高职业道德,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媒作为信息传递与交流的平台与载体,其不仅仅是一个以追求利益为目的的企业组织,而具有更大的社会功能,有利于文化的传播与传承,正确价值的宣传与教育。其必须将社会效益置于第一位,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丢失了自身的职业操守与基本的职业伦理道德。
(三)社会成员应增强对于传媒的鉴别能力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互联网不断普及的情况下,传媒作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社会成员需要不断提高其鉴别能力,面对一些低俗化、娱乐化严重的传媒节目,需要坚定信念,始终保持自己内心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同时,公民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识与法制理念,对于一些影响不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背离的信息,及时向管理部部门进行反应,净化传媒环境。
传媒作为新时期信息传递与文化传承的载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在加强传自身职业素养建设的同时,相关部门应给予正确的引导,社会大众及时监督,发挥好新时期传媒对于社会伦理道德的传承、构建、维持作用。
篇4:家庭对社会的影响论文
家庭对社会的影响论文
【摘 要】在我们的生活中,社会、家庭、学校都承载着对孩子进行社会教育的义务与责任,而家庭是幼儿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场所,家长的受教育程度、家庭生活方式、家庭生活条件以及家庭成员间的关系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幼儿社会性的发展。
【关键词】幼儿社会性发展;家庭教育;影响;家园合作
幼儿社会教育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课程,它涉及到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卫生学等有关教育专业知识。培养幼儿社会性发展主要立足于培养幼儿在人群中应有的健康的心理态度和与人交往的能力。家庭是人类生活中最主要的一种基本社会群体,多为有婚姻关系与血缘关系的成员组成。它是儿童早期生活最基本的环境,它还是儿童最早的教育场所,是儿童社会化的最早执行者和基本执行者。在家庭里,儿童学到了最初的社会生活知识及技能、道德规范、行为习惯等等。国内外研究证明,儿童的早期生活经验,将深刻地影响其整个一生,而学龄前期又是接受社会化的最佳时期。尽管儿童在一定年龄之后要上幼儿园和小学,家庭的作用随之稍稍减弱,但是由于儿童在家庭生活中的时间依然较长,且他们接受教育的顺序是先家庭后幼儿园、学校,所以家庭还是对儿童发生着更为重要的、主导的影响。
现在的幼儿大部分是独生子女,物质生活条件优越,从身体素质和成长速度上来看已经大大好于从前,但是从“社会人”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他们中相当一部分孩子存在着性格和心理上的缺陷,而这些缺陷来自于哪里呢?相当一部分是在潜移默化中受家庭影响而来。我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那么,家庭便是孩子出生后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就是一个“小社会”因此,我认为每个孩子在最初进入到的这个“小社会”所受到的教育是会影响幼儿今后进入“大社会”的一种态度和发展。下面针对现代家庭状况的一些特点,来对家庭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影响做以下分析:
1、家庭中影响幼儿社会发展的因素
每一个家庭都代表着社会的一个小群体,在这个群体中虽然相互有血缘关系,但却有着不同的年龄特征、不同的价值取向、不同的文化素养,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幼儿的社会性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
1.1家长对教育的态度与教育方式
不同家长在教育幼儿的态度和方法上存在较大差异,换言之不同的教养态度和教育方式对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影响也不同。美国著名儿童心理学家麦考比和马丁概括提出了家长教养方式的.四种主要类型,即:权威性、独断型、娇纵型和忽视型。
1.1.1权威性。这类父母对孩子的态度比较乐观积极,对孩子的要求与愿望能进行反应,尊重孩子,接纳孩子提出的意见和观点,对孩子的一些不良行为也能直接指出。这种高控制、情感上偏于接纳和温暖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社会性发展带来积极影响,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多数独立性强,遇事有自己的主见与想法,善于思考解决问题,乐意与人交往,对人友好。
1.1.2独断型。这类家长也属于高控制,但从情感上有明显不同。时常表现出对孩子缺乏热情,偏向于拒绝否定孩子,很少考虑孩子的想法和感受。父母往往会让孩子无条件地遵循它们制定的各种规矩,一旦不如他们意必将严厉惩罚,对孩子缺少耐心与交流。这种方式下成长的孩子大多缺乏自信,主动性较差,胆怯心理较重,所以不善与人交往。
1.1.3娇纵型。这类家长几乎能接受孩子提出的所有条件,缺乏适度的控制,他们对孩子错误的行为表示出很淡漠,对孩子没有要求,甚至可以一味的迁就于孩子。这类孩子随着年龄增长慢慢会表现出攻击性较强,容易与他人发生冲突,不受约束,缺乏责任感。
1.1.4忽视型。这类父母对孩子既缺乏情感上的交流,又缺少对孩子行为习惯上的要求,对孩子缺少最起码的关注,更有甚者表现出对孩子的厌恶。这种孩子的内心是很自卑的,自我防范意识较强,不愿与人交往,甚至容易对人产生敌意,很容易犯错。
1.2家庭生活方式
这里提到的家庭生活方式主要表现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个方面。现今社会大部分人的物质生活都大大得到了改善,可要一味的追求物质生活,必定是过着大手大脚、挥霍浪费的生活。这样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就是只知道贪图享乐,不知道为他人付出。相反,比较重视精神生活的家庭他们的生活目的首先就是不同的,他们愿意主动帮助别人,为人谦虚友善,懂得回报社会,在他们的引导下的孩子必然会继承这些好的精神品质。
1.3家庭成员的构成
1.3.1单亲家庭。现今社会中单亲家庭屡见不鲜,夫妻间因为什么原因离的婚、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父母对孩子在父母情感的导向性问题上对孩子都会起到一定的影响力。现在有很多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抑郁、自闭等症状,很多都是因为父母离异、家庭破裂。
1.3.2老少家庭。也就我们通常所说的“祖孙三代”这种家庭的问题在于老少两代人的思想观念相差甚远,必定会在生活中产生矛盾。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就会出现两极分化:爷爷奶奶对孩子的教养态度和爸爸妈妈对孩子的态度出现不一致时,很容易让孩子“钻空子”。如果两代人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家庭氛围,导致孩子社会性发展受阻。
2、家庭在幼儿社会性发展中的作用
2.1家庭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温床”
孩子从一出生开始首先进入的环境就是家庭,正是通过家庭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下,通过家庭成员的正确引导与教育个体逐渐成长为一个能掌握一定的行为规范、道德标准,能正确的处理人际关系,从而适应社会的社会人。
2.2家庭是幼儿社会性发展最初的“根基”
心理学家艾里克森认为:“父母对孩子的态度为幼儿今后对社会的态度奠定里基础”。父母的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家庭在幼儿社会发展中起到的作用也就不同。文化素养较高的父母心胸相对比较开阔,对人对事的态度表现的也会温和委婉一些,会使幼儿变得遇事相对冷静,有自己的见解。
2.3家庭教育对幼儿进入幼儿园后的社会学习起着重大作用
幼儿从出生开始又近三年的时间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在这一过程中,幼儿所有的生活经验、行为习惯以及简单的知识技能都是从家庭成员的身上习得的,那么,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的幼儿,通常能为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奠定较好的基础,势必会利于幼儿三岁入园的过渡时期,幼儿会较快的适应新的环境,接纳除家庭成员以外的人,顺利地完成进入第二个社会群体的过渡。反之,幼儿是在放纵型或被忽视型的家庭影响下成长起来的幼儿进入幼儿园后,幼儿和家长都会经历一个很“痛苦”地时期,孩子多数会表现出对他人强烈的排斥,不愿与人交流。
3、家园合作完成幼儿社会教育
幼儿到了适龄入托的年龄,同时接受家庭与幼儿园两种环境的影响,家长和幼儿教师共同承担起教育幼儿的任务,只有双方密切配合,才能完成对幼儿进行一致的社会教育。通过与家庭的密切配合,幼儿园教师才可熟悉每个幼儿的家庭情况,才能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社会教育。家长也应主动向老师了解幼儿在园情况,知道孩子在集体中的表现,以及与同伴相处的现状。
家园合作除了能使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更有针对性,这种行为对幼儿本身更具有意义。家园一致的教育,能使幼儿从中得到安全感,学习到参与社会生活的信心和积极的态度;从而增强了他们生存的信心和勇气。
4、结束语
近些年我国独生子女不断增多,家庭教育对幼儿的影响更显得尤为重要,幼儿的社会性发展在家庭教育环节中也显得尤为突出。因此,孩子从自然人走向社会人的过程中,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具有不可替代性。只有通过良好的家庭教育,才能为幼儿顺利的完成从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幼儿社会教育活动指导》
[2]《心理发展与教育》,1994年第2期
篇5:对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
建立和完善我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使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的需要,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功能,对维护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组织网络、物质技术等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的体系,将推动社会救助资源的整合,提高社会救助供给能力和工作效率,作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实现少有所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孤有所扶、残有所助、难有所帮、居有其屋的目标。按照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就此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我处社会救助工作现状
近几年来,我处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在社会救助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去年全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月定季发、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共保障城镇低保3345户,7845人,年发放金额109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9户45人,年发放金额9000多元,大病救助患者45人,发放救助款5万元,廉租住房补贴发放金额200多万元,救助家庭2000多户。同时,在去年“5·12”汶川大地震开展“情系灾区,爱心捐助”等社会捐助活动。我处已初步形成了以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助救助作支柱,慈善捐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框架,基本保障了我处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方面在创新探索中稳步推进。
二、我处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不断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力度,我处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由于救助需求大,资金供给相对较少等原因,在救助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企业改制后的贫困人口增多。我处在**区是改制企业最多的办事处,以来相继改制企业达100多家左右,由企业改制影响职工的身份改变,再加上年龄偏大又无就业特长,这几年来,我处的贫困人口与日俱增,为了确保社会稳定,体现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关爱,社会救助工作日趋繁重。
2、城乡低保救助差别明显。当前农村低保户均补助35元/人·月,城市低保户均补助达113元/人·月,是农村低保的.4倍左右,而今年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又因上级政策及资金配套等原因发展缓慢,形成了我处城市和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差别与不平衡。
3、开发救助任务艰巨。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工作开展较晚,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杯水车薪”的情况,开发救助是“造血工程”,是救助工作的递进层次。目前,全处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企业改制的影响,城市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更显困难,再加上我处自然资源和发展资本严重不足,加上贫困群众自身素质不高,因此消除贫困的难度加大。
三、关注民生,建立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
1、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标扩面。针对目前低保标准低、面窄的问题,适当提标扩面,同时做好“分类施保、动态施保、应保尽保”工作,建立低保制度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制定并实施“渐退帮扶”政策,鼓励城市低保对象家庭中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积极就业与再就业,逐步改善其家庭生活状况。
2、健全医疗保障救助制度,积极争取城市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引导居民群众企改的职工,参加专项救助和保障,从而实现面上保障、重点救助。
3、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进一步努力争取对城市困难户住房的租房补贴政策,开辟房源,推进城镇租住房制度的开展,同时,积极主动至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经济适用房指标,多解决一些辖区内无房困难居民,逐步让全处居民群众都有房可居。
四、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
1、建立结合居务公开、政务公开多形式开展监管,保证居民的知情权、参与监督权;
2、畅通救助工作体系的诉求渠道,落实严格惩戒措施,推动救助工作运行机制的自我完善。
3、加强执政能力,培养干部作风建设、职业道德操守建设,做到科学施救,规范施救。
篇6:体育锻炼对身体的影响调研论文
体育锻炼对身体的影响调研论文
摘要:目的:探讨不同锻炼方式的体育锻炼对身体自我的影响,为进行不同方式的身体锻炼提供理论指导。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对不同方式的锻炼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男生比女生有更多积极的身体自我概念,太极拳比健美操锻炼者有更多积极的身体自我概念。结论:为了促进太极运动的推广,有必要对进行长期的追踪研究。
关键词:不同锻炼方式锻炼身体自我概念
自我概念是人格结构的重要成分。身体自我是自我相念的重要基础音分,它是个体对自己身体的认知币口评价,是个体自我意识中最早萌发的音分,涉及至U又寸自己丰目貌、体格、体台邑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身体自我是个体社会认知的结果。身体自我对健全人格有重要的影响,积极的身体自我是健全人格发展的基础。大学生正处于自我概念整合的关键时期,研究不同锻炼方式对大学生身体自我概念的影H向具有重要白勺型璺论与实践意义。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以陇东学院普通专业大学生190名为研究对象(经过半年的专业技能的学习),其中男70名、女120名。研究x寸象分另q来自太极拳和健美操选项课这两个专,其c}|健美操选项课86名,太极拳选项课98。
1.2研究方法
1.2.1问卷调查法:采用Marsh等人在1994年编市0的《身体自我描述问卷》作为测量身体自我概念的:L具。【共发放问卷190份回收问卷190份,其中有效问卷183份,有效回收率96.3%。
1.2.2数理统计法:所有调查数据都通过S/roS13.0进行统计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结果
2.1.1不同性别大学生身体自我概念比较
运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男女大学生的身体自我概念发展以及不同锻炼方式的体育活动对大学生身体自我概念影响的差异进行考察,结果见表1.通过-V表可以看出男女生之间存在身体自我概念差异,且男生有更积极的身体自我概念;太极拳和健美掳缀炼者之间的身体自我概念也存在差异,且太极拳运动对锻炼者有更积极的影响。
通过对不同性别和不同锻炼方式的体育活动对身体自尊的影响的分析发现,不同性别以及不同锻炼方式对身体自我概念都有影响,总的来说,男生比女生,太极拳比健美操对身体自我概念有更多积极的影响。
有研究指出,男性的身体自我概念要高于女性[一](Fox,Colins,Deborah;),然而Marsh的研究发现,身体素质的多层面结构不会因性别而有差异。而本研究的结果证实两者之间还是存在性别差异,虽然前人的研究指出,性别之间存在差异,但是这些差异仅限在身明巴胖、和身体活动方面,但是本研究发现不同性另U的被试仅在身体健康―与身体自尊两个维度上不存在差异,可能的原因为:1.由于本研究的对象主要处于中国的`大西北,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传统文化的观念相对强势,女性参与体育活动有更多的限制。而女性也形成了与文化相对应的对于自己身体的外观与印象,因而笔者认为本研究的被试在身体自我概念的各个领域中还是存在着传统的刻板印象。因而有必要对女性体育参与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同时还有必要对个体知觉的重要陛进行研究。2.女陛叉寸自己的身体夕卜摹乏现出更大的不满,这种不满直接影响着女性X-,j自己身体自我概念的评价。
根据不同锻炼方式对身体自我概念的影响发现,倒9∈操和太极拳对被试的身体健康、身体月巴胖、外表以及身体自尊的影响不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可以推断两种锻炼方式之间的差异可能是由于性别上的差异引起的,因此笔者随后对性别与锻炼方式对身体自我概念的影响进行了多元方差分析,结果发现两者的交互作用不呈显著陛,也即锻炼方式的影响是独立发生的不受到性别的影响。
因此,对于太极拳比健美操对身体自我概念有更好的影响的原因,笔者认为:1.太极拳在锻炼时,不但肌肉活动有各式各样的柔和动作,同时还要做好呼吸运动,来促进心、肺、肠胃等内脏的机能活动,另外,由于每个动作都用意识加以引导,使人的精神集中,不起杂念,以致越练越纯静,也能使中枢神经系统进行更好的调节作用。2.太极拳可以通过音乐节奏使人们得到高层次的幸福感,即精神的幸福感,同时人感到空虚的时候可以通过太极拳来充实生活,提高人的自我调节能力。
总的来说,太极拳对提高身体自我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经常从事太极拳锻炼能够使人有健康的身体、充沛的体力、形成科学的身体自我概念、良好的身体自我调节和高自尊心,无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当中都能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根据研究结论分析的结果,建议以后的研究者可以通过太极拳的干预研究来对太极拳对身体自我概念的影响进行进一步的验证。同时考虑加入对照组的研究,避免其他因素的干扰。
2.1.2不同性别、锻炼方式的多元方差分析
考虑到研究被试在选择项目时候的趋向性:即太极拳的研究对象大多数为男生,因而在选择女性被试的时候无法做到随机,同理,由于选择健美操的多为女生,因而对于男生被试的选择无法做到随机,因此,笔者考虑这两者之问是否存在交互作用。通过统计结果发现,两者之间不存在交互作用。也即两者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研究发现,男生比女生有更积极的身体自我概念,太极拳选项课的学生比健美操选项课的学生有更积极的身体自我概念。
3.2建议
为了促进太极拳运动的推F''-,建议可进行实验干可_石开究,寸照组以确定被试的这种反应为锻炼所带来的效益。同时有必要进行长期的追踪研究,以确定太极拳运动对身体自我概念所带来的身体和理的效益。
篇7:当代艺术对社会的治疗作用论文
当代艺术对社会的治疗作用论文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明确提出,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方面,它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当代艺术是当代文化的排头兵,它包容万象的外在表现形式,和与时代的大潮中群众发出的声音相契合的能力,总是让当代艺术的触角伸向社会的方方面面:它接受了来自大众群体的生活的鲜活气息,如作为当代艺术中的“天价明星”岳敏君,以大笑人的表情面对一切;它也接受来自精神世界的抽象的表达形式,如赵无极的独特,极具个性的绘画风格,以及以“面具”系列文明的曽梵志,其关注的就是人类的精神世界;它接受来自历史的拷问,如吴冠中将中华民族特色的绘画方式技巧与西方绘画进行探索性的结合起来;也接受当下时代的批判和讽刺,如以“政治波普”闻名的王广义,其“大批判”系列在当代艺术史上的学术地位无可争辩。我们能看到文明社会的建设,要发展文化强国,要增强文化软实力,这必然少不了中国当代艺术家以一种与时俱进的思维,兼容并包,担当起时代所赋予的重大使命,在精神文化的前进队伍中站在先锋位置,以勇于探索的无畏精神给广大人民群众亮起路灯。基于以上所述,可以看到当下中国的发展,不可否认的是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和改善,与此同时,在去除了金钱对双眼的蒙蔽后,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已经滞后,生态环境的破坏已经到了一个必须治理的地步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已经出现在时代前进的必经之路上,作为时代艺术文化先锋军的当代艺术,理所应当的与这些问题狭路相逢,而且今天的当代艺术也表现出了对时代的尊重和包容,还有感性的体悟和理性的分析。
一、当代艺术对于当代精神文化的批评和指引
当代艺术的一个特点就是既具有时代气息,部分当代艺术的作品直接在当下的时事中取材,加以艺术手法的形式表现,当代艺术家以艺术作品的呈现形式,来表达对事物的看法,批判假恶丑,赞扬真善美,生动的体现了点滴生活的真实气息,对于社会的发展就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监督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众多朝代的更迭,历史变迁的脚步,以及社会文明的进步,背后无不有艺术的发展进行推手。在当今的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中,一些原来没有,现在逐渐产生,或者原来不被人重视,而现在逐渐的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慢慢出现在当代艺术家眼中,如岳敏君在一系列的作品中,将“大笑人”的形象摆满了每个角落,从90年代初在画布上呈现,后来这一形象又蔓延到雕塑和版画上,有时候是一个单独的形象出现,有时又是集体亮相,“它”开口大笑的同时又紧闭双眼,充满自信的同时又动作夸张,这些傻笑的人的.形象生动的反映了“有关于生存状态的、有关于成长历史的、有关于东西方文化关系的、有关于男女性别的、有关于全球化下的经济与政治事件的等等一系列的尖锐问题,还有比如王广义的《卫生检疫——所有食品都可能是有毒的》等等,实际上是对当代的社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批判,并在中心思想里指导着这个社会如何规范自身行为,最终引导社会朝向健康发、文明、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当代艺术具有改变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发展方向的影响力
前文已经几次提到,当代艺术的特征之一就是与时代贴近,与人民大众的关系是天然的紧密,它深深的植根于当时的时代和人民,来源于时代的生活,通过艺术家的形式表现的手法,又高于生活,它提取时代的养料,在展现在观众面前的那一刻就开始慢慢的引起观者的共鸣和反思,引导观者深入自身内心,去剖析被隐藏的问题,从而达到引导社会文明发展的功效。具有深刻内涵意义的当代艺术作品,具有启发大众的能力,不断地促使着整个社会在面对问题的时候,重新的对人、事和物进行二次思考,进而指示整个社会向着正确、健康、积极向上的方向前进。当今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直观的带给人民群众的感受就是物质生活的极大富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再这样的背景下,再提到环保这一问题的时候就顺理成章了:工业水平提高导致生活物资极大丰富,也简介促进了人民的消费增长,消费的增长又反过来不断要求工业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在这个不断循环的链条中,生态与环保的问题就应运而生:忽视无节制的工业生产队环境的破坏,经济富裕之下的浪费现象等问题已经越来越尖锐,这些问题的产生已经导致中国去制定基本国策去解决,而作为艺术先锋军的当代艺术家,更是首当其冲去对这类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进行积极主动的反抗------二零一四年六月五日,“环保艺术行------四个人的胡杨树”艺术作品展在北京视觉经典美术馆开展,稀朗、岳建华、逢小威和朱世荣四位当代艺术家在感受了“沙漠的英雄树”三十年之后,选择举办一次展览。其本质上这次展览是感受到了西北植被稀缺,水土流失的环保问题之后进行的反思,反映了他们对环境保护、对艺术的感受和思考。
三、当代艺术极大的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
当代艺术的包容性允许当代艺术的触角伸向消费主义盛行的当代社会,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创作出节奏缓和,令人心情愉悦的艺术作品,这是当代艺术家对这个时代的贡献,也是他们对于当代社会人们的精神世界的丰富做出的努力。最为著名的作品之一应当是大黄鸭了,自第一只以经典浴盆黄鸭仔为原型的“大黄鸭”诞生以来,大黄鸭的创作者,荷兰艺术家FlorentijnHofman就带着它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出发周游世界,到的八月,十三个国家二十二个城市出现了大黄鸭的身影。每到一个城市,大黄鸭的出现总是让当地观众兴奋不已,不仅仅是让当地的旅游业和零售业等业绩增长,最重要的是它带给人们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和愉悦,进而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人们,促使整个社会文明不断前进。
四、小结
当代艺术以一种开放性的思维形式,在当今社会活动中起着重大的作用,不断挑动着社会最敏锐的神经,它发现人类社会的弊病,进而进行批判、指导和修正;它也发现真、善、美,积极弘扬社会的美好一面,它自身作为文艺界的先锋,一直在批判和指引着当代精神文化,在商业化高度发达的今天,它与消费主义的部分思想的契合,又积极的推动着经济的发展,同时,当代艺术具有的对整个社会文明前进推动的能力,又让它在促使人们向着正确、健康和积极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方向不断前进,并且极大的丰富着当代人们的精神生活。
参考文献:
[1]王觅.中国当代艺术的时代使命[N].文艺报,2013,(06).
[2]周晓春.当代艺术的社会性.[J].大众文艺,2011,(07):136.
[3]鲁虹.中国当代艺术30年.湖南美术出版社,2013.7,第一版.
[4]巫鸿.物尽其用老百姓的当代艺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4,第一版.a
篇8:社会实践对社会体育的指导意义论文
社会实践对社会体育的指导意义论文
摘要:本文试图通过分析社会实践对该专业毕业生就业所起到的作用,指出专业实践对于该专业毕业生就业所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从而提高高校对体育生培养和该专业教学改革中社会实践部分的重视程度。
关键词: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实践
一、前言
在当下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处在转型期,部分大学毕业生收到就业压力增大这一社会问题困扰,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遇到了越来越大的压力,“毕业即失业”成为我们当前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属于体育类专业,与其它专业相比较,学生大学四年所学内容较为固定,由于学生的就业面相对较窄,就业问题更为严重。这就要求该专业在进行教学改革时,必须注意从就业的角度来进行反思和改革。笔者以乐山师范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为例,试图通过分析社会实践对该专业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展现社会实践对于该专业毕业生就业所产生的巨大推动作用,从而提高高校对体育生培养和该专业教学改革中社会实践部分的重视程度。
二、社体专业社会实践基本情况
乐山师范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诚信、敬业良好职业素质,熟悉国家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发展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体育专项指导技能的基础上,掌握与体育专项有关的管理、营销、服务及项目推广等基础核心知识,能在各级各类健身俱乐部或社会体育活动中从事健身咨询、技术指导、组织管理等工作,具有创业能力“一专多能”的应用型人才。专业共有网球、羽毛球、健身韵律、康体运动、跆拳道五个培养方向,近三年每年毕业生约110人[1]。乐山师范学院鼓励学生积极投身到有利于学生成长、能够增加学生社会经验的社会实践中。经调查,社体专业学生从大一开始,就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区域,覆盖乐山市,辐射四川省大部分县市。社会实践方式主要为在健身俱乐部、体育运动项目培训机构和跆拳道馆任教练。
三、社会实践对就业的积极影响
众所周知,实践经验对于培养应用型人才具有很大作用。据调查,社会实践经验丰富的社体专业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往往更受欢迎,招聘单位更加青睐具有实践经验、能够即招即用的毕业生。这就说明了社会实践对社体专业毕业生有非常大的积极影响。
1、提升能力。社会实践可以帮助该专业学生学习并提高体育运动项目健身指导能力和分析解决俱乐部健身活动中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学生把在学校学到的人体运动理论知识和健身运动技能反复应用于社会实践中,可以使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同时使学生熟练掌握体育运动项目健身指导能力。从实际效果来看,该专业各方向参加国际国内专业竞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均在各俱乐部和培训机构参加社会实践。例如乐山师范学院FLY啦啦操代表队大部分成员在全市各健身俱乐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2]。
2、丰富经验。社体专业要求毕业生能熟练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科研从事健身俱乐部指导与管理活动中简单的俱乐部的市场调研、项目确立、融资、管理队伍、营销、售后服务、运作模式、效益评估等工作。要实现该培养要求,毕业生必然需要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据调查,在健身俱乐部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大一阶段主要参与俱乐部的市场调研、营销工作,大二阶段主要参与健身指导、售后服务工作,大三阶段主要参与项目确立、管理队伍工作,大四阶段可以参与运作模式、效益评估工作。在这四年中,能够全程参与这种社会实践的学生,可以系统的、完整的获得一整套俱乐部指导与管理经验,在就业市场中非常受欢迎,甚至有部分毕业生经过融资后,选择了自主创业,开办了自己的健身俱乐部并获得成功。
3、开拓眼界。202月26日由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会议中提出要创新职业教育模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国务院的此次部署抓住了当前高等教育存在的.主要矛盾,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学业与社会就业脱节。体育类专业与其它专业相比较,由于学生的就业面相对较窄,面临的问题更为严重[3]。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程度,能够开拓社体专业学生的眼界,可以有效解决毕业生素质与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学生可以接触到完整的俱乐部运营体系和形形色色的市场需求,还能够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从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获得更高层次的升华。
四、社会实践对就业的消极影响
社会实践对于社体专业学生具有多种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消极影响。首先,在长达几年的社会实践过程中,社体专业学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兼职学生或临时工身份参与社会实践,久而久之容易产生惯性思维,不懂得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也不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在就业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次,各种运动健身俱乐部以及培训机构尚不规范,无法与学校正式建立社体专业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合作关系。良莠不齐的社会实践单位难以有效使全体社体专业学生得到良好体系下的社会实践锻炼。最后,大学期间社体专业课程设置紧凑,学生需要在四年内修满176个学分,学业压力很大,而如果无法协调学业与社会实践,势必会对社体学生的学校学习造成不利影响[4]。
五、结论
总体而言,社会实践对于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生就业具有重大的影响,其可以使毕业生具有更贴近俱乐部和培训机构需要的经验能力,更可以使毕业生具有对社会体育事业发展的全局眼光和战略视野。然而社会实践过程中也存在着部分不足,需要学校与社会为社体专业学生搭建更加完善的社会实践平台,从而满足更高的培养要求,实现基本的“六会”技能:会健身技术指导、会组织管理、会项目咨询、会赛事策划、会器材维护、会市场调查。
参考文献
[1]张翠玲,李金龙.就业导向与职业发展:体育类本科专业教学改革路径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4,37(11):106-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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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伟.体育院系大学生专业性有偿社会实践的价值取向研究[D].武汉体育学院,2014.
[4]许海涛.山东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的优化分析[D].扬州大学,2014
篇9: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影响论文
目前人们的生活水准已经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社会整体利益成为了多数人所关注的一个话题。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整体利益脱不了关系,而经济法的出现,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对国家的干预行为进行规范,并且维护好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针对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影响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经济法的发展过程分析
当资本主义的发展走向了垄断时期后,社会矛盾产生了迅速激化的现象,所以社会便需要国家的政府来实行干预,采用法律武器来缓解其间存在的矛盾。所以经济法便应运而生,这是国家主动干预经济而出现的产物。有的研究者对经济法的探究不够深入,由此产生了一些误解,认为曾经提出了财税法,所以经济法在古代就已经成型。其实古代的财税法与当前的财税法相比仍然具有很大差别。从前的财税法只是用来对劳动者进行变相的剥削,并将剥削方式合法化处理。而现代的财税法则并不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需求,而是要确保政府能够有经济力量来实行宏观调控、公共管理等工作。以此发挥出自身的职能。由此便可以看出,现代经济法是站在社会的基础上,对整体社会收益和资源进行分配。进而带动经济的良好发展。经济法是政府和市场之间搭建的一座桥梁,如果其中一方产生改变,那么经济法也会随之而发生改变,以此适应具体情况的发展。如今市场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快,行政法和民法都不能对市场进行统一化的管理,因此必须要把经济法归纳到法律体系之中。进而确保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
2根据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具体措施
2.1对经济法立法和运行进行规范
合理运用经济法能够对整体社会经济实施全面而系统的分类,在社会整体利益的视角之下,针对经济法展开研究。能够为当前的社会立法提供关键的保障。若要妥善采用经济法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就应当从整体出发,对经济法的立法进行增强,使经济法的主要内涵完善地呈现出来。就目前情况看,之所以社会经济的和谐健康发展会遭受阻碍,其主要原因就是相应的社会条件不足。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不少经济结构与经济体系都呈现出日益完善的趋势。面对这样的情况,就必须从整体出发,保障社会经济,这样才能够促进我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2.2制定出经济法的基本准则
若是采用的法律法规不同,那么在其效果和功能方面也会呈现出一定的差别。现阶段,为了对法律效力进行确切的区分,研究者将法律法规化为了以下两大部分内容。第一是政策基准,该类法律法规在实践操作过程中,不能作为审判标准来运用,而是主要起到约束和管理的效用,其能够引导人们的行为,让人们找准自身的立场。第二是裁判准则,该类法律法规就是用于审判的具体根据,在该部分法律基础上,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法律标准,针对一系列违法行为展开审判与裁决。然而经济法和普通的法律又有不同的之处,其主要是对社会经济进行评判与估量,可以从有形或无形的角度对社会经济活动展开严格的监督管理,以此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并满足人们日渐增长的需要。
2.3从整体角度出发调整社会经济
经济法属于法律形式的一种,其能够对整体社会经济产生调节的功效。从宏观的视角来分析,经济法具体是由社会中不同种类的经济主体对其之间的关系进行调节和控制,以此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而从微观的视角来分析,经济法则可以确保社会经济得以有效规范的运行,并保障社会的经济供需能够维持在平衡状态。这样不单单能够体现出经济法对于社会效益的重要功用。同时也能让人意识到经济法对于市场经济的维护及促进作用。另外,政府的干预措施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也是采用经济法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主要表现方式。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历程中,因为经济或多或少会产生不科学的运转情况,由此会导致市场失控。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现象也有益于本地市场实现对外扩张,并对外部市场进行吸收和接纳。但若是没有对这一现象进行良好的调控,就可能会引发连环失灵的问题,从而阻碍到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此时政府就应该挺身而出,充分发挥出自身的干预作用,将经济法作为基准,采用外部市场的调节功能,从整体角度调节好市场情况。以免产生连环失灵问题。由此便可以看出,在社会经济发展历程中,经济法的地位是不可取代的,必须要正确采用经济法对市场实行微观与宏观这两方面的调节,才可以确保当地市场一直维持繁荣的状态,进而保障人们的经济需求,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
结束语
综上可知,经济法对于社会利益可产生很大的影响。政府一定要积极利用经济法,发挥自身宏观调控功能,确保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并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参考文献
[1]钱佳琦.浅谈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J].法制博览,2018(11):199.
[2]邓纲.对社会利益及其与经济法关系的反思[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3(03):67-72.
篇10: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论文
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论文
自经济法学诞生以来,人们关于经济法的争论始终在持续。从立法初衷来看,最初设立经济法的目的为,借助经济法中的法律方式及经济方式完成社会财务的规范性分配,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统一。因此,细化分析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基于逻辑思路的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分析
从逻辑思路层面来看,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原因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一)市场失灵损害社会整体利益原因
市场经济逻辑要求市场通过竞争的方式进行发展。当市场经济被垄断时,将导致市場失灵,并引发产品供应不畅、商品价格异常等问题,长此以往,市场失灵必然会对社会整体利益产生影响,甚至引发社会倒退,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
(一)国家干预抑制市场失灵原因
在市场发展过程中,为了避免市场失灵现象的产生,国家会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对其进行强制干预。如当市场发展活力不足时,会通过出台优惠政策等方式,为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力量[1]。国家干预在抑制市场失灵的同时,也对社会整体利益产生了良好的维护作用。
(二)经济法提供干预手段原因
从我国当前市场发展状况来看,国家用来干预市场运行发展的工具以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货币政策为主,但从上述工具的共通特征来看,经济法无疑是上述干预工具共同遵循的一种约束规范。在实际的市场运行过程中,经济法赋予国家干预市场运行的权利,并为其干预措施、干预方案的制定提供了完善的法律基础。具体而言,经济法在促进市场正常发展、运行的同时,也对政府的不恰当干预行为(如越位行为、缺位行为)的产生起到了良好的预防作用。基于国家干预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可将经济法看做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基本法律基础。
(三)经济法立法目的原因
从立法目的层面来看,经济法立法的基本目的为:为社会经济的运行发展提供保障,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保障社会整体利益不受侵害。当其他因素与社会整体利益维护之间产生冲突时,经济法的立法目的决定着,经济法将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不受损害为首要目标。
二、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措施
事实上,运用经济法实现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目的的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一)宣示经济法措施
为了强化社会整体利益与经济法维护作用之间的关联,可将经济法作为一种政策基准,借助宣誓经济法的方式促进经济法维护设计整体利益功能的有效发挥。经济法中的政策基准数量相对较多。在强化经济法地位的过程中,可将经济法中的各种政策基准作为参照,通过强制宣示的方式,增强人们对经济法重要性的认识。
(二)强化经济法立法措施
从本质角度来讲,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功能的存在建立在经济法立法契合当前市场经济环境需求的基础上。但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经济法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契合性水平也可能会产生一些变化[2]。因此,为了保障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及作用,应结合实际市场情形,加强对经济法的评估,通过随时立法、随时修订等方法提升经济法的实效性。
(三)社会整体调节措施
从方法上面来看,经济法对社会整体的调节功能是通过宏观调控法实现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法会结合经济运行方向的不同,借助适宜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货币政策等工具,正确引导社会资本的流动,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基础,有效促进市场扩张,间接发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功能。例如,当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面临缺乏运营资金问题时,经济法可通过提供产业政策及财政政策的方式,从产业发展角度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并根据各大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适当的财政资金或优惠发展政策,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速度。
(四)彰显经济法责任制度措施
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可通过构建经济法责任制度的方式,对损害社会整体利益、违法经济法的行为进行合理惩罚。具体而言,经济法责任制度的构建可运用以下几种方法完成:第一,联合其他法律法规方法。在构建经济法责任机制的过程中,可选择其他同样具有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作用的法律法规,与经济法联合,为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功能的发挥奠定基础。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赔偿作出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法》中则对问题视频的召回处理制定了合理的食品召回制度。因此,可将上述法律法规与经济法充分联合起来,从不同方面对侵害社会整体利益不良行为的预防及惩罚提供法律基础,进而对社会整体权利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促进市场经济的运行,为人民群众的消费行为奠定完善的法律基础。第二,运用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方法。从立法层面来看,经济法中分别对违反经济法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作出明确要求,这一方法在促进经济法维护功能发挥的同时,也对损害我国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情形提供了良好的矫正策略,因此,经济法可有效降低损害社会整体利益问题的发生率。
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经济法的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功能十分重要。为了促进经济法功能的有效发挥,应分别从不同角度入手,借助强化立法以及构建责任制度等措施,强化人们对经济法的重视,巩固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使得经济法合理发挥自身的保护及调节功能,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高校发展,同时保障社会整体利益不受损害。
参考文献:
[1]张洁.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路径的探究[J].法制博览,2017,(20):265-267.
[2]张雨晴.浅谈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J].法制博览,2017,(17):219+218.
篇11:对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思考论文
对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思考论文
摘要: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正在飞速的发展,知识在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学习就成为了促进社会和人类发展进步的最主要因素。因此,构建一个学习型的社会对每个国家的发展来说,就显得至关重要了。文章分析了学习型社会的含义和特点,并指出了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存在的阻碍,提出了一系列构建学习型社会的策略和方法,以期更好的促进我国学习型社会的建成。
关键词: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自主性;人力资源;整合
学习型社会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于1968年由美国学者罗伯特哈钦斯提出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编著的《学会生存》中详细阐述了这一概念。之后,这一概念就变得越来越流行并广为传播,许多国家也应景这一趋势,纷纷把建设学习型社会作为本国发展教育事业的指导思想和最终目标。
一、学习型社会的含义及特点
学习型社会,就是在全社会中提倡一种积极学习的风气,并由政府或相关组织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实现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让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在人生的各个阶段都能拥有学习的机会,以此来促进自我的发展。学习型社会具有如下特点:
(一)学习没有阶段性,是持续一生的活动。
在现代社会,世界总是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知识也在不断的发展和更新,因此,我们想要有所发展,单单只靠在学校学到的知识是不够的,我们要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的重新学习,积极接受新事物,才能实现自我的价值。
(二)学习具有开放性的特征。
在学习型社会这一概念出现之前,我们的学习指的都是在学校中的学习,离开了学校,学习似乎就停止了。但学习型社会的学习恰恰相反,它提倡的是离开了学校,我们也应该继续学习,而且把学习的范围扩大到全社会的任何地方。
(三)学习是大众的,人人都可以参与进来。
以前所指的学习,因为是学校阶段的学习,所以学习的对象就局限于适龄的儿童或青少年,但是学习型社会却不同,它倡导的是社会中的所有人都应该参与到学习这一活动中来,人人都可以依自己的意愿行进学习,只有这样,学习的大众性才能落到实处。
(四)学习型社会是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人的发展是没有止境的,因此,学习作为人类的一种发展活动,也应该是没有止境的。当今的世界,不断的飞速变化,这样就致使人的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都需要不断的发展。所以,由人类个体组成的学习型社会也将是一个没有止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以上这些学习型社会的特征都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只有这样,才能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时候不会偏离方向,确保实施的顺利进行。
二、我国构建学习型社会面临的挑战
进入新世纪以来,构建学习型社会成为我国发展进步要实现的一个具体目标。但是,由于受到我国固有的一些条件的制约,这项工作会遇到一系列挑战。如果我们不能克服这些障碍,学习型社会就不会如我们理想般的实现,也就会变成一个空洞的概念。
(一)旧的文化学习观的阻碍。
任何一个新型社会的建设都需要有不同于以往的新的观念作为支撑,学习型社会也是一样。然而在我国的现实中,一些传统的学习观念却阻碍着学习型社会的顺利发展,其中就属功利性学习最为代表。现在社会,功利性学习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应试教育。很多学校把“应试”作为唯一或主要的教学目标,以考试和分数作为判断学生学习好坏的唯一标准,十分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而由功利性学习观导致的被动学习和个人学习也是阻碍社会进步的主要的传统学习观。所以,在构建学习型社会进程中,我们要抛弃旧时的想法,树立与学习型社会相适应的新观念。
(二)传统的学习方法已不再适应当今的社会。
在当今的世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人们采用传统的学习方法已不能适应这样的速度,以至于没有办法学到更多的知识。
学习型社会的构建,对学习者的要求越来越高,它要求学习者不能一直满足于自己本身所拥有的知识,要与时俱进,不仅要经常学习新的东西,还要学习如何学习,因为只有掌握了高效的学习方式,才能跟上不断进步的社会,符合这个时代对人们提出的要求。
(三)人力资源的素质普遍偏低。
当今世界范围内的`竞争日益加剧,这种竞争的根本是人才的竞争,是人力资源素质的竞争。当然,要顺利建设学习型社会,也需要有丰富的人力资源,而我国的人力资源状况却不容乐观。我国人力资源的现状是:人力资源的素质普遍不高,高端的人才供不应求,人力资源的配置还没有完全达到市场化的要求,城乡、地区间素质差距较大等。这些存在的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了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也严重阻碍了我国学习型社会的建成。
(四)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阻碍。
构建学习型社会需要提高全社会人们的素质,而不仅仅只是某些地区。但我国现在的教育发展情况却是很不平衡,某些地区似乎已经达到了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标准,而某些地区却处于大大落后的状态。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平衡表现在:首先,地域间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大大落后于东部。其次,城乡发展不平衡。无论是教育经费的投入还是教育资源的分配,农村地区的水平都大大落后于城市。再次,教育的群体发展不平衡。弱势群体接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比较少,从而得到发展的机会也就比较少。
三、构建学习型社会的策略和方法
面对新时代的要求,结合我国在发展学习型社会中遇到的这些阻碍,我们可以尝试性的提出一些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方法。
(一)改变原有的思想,建立新型学习观。
构建学习型社会,实现终身学习需要树立与学习型社会相适应的新学习理念。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教育不是一味的向学生传授知识,而是教会学生如何学习,并把这样的学习运用到一生的发展中去。其次,应该认识到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天赋和兴趣,不应该在教育上实行“一刀切”,要使每个学生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再次,不应单单只以学习成绩和升学来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好坏,应看教育是否发展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发展创新能力等等。
(二)改革和创新学习方法。
在知识经济时代,学习的内容和范围大大拓展,其价值和功能也大大增强,所以,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时刻都要注重创造性地学习。因此,我们在学习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坚持带着问题学。我们要积极的发现问题,带着这些问题去学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这样才能真正把学到的东西变成自己的知识。再次,要坚持在思考中学。把“学”与“思”紧密结合起来,只有用学习来丰富思维空间,用思考来巩固学习效果,才能相互促进。最后,要坚持联系实际的学。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要坚持把学习与实际生活结合起来,才能学以致用,达到学习的最终目的。
(三)科学高效的开发人力资源。
构建学习型社会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所以积极有效的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对于我们建设学习型社会有着重大的作用。首先,要建立公平合理的用人机制。运用科学的劳动就业机制,在选拔人才时,不仅要看工作能力和业绩,还要看在本领域中的学习能力,以减少人才的浪费和流失。其次,要积极实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我们不仅要对未成年人实行义务教育,也要对成年人实行继续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尽可能的为人们多提供学习的资源。最后,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开发理念。要了解每个人不同的个性和禀赋,以便安排合适的岗位,做到人尽其才。
(四)加大教育投入,整合教育资源。
构建学习型社会,需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还远远不够,现有的教育资源也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大量增加教育资源的投入。因此,政府必须加大对各级各类教育的投入,并且还要多增加一些投资主体,形成政府、企业、社区、家庭等组织对教育的共同投入。只有这样,构建学习型社会才有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当前我国教育资源供给不足,这些教育资源在我国东部和西部,农村和城市地区也分布得很不平衡。所以政府在增加教育资源投入的同时,要制定合理可行的政策,做好教育资源的分布和调配工作,以增加西部和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给那些地方的人们提供更多和更好的学习机会。
学习型社会所倡导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当今这个知识经济时代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始终保持不断学习的状态,才能满足这个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建设学习型社会,不仅是时代发展的潮流,也是促进我们自身发展,提高自身素质的强有力的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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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好光.东部与西部、城市与乡村经济与教育差距在进一步加大[N].中国教育报,2004-3-6(04).
篇12: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
XX区是198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辖县级区,位于XX市城区中西部,版图面积657平方公里,总人口3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5万人,辖8个乡镇街办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XX区自去年7月被确定为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区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结合区情,积极探索,采取“五法”并举,狠抓落实,卓有成效的推进了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深入。3月,省人社厅授予区“全省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城乡居民参保22622人,其中参保缴费13880人,征收保费417.34万元,参保缴费率达99.86%;待遇领取8722人,发放养老金579.76万元,发放率达100%,发卡率100%,已超额完成省、市定目标任务。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门合力。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金融、公安、人社、审计、社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相关单位、部门负直接责任的三级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实施办法。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在原则任务、参保范围、基金筹措、个人账户、待遇领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以及加强领导、部门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强部门联动,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先后组织人社、财政、金融等部门召开协调会20余次,进行工作对接,明确部门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畅通宣传渠道,营造参保氛围。一是成立政策宣讲专班,进行有声宣传。区人社系统成立了分别由局长、分管局长、经办机构负责人带队的城乡居保政策宣讲专班,深入乡镇村组现场宣讲惠民政策,讲参保带来的好处,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印发宣传资料,进行有形宣传。印制《致XX区城乡居民的一封信》50000份,《XX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文件汇编》5000余本,为群众免费发放;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组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氛围。三是利用手机平台,进行动态宣传。把中央、省市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编辑成短小精湛的信息,每日向城乡居民群发一条,加强动态宣传,达到了预期目的。四是开展经办人员培训,进行日常宣传。成立9个工作专班,分片、分点对乡镇、村居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入户宣传的骨干作用,促进参保缴费和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层级责任,增强工作动力。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年初,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纳入了区政府“十件实事”及部门“二三工作法”,重点予以推进、重点督办检查、重点细化考核,同时将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基层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强化了抓落实的动力。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区人社系统成立了7个包帮领导专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各自包帮乡镇街道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帮助推进工作。三是落实帮建责任。区委、政府成立了“百队千人进万家”工作队,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工作队重要内容,落实帮建责任,聚力帮助抓落实。
(四)规范经办重点,促进参保缴费。一是规范经办流程。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稽核内控等环节,汇编成流程手册,免费下发基层经办人员,提高经办质量。二是规范缴费方式。对收缴的方式,采取“上门征收、加班征收、典型带动、亲属代缴、政府促缴”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对申请参保对象的材料首先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审核把关,再集中送至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存档;对参保所交费用统一由乡镇街道财政所征收,集中后转账到区级财政专户管理。三是规范待遇发放。根据工作进度和工作实际,采取信息核对一批、确定一批、发放一批的办法,发放待遇统一使用“惠农卡”,发卡时,由区人社局领导带队、财政部门、金融部门、经办机构派人参加,深入到乡镇街道按花名册现场签字发放,发放率达到100%;四是规范信息录入。按照省、市要求,在抓好参保缴费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参保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基础信息录入率达100%,实现了省、市、区、乡四级信息专网联通,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五是规范服务行为。组织区、乡镇、村经办人员认真学习居保业务流程,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运作,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和水平。六是规范基层平台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要求,突出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重点,加大经费投入,扎实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目前,乡镇基层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已基本到位,办公场所实现了“六统一”,即统一制作标识、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统一订购桌椅、档案柜、除湿机、灭火器,统一安装空调,统一职能、职责、制度上墙,统一工作资料建档。
(五)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扎实有效。一是建立定期反馈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各基层单位对参保缴费进度进行反馈,做到及时掌握、及时跟进、相互促进、总结提高。二是建立大员督办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乡镇街道制度,明确1名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一个乡镇街道,加强工作督办,保证进度。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政府督办室实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制度,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导致居民参保缴费延误,影响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区、乡、村三级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
二、存在问题
XX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一年多来,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城乡居保参保扩面难度加大。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城乡居民认为城乡居保政策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相比,缴费虽然较低,但退休后待遇也偏低,致使其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受到影响,有的甚至参保后又要求退保;二是部分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家庭收入较低,生活有较大压力,虽然每年可最低交100元,但参保畏难情绪大;三是少数乡镇村组干部重视不够,政策宣传不够深入,方法措施还不够灵活,致使村(居)民被动参保较多;四是失地农民数量的增加,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的凸显,客观上增加了抵触情绪,影响了村民参保的积极性。
2、城乡居保经办队伍素能亟待提高。随着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显著增加,居保经办工作业务量急剧攀升,这对于具体经办人员素能要求来说,也越来越高。但问题是,目前区级经办工作人员10人中,学历偏低(第一学历高中就有6人),年龄结构偏大(平均年龄46.8岁),能熟练运用电脑操作业务的偏少(仅有3人),身体多数处于亚健康状态,工作缺乏应有的活力;乡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仅人少,还不够稳定,随意变动较大,影响了工作连续性、有效性;村级工作人员多数年龄偏大、业务水平低,且身兼数职,顾此失彼,疲于应付,导致全区城乡居保工作推进不平衡,城市街道、社区参保情况较好,偏远乡镇参保率相对较低。
3、城乡居保经办基础设施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场所不容乐观,基础条件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区级经办机构不仅没有足够的场所创办综合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基、服务层群众受到限制,而且缺乏标准的档案室,影响了城乡居保档案的提档升级;乡级办公条件拥挤,大小不一,有的仅有一间办公室,既是档案室,也是办公室;村级多数还没有专门的办公室,这些都难以适应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需要。二是基础设备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随着城乡居保服务对象和服务领域的深刻变化,客观上对居保经办服务信息网络化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目前全区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刚刚实现省、市、区、乡四级接轨,基础设备、业务经办手段仍然与信息化建设有较大差距,直接制约了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经办业务程序、基础台账不够规范,影响了工作深入。目前,全区城乡居保业务经办仍处在一种自上而下“赶、压”式操作模式,基层自觉、常态化的“自下而上”工作模式尚未形成,且经办手续不规范,初始档案资料不健全,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水平。
4、城乡居保工作专项经费不足。主要原因:一方面,中央、省、市没有下拨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专项经费。另一方面,由于财政体制等原因,区级财力匮乏,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之规定,区政府在经费上虽给予了一定的投入,但结合经办机构日常征收业务办理和待遇报销所需要的帐、表、册等印刷费用,易耗材和电脑设备等维护费用,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费用以及信息系统维护费用等开支的实际,还有较大差距,影响了经办工作质量和实际工作效果。
5、稽核任务面临更大挑战。主要问题是:一是部分参保城乡居民居住分散、情况复杂,偏远乡村交通不便,信息不畅,上门稽核难度大;二是稽核渠道单一,特别是与大型企业东风等公司离退休人员、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信息比对渠道不够通畅,协调难度大,影响了稽核工作深入;三是稽核手段比较落后,信息化稽核程度不高,再加上区级经办人员少、缺乏必要的稽核专用车,稽核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导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重领、冒领等问题难以及时发现,不仅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对策及建议
党的高屋建瓴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要求,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旗帜、方向、行动指南,我们必须以此来总领、以此来谋划思路和对策。
1、要更新观念明思路。新观念决定新思路,新思路就是新出路。推进并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着眼于全域稳定、发展的大局,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把握城乡居民工作的内在规律,以争先创优为动力,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为主线,突出“宣传、收缴、发放、稽核、管理”五大重点,强化层级责任、业务督办、培训教育等措施,克难奋进,锐意创新,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2、要多法并举促参保。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可持续,是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重点。一是以宣传教育为根本促参保。要充分运用报纸、刊物、手机信息平台、网络、宣传单、宣传标语、广播、宣讲团、样板戏等多种方式方法,把专项宣传与常态化宣传、动态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让城乡居民真正明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惠与好处,充分调动其参保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二是以灵活收缴为基础促参保。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因人制宜的原则,按照参保缴费、养老金发放、信息录入目标要求,积极灵活的采取服务上门收缴、培植样板典型带动收缴、鼓励亲属代缴、政府落实养老待遇促缴等多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工作。三是以奖惩激励为动力促参保。对参保缴费积极的乡镇、村户、居民,要在创先评优、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比中优先考虑;要完善奖惩办法,实行以实物奖,或发一定数额奖金,或免交一年保费等方式,调动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3、要强身健体抓经办。提升经办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城乡居保工作的核心。要紧紧围绕“扩面、续保”目标要求,一是调优配强经办人员队伍,提升经办能力。要本着“年龄结构调轻、文化素质调高、业务能力调强、基层经验调丰”的要求,采取竞选、交流、下派等多种手法逐步配强区乡村具体经办城乡居保工作人员队伍,务实工作基础。二是规范三级经办程序,推进工作的科学化。村级参保缴费,突出在参保登记、缴费档次、、基础信息采集,待遇领取、关系转移等环节完善程序,确保台账清晰、收缴、发放及时;乡级参保缴费,重点在基础信息录入、资格审查、政策咨询服务、档案资料等环节规范到位;区级参保缴费,重点在参保基础信息的核对入库、、待遇发放、基金的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稽核与内控、统计报表等环节下功夫,健全机制,完善程序,促进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入;规范城区居民参保缴费,配合地税部门,规范全区城区居民参保缴费程序,把好参保缴费的核定关,确保居民参保缴费率的上升。三是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按照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场地、设施“六有”目标要求,区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重点在区乡村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培训等方面增加经费预算,确保基层平台建设提档升级,促进工作上水平。
4、要严格稽控强管理。稽核和内控是防止养老退休人员冒领、重领、错领,加强基金安全管理,提高城乡居保工作的有效手段。一是配强稽核人员队伍,要建立人社、财政、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稽核工作专班,统筹部门合力,落实稽核专用交通工具、制定稽核计划,明确目标责任,确保稽核有计划深入开展;二是规范稽核制度和工作流程,要按照《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健全日常稽核、专案稽核、现场稽核、书面稽核等制度,规范参保人数、缴费凭证、养老金发放、生存认证等重点环节,保证稽核深入有效。三是畅通渠道,积极采取电话、深入乡村户、与东风公司、市养老局、公安部门、财政、民政部门、农行等比对信息等方式方法,防止养老退休人员冒领、重领、错领等问题发生。四是健全基金内控稽核机制,建立规范内设科室、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内控流程,强化动态监管,严把政策关口,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坚决防范和化解基金管理风险,积极建立基金收缴定期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5、要健全机制保实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效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健全责任机制,抓好三级落实。要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重要内容,会议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与乡镇街道、开发区签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责任状,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分别与所辖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明确责任、目标,强化抓落实。二是要建立健全长效的督办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要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包联乡镇街道制度,切实把城乡居保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办,保证进度;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区政府督办室要实行月督办通报制度,对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导致居民参保缴费延误,影响居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狠抓奖惩落实。要严格目标考核奖惩,实行一票否决;要拿出一定资金对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兑现,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效。
篇13: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
3月21日,由县政协副主席李亚燕带队,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政协委员一行15人,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了人社局、农村商业银行、桑涧镇、仓镇等单位负责人的汇报,召开了由县农保中心、相关乡镇、村委会、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和部分参保、享保群众参加的座谈会。
大家一致认为,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是合民意、顺民心的造福工程,务必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一、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7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人社局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把城乡养老保险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开拓创新,多措并举,县、乡、村三级联动,克服任务重,工作量大,困难多等不利因素,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狠抓落实,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参保人数为54.01万人,个人缴费7161.63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9%。领取待遇人数为12.9万人,共计发放养老金8401.44万元,发放率100%,基金专户积累1.46亿元。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全面覆益22个乡镇、2个工业园区,累计参保人数达55.5万人,参保率为99.46%。并已为全县参保人员制发个人参保存折卡,全面实行养老金银行代扣代缴工作。
二、主要做法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重点抓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夯实平台建设,促进工作办实办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社保所,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县政府主导、人社局主抓、相关部门配合,乡镇主办、村委会(社区)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各乡镇还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村级聘任了协理员。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县、乡、村三级办公,并为乡镇社保所配备了电脑和必要的办公设备,统一安装了信息系统,实现了县、乡服务网络的畅通,为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大力宣传发动,促进政策进户入心。通过多种形式,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让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万份;在网站设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窗口,让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自由查询个人账户,了解政策法规;在定远电视台开辟专栏,答疑解惑;表彰先进,以先进带后进,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全力营造“以点带面、以人带人、人人知晓、全民参保”的工作局面。
(三)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服务快捷便利。明确县、乡、村三级工作职责,在社保所服务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将规章、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参保缴费、待遇发放流程等统一制牌上墙,做到标识清晰、台帐完备,确保办事程序透明,工作服务到位。利用农商行网点遍布城乡,业务经办力量强大等优势,在滁州市率先实现保费由银行网点直接代扣代缴,增加了参保缴费的灵活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做到便民、利民,从而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又保障了基金的安全、准确及时收缴到位,得到了省市人社系统肯定。
(四)任务落实到位,促进业务高速高效。按照“早谋划、早开展、早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和征缴工作。一是开展了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养老金发放提供准确的一手资料。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按计划实施。实行县领导统一指挥、局领导班子包乡镇、乡镇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级级把关、层层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三是将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的保费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核算。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已将收入户中的1亿元积累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以增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收益率,提高了养老保险的共济性。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还有一定的差距。从调研情况看,仍有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
(一)政策宣传有疏漏,部分干群认识不到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的政策宣传不够全面细致。群众和干部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仍有困惑或不理解地方,在具体操作时对群众提出的疑问由于心里无底不敢明确表态。如:已在外地购房的农民工,已购买保险的村干部、在外打工人员,是否还要继续参加保险;女孩参加保险,出嫁以后怎么办等问题。更有甚者,个别乡镇从主要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误读有关文件精神,对重度残疾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重度残疾符合参保条件本人不需缴费的对象全部漏登漏保。少数乡镇存在网络故障维修不及时,人死了无法退保;一些参保人不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全选最低的缴费档次;也有一些农民担心政策变化和资金安全,年轻达龄参保人认为养老问题遥远参保不积极等等问题。
(二)平台建设较薄弱,人员不稳经济无支撑。我县基层平台比较薄弱。一是乡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人员不稳定,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二是村级办理员待遇偏低,且多数兼职,变动频繁,年龄偏大,业务水平偏低,积极性不高;三是各项相关管理工作有待健全,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金融经办机构服务质量还需提高。这些都制约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制度衔接不完善,保费征缴时间不科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如何衔接转换,各省、市、县之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调动续交,这些还需深入研究,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探索出具体办法,以提高社会养老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我县保费的集中征缴时间不确定,间隔时间不到一年,此项工作有时还与乡镇其它中心工作相冲突,基层工作人员疲于奔命,工作成效不佳。
四、对策建议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城乡劳动者年老时基本生活,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具有收费最低,保障力度最强,受益人群最广的特点。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对解决我县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解除后顾之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该项工作应列入为常态化管理、经常性工作。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参保工作落实。一是要干部、群众吃透文件精神,真正理解这是造福工程,强化对所有参保人员的政策教育。二是通过党校或劳动技校培训乡镇干部和经办工作人员,让培训过的骨干再培训村两委和村协管员,村两委干部和协管员再宣传到每户参保对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利用媒体、黑板报、致参保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政策,积极参保,变行政干预参保为群众自觉参保,变干部被动征保费为群众主动存保费。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保险服务网络。随着扩面工作的全面开展,参保人数越来越多,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场地、制度、人员、机构、经费”六个到位要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重心要下移,将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延伸到乡镇,健全县、乡(镇)、村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服务网络。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农保经办工作人员,乡镇应在劳动保障中心确定专职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人员要定编。同时县乡应加大经费投入,经费列入预算。要完善城乡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其实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业务运行成本和风险,实现县乡联网,业务网上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城乡居民社保业务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系统化。县社保中心、农商行均要配备专业维修人员,确保信息化系统能够长年工作、信息畅通、网络透明。
(三)协调制度衔接,科学安排工作时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是由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和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制度组成的完整体系,各项制度功能各异,不可或缺。同时各项制度又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搞好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十分重要。因此,在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同时,应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从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并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等城镇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保险格局出发搞好统筹协调。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能转移”的原则,做到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有接口、好衔接、可转移,并确保转移过程中参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失,真正为城乡居民筑起一道科学、便捷、顺畅、牢固的社会保障防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全县可同时同步进行,最好安排在春节前开展突击抓,这样最科学,最能节约人力、财力,又因春节前农民手中有钱,村干部无需垫资就可完成任务,从而大大减轻工作难度,做到事半功倍。
(四)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的监督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社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查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布城乡居民社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篇14: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
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构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如何建设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完善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立新型城
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我县已建立了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取得积极成效。截止20xx年底,在全县11.14万名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居民2.03万人,农村居民9.11万人)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8334人,占7.48%;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有2674人,占2.40%;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有4620人,占4.15%;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8928人,占16.99%。上述制度的建立,解决了部分居民群众的养老保障问题,化解了一批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全县还有约8.15万名城乡一般居民(占全县常住户籍人口的73.16%),缺乏系统性的养老制度保障;同时,由于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思路不尽合理,致使农村原参保人员的养老问题实际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加上这一块,相当于全县实际上有90.15%的居民群众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养老保障。因此,在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并充分发挥其保障功能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快探索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思路,尽快解决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第一,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注重社会公平,注重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使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养老保障方面,只有实现广覆盖,使城乡居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才能体现公平,才能实现共享,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只覆盖到城镇从业人员和农村部分居民,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又缺乏应有的保障功能。因此,探索建立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客观使然。
第二,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首位的具体表现。一方面,受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城乡大批青壮年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人口地域性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农村老年农民的日常生活较为困难。另一方面,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城乡家庭呈现上养四位老人、下养一个孩子的“四二一”结构,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功能受到严重削弱,城乡家庭养老功能逐步淡化和弱化,靠代际供养已经难以解决养老问题。再一方面,随着老龄社会的提前到来,加上目前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由于覆盖面窄、参保人数少、保障程度低等缺陷,无法满足参保人员养老的需要,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我县城乡社会养老所面临的问题日趋突出。因此,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这几年来,城乡居民要求解决养老保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社会各方面的呼声越来越高。针对这种情况,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抓紧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全体城乡居民,这一方面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了他们的实际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从而缓解广大居民因老致贫、因老返贫等问题,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时代要求。
第三,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依据统计学上的“大数法则”,各类保险只有不断扩大覆盖面,才能提高保险基金的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十五”期间,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支付能力越来越强,覆盖范围从国有、集体单位扩大到了非公经济组织,从正规就业人员扩大到了灵活就业人员,从城镇从业人员扩大到了进城务工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符合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
第四,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度,是构建大社保体系的重要内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 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也是一种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近年来,我县相继出台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新制度,扩大了社会保障的受益面,也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欢迎。在此基础上,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全体城
乡居民的养老之忧,正是坚持探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丰富了大社保体系的内涵,必将推动大社保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二、我县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及现状
1、发展历史及沿革
根据国家“七五”计划关于“抓紧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民政部早在1986年就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199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并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
我县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过程共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试点探索阶段:1995年发布实施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浙政发〔1995〕4号)规定,从1995年起,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为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类人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暂行办法》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建立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政办〔1995〕16号)和《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云政办〔1995〕21号),并于1995年4月在云和镇红光、沙溪两个村进行了试点。二是全面推广阶段: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县铺开,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及1个零散户。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上不封顶(浙政发〔1995〕4号文件规定的月缴纳标准分为2、4、6、8、10、12、14、16、18、20元等十个档次);农保基金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实现保值增值,同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三是整顿规范阶段:,国务院将此项工作从民政部门划归劳动保障部门。,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务院要求停止接受新业务,对“农保”进行整顿规范。我县的农保工作以保持稳定为原则,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基金不丢”,并于9月把该项工作从县民政局下属的农保处整体划入县社保处管理,顺利完成了农保机构的职能划转。
2、工作现状
通过十多年的努力探索,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已达到一定规模,在农村也有一定的影响面,但成效一般。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4个乡镇、170个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和1个零散户开展了农保工作,参保人数有18928人,参保率为20.77%;积累基金341.54万元,累计支付待遇1.49万元;在目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286人中,享受待遇最少的每人每月只有0.21元,最多的每人每月也只有21.42元,月平均待遇为2.20元,月领取额在1元以下的有194人,20元以上的只有2人。由于缴费起点低、待遇标准低,目前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没有新保及续保人员,实际上已处于停滞状态。为维护农保政策和业务的稳定性、连续性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县农保工作处于不宣传、不发动,上门参保不中止的状态。
三、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县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政策依据是1992年由民政部制订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199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其主要政策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参保对象范围:60周岁以下农村户籍公民,包括务农务工经商人员及乡镇招聘干部、应征入伍青年、民办教师、医生和其他各业劳动者等。
2、资金筹集方式:坚持农民自我保障为主和自助与互济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和储蓄积累式的办法进行筹集;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3、资金积累方式: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均记在个人名下。
4、待遇享受规定:我县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周岁,待遇标准按达到领取年龄时个人账户的积累总额确定,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十年。
5、基金管理方式:基金以县为单位统筹,并按国家有关金融政策运营管理,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
(二)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分析
现行农保制度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规划制订的,符合当时国民经济状况和农村特点,也曾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农民生活生产方式的转变,我县农保工作出现了因缺乏激励机制和扶持政策而“扩不出”、因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而“保不齐”、因制度衔接性差而“流不动”等问题。现行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1?稳定性和适应性差。首先,我县现行的农保制度基本上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因缺乏应有的法律效力而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导致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其次,在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将乡镇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主和雇员等有劳动关系的群体继续纳入现行农保制度有失公平性。第三,缴费机制设计时尽管考虑到了农民收入季节性和不稳定的特点,但是明显缺乏弹性。如按1995年我省暂行办法规定,按月缴费标准一直维持在6—20元之间,但十年前的缴费标准是无法适应如今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的。第四,现行的养老金计发系数按8.8%的利率测算,具有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经济高利率和高通胀的鲜明特征。但是随着国家连续降息,如此高的利率已经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2、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和投资人才,都是将基金存入银行进行管理。但是,由于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如一年期存款利率已从1995年的10.98%下调至现在的4.14%),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实现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就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出现了参保的人越多而国家赔得越多的尴尬局面。
3、保障功能弱。一方面,由于实行自愿投保,大多数人员采用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总额普遍较低。同时,基金积累类似于银行存款,靠自我积累模式,而养老金待遇则仅靠自我缴费的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来确定。加之,当时是在预定利率12%的情况下制订政策的,较少考虑到金融风险,结果在政策推出后,银行利率接连下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农民养老保险帐户的利率只好下调(1月下调至8.8%,191月下调至6.8%,1998年7月下调至5%,197月起更下调至2.5%),造成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不高,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待遇享受没有设计增长机制,几十年同一标准。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养老金事实上是在不断地“缩水”之中,不仅难以吸引农民参保,更难以真正起到保障老年农民基本生活的作用。
4、政府责任缺位。原民政部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是,一方面,由于在制度设计中没有硬性规定政府责任的具体机制,而变成了完全依靠个人积累和基金自身的增值来实现保障和收支平衡。面对增值渠道不畅通的现实,以理论上较高的支付系数和实际中缺乏政府投入的事实,基金明显孕育着较大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四、我县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分析
(一)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
1、较高的养老意识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了思想基础。
由于多年来各类养老保险宣传以及社会高度信息化,广大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有了基本认识并产生较为强烈的要求。一是城乡居民的养老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要求出台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或完善现行“农保”政策)、依靠养老保险实现养老的意愿较为强烈。二是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的广泛传递,广大城乡居民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比较羡慕,从而增加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和要求。三是商业保险公司的大力宣传,使广大城乡居民多了一份比较。绝大部分居民感觉商业养老保险有吸引力但缴费额较高,希望政府能承办低缴费额的“政府福利型”养老保险业务。这都为尽快建立并完善科学合理又适应广大城乡居民缴费能力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基础。
2、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了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走向。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党的十六大早已经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除了继续重点“关注”农业保险外,还以农村人身保险为突破口,首次出现了“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表述。
(3)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要求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时,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06〕28号)提出,要“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加快建设覆盖广泛、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管理规范方便有效、与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准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养老储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加快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5)20xx年云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把“重视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列入今后五年要抓好的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之一,提出要“继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3、多年实践所积累的管理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我县现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比较健全,队伍比较稳定,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规范,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为下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经济条件还比较薄弱。
建设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除了要考虑社会认同程度、制度发展方向、现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因素外,重点要考虑地方财政支持能力、城乡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制度本身保障功能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从到20xx年,全县生产总值从8.01亿元增长到22.41亿元,年均递增11.9%;人均生产总值从7530元增长到20158元,年均递增11.7%;农业占三产结构的比重,已经从24.6%下降到12.5%。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农业占有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较大,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高达82%,同时,财政收入只有2.8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只有1.6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455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只有4267元。因此,我县经济社会仍将以发展第二和第三产业为主,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财政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城乡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仍然较弱,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必需的物质基础还较为薄弱。
五、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
以上分析表明,我县建设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具备了一定思想认识基础和工作经验,制度建设的政策走向也已经较为明确。虽然目前的经济条件还比较薄弱,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执政为民和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我们应主动创新,稳妥谋划,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和适应民生需求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组织引导、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建立以储蓄积累与享受待遇调整机制为核心的“低门槛、多层次、广覆盖、可接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模式,为新型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原则。从近期看,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进入二、三产业,或者季节性、阶段性地从事非农产业。因此,当前这个阶段要有所侧重,重点解决好大龄农村人员(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养老问题,对此年龄段以下的人员,可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将其逐步纳入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从长远看,随着政府财政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的提高,养老保障体系的容纳能力会不断增强。所以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从适应户籍和职业转移的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角度来设计,以利于今后的沟通和衔接。
2、保障水平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原则。从我县实际来看,首先,区域之间也还存在着经济不平衡,各乡镇以及同一乡镇的各个村之间的经济情况存在不小的差异性,由此造成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存在着较大不同。其次,城镇居民的生活方式与农村居民毕竟有所区别,农村居民或多或少还拥有着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源的土地,相对而言,他们的生活费用中需要由现金支出的比例相对低一些,而城镇居民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要用现金来获取。同时,这两个群体的医疗需求也存在较大距离。因此,当前设计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要着眼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通过养老保险来为他们年老以后的生活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同时继续立足于土地保障、家庭保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多层次、多方位地解决其养老问题。
3、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原则。设计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必须弥补原先制度设计中缺乏政府投入机制的不足。缴费可以以个人为主,村集体视自身经济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明确政府缴费补贴的具体比例,并对经济困难群众予以适当倾斜。
4、简洁直观、便于接受的原则。居民群众是最讲实际的群体,需要的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因此,新制度的设计必须简单直观,具有灵活性,让城乡居民真正感觉到实惠,这样才易于群众的接受和参与。
(三)具体设想
1、制度定位。新制度应该定位在建立我县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而不是对现行农保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新制度出台后,应该明确暂停受理老农保业务,通过制度衔接,逐步消化老农保,以利于推进新型养老保险。
2、范围对象。新制度的实施对象界定为在云和县行政区域内16周岁至60周岁、具有我县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由于生产经营方式的转换,城乡居民中已经有部分参加了现行的各类政府性养老保险,所以重点解决对象是除已参加政府性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中的大龄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
3、缴费标准。考虑到城乡居民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参保时年龄未满60周岁的人员采取按年缴纳的方式缴费,缴费金额按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首先,根据我县城乡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县财政的支持能力,同时考虑到有关统计数据的公布时间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方面,缴费基数可按上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另一方面,缴费以个人为主,村集体视其自身经济状况给予适当补助(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的缴费比例不低于8%),同时县财政可按不低于上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标准进行补贴,并向经济困难的群众适当倾斜(县财政按不低于5%的比例给予补贴)。其次,为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也为了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意识,可确定缴费年限为。再者,参保时年龄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由于年纪较大,逐年缴纳不现实,所以可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金额按缴费时上上年全县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规定的比例和缴费月份确定,缴费月份具体标准视年龄增长情况逐年递减。
4、帐户管理。为确保养老金计发基数的确定性,可将个人缴纳部分和村集体补助部分用来建立个人缴费帐户。同时,为提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水平,可将县财政补贴中的一部分用于建立参保人员补贴帐户(比如县财政补贴5%,其中3%补贴到个人),并按规定与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合并计算养老待遇。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可将县财政补贴部分的其余部分(比如县财政补贴5%中的2%部分),用于建立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借以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也为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补贴账户和统筹帐户每年可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帐利率标准计息一次。参保人员自领取养老金之月开始,其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再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息规定办理。
参保人员异地(跨统筹地)迁居,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能转移的,转移迁入地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转移的,可一次性退还本人。
5、待遇享受。设计待遇时要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待遇计发办法采取缴费确定型,根据缴费账户积累总额确定待遇标准;二是设置养老金调整机制,养老金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支付能力及银行利率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具体来说,月养老金起领标准为缴费账户积累总额乘以待遇计发系数。假定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则年满60周岁人员的待遇计发系数为1/156;60周岁以上人员的待遇计发系数则与其缴费月份保持固定的比例关系。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6、制度衔接。本着平稳过渡、操作方便的原则,新制度可以与原农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一定条件内衔接,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账户和补贴账户储存额本息可以按有关规定折算过渡,以利于今后城乡保障方式的融合。
(四)费用测算
鉴于我县实际,在设计我县建设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一方面,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应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一方面,鉴于大部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还可以借助耕地来实现基础保障,其保障水平可略低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7.8元(其中单位缴纳2648.4元,个人缴纳1059.4元),月平均养老金享受标准为1164.32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四个档次的平均缴费标准为每人2.7万元(其中 政府补助1.375万元,个人和集体缴纳1.325万元),月平均享受待遇为150元。
按照上面的具体设想,如果我县在20xx年开始实施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的缴费比例不低于8%测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97.3元和1025元;按政府补贴5%测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得到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85.8元和640.65元;经过15年,也就是到2022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90.2元和311元。 据统计,全县未参加政府性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有3000多人,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有6.3万人,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约有1.2万余人。按以上标准,要让全县所有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养老保障,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9300多万元的配套补贴资金,约年均投入1860万元;。如果将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10%,则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114.8元和395.9元,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1.86亿元的配套资金,即年均需投入3600万元;如果将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15%,则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139.4元和480.7元,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2.79亿元的配套资金,即年均需投入5580万元。到底以何种方案为妥,需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定。
篇15:工委书记对社会评议反映的调研报告
工委书记对社会评议反映的调研报告
我市社会各界评议市机关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活动(以下简称社会评议)已连续开展了四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社会评议共发放了10649张评议表,收回10395张,收集到意见表1495份,录入了3900多条意见,去除表述重复和意思表达不清楚的录入,有效意见3514条。这些意见是社会各界对当前我市在社会经济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一次集中反映。为了更好地系统掌握当前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文通过对这3514条意见进行了梳理、归类和研究,分析可能存在的原因,并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社会评议反映的热点问题
在这次评议中,意见超过200条的有4家,分别是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超过100条的有7家,分别是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市政园林局、市纪委(监察局)、市房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述11家单位,合计意见数占总意见数的57.23%。反映了越是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单位,群众的意见、建议越多,这既是对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也对政府的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界意见大致分布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公共安全。
主要反映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涉及到公安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分别占这些单位意见总数的18.4%、54.2%、74.3%、37%和43.9%。内容为“两抢一盗”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对企业“三合一”整治不严、安全隐患多,打击假药力度不够大,食品掺杂有害物质、吃什么都不放心。
(二)城市管理。
主要对道路交通管理、非法停车收费、流动摊贩和流浪乞讨人员管理、违章建筑多拆违力度不够等方面提出意见,分别有165条,43条,88条和65条,道路交通秩序的意见占对市公安局意见的31.9%。主要反映交通拥堵、市区停车点供需矛盾突出、非法停车收费、流动摊贩过多、拆违力度不大、以罚代管、职能部门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合力等问题。
(三)城市建设。
主要涉及发改委、规划局、土管局、房管局、各指挥部等部门。城市规划方面意见为124条,主要是对城市规划的前瞻性、规划执行的严肃性,规划布局的合理性提出意见;拆迁安置方面意见48条,主要对对安置房建设速度,安置房建设质量提出意见;另外对高房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方面也提出了不少意见。
(四)生存环境。
主要反映市容不整洁、河道整治效果不明显、环境执法力度不到位等问题。如对温瑞塘河整治提出86条意见,塘河两边违建严重,拆违缓慢,大量生产和生活废水、垃圾直排入河;市容不整洁方面意见51条,城市垃圾随意倾倒,新城一带空气充满刺鼻气味;广场健身活动噪音扰民及汽车喇叭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作息;对高污染企业打击不彻底,对一些小型制革电镀作坊监管不力。
(五)教育文卫。
对市教育局提出了257条意见中关于择校费的有135条意见,占52.5%;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反映强烈,提出了60条意见,占市卫生局总意见数38.5%,收受红包现象的意见有43条,占27.6%;对各种医疗广告(包括涉及性疾病方面)方面的意见32条,占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意见数的72.7%。
(六)社会保障。
企事业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不一致,特别是企业工人退休工资低,门诊不报销,住院医疗报销比例不高,退休后生活困难;对社会保险政策变化的具体情况宣传不到位不及时,影响市民和企业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权益;对下岗职工、低保户和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关心指导不够;对低保户审批不严格,一些不符合要求人员靠关系也能申请到低保户。
(七)公平公正。
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及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普通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私营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工的劳动报酬过低;资本分配太多、劳动分配太少,导致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政府部门各种奖金津贴名目繁多,非透明、非规范性收入不同程度存在,部门之间差距也较大;司法公正方面对如何平等地对待诉讼主体的权利义务和公正裁判,如何体现适用程序法律和实体法律的公正做得还不够;反映法官与律师有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存在;法院判决之后执行难。
(八)反腐建设及机关作风。
受杨湘洪和出国考察团事件影响,今年对反腐倡廉方面的意见明显增多,反映腐朽问题的意见有68条,占市纪委(监察局)意见总数的59.6%。对用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朽现象意见很大;商业贿赂整治工作要进一步推进;对公款消费、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现象缺乏整治对策。机关作风方面的意见约占总意见数的10%,主要反映服务态度不够端正,宗旨观念不强,缺少主动服务意识;部分执法人员具有特权思想甚至带有衙门习气;公用车辆违规较多,有损执法部门在群众中的执法公信力;信访案件居高不下,反映干部作风不够扎实,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多。
综合分析上述八类问题,群众对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社会环境和生存环境问题是关注的重点.
二、存在问题原因探析
(一)民生问题越来越受关注。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推行,社会各界对民生问题越来越重视。从评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情况看,反映最集中的是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公正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期待。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注重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为民办实事,多让群众得实惠,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从分布情况看,意见建议涉及比较多的单位,如公安、教育、城管、卫生、环保、药监等部门都是直接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这些部门都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部门,群众的关注度高,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面广量大,与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关系密切,体现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在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始终存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与政府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在温州由于流动人口多,公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城市管理压力大;由于经济比较发达,人民群众对教育、医疗等教育卫生方面的公共产品的要求就高;由于地域空间的限制和城市规划的滞后,人民群众对生存环境高度关注。
篇16:痴呆症老人社会机构养老现状调研以及分析论文
痴呆症老人社会机构养老现状调研以及分析论文
引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都有衰老失去劳动能力的那一天,所以社会养老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目前,中国的独生子女现状加重了年轻子女在家庭里赡养老人的负担,不少儿女选择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安度晚年,家庭养老模式正在悄然向社会机构养老模式转变,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与正常老人相比,痴呆症老人的养老问题给子女带来了更大的压力,这种压力不只来源于老人的痴呆症状本身,更来自于养老机构和相关福利机构对于痴呆症老人的歧视与排斥。解决好痴呆症老人的机构养老问题不仅对于中国养老事业的发展会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且对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故此,通过对两个老年养老机构的痴呆症老人的个案进行调查研究,探究分析了现阶段我国痴呆症老人机构养老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为痴呆症老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研究结果将有助于社会养老机构提高对痴呆症老人的服务质量,保证痴呆症老人度过一个快乐的晚年生活。
一、老年痴呆症的基本概述
老年痴呆症又叫阿尔茨海默病,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变性病。主要表现为渐进性记忆障碍、认知功能障碍、人格改变及语言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严重影响社交与生活功能[1]。老年痴呆症会给子女和养老机构带来很多的不便之处,是因为痴呆症老人有很多异常行为,严重时表现为不安、易激或少动,个人卫生不佳;后期仍保留习惯性自主活动,但不能执行指令动作;疾病晚期可见四肢僵直、锥体束征、小步态、平衡障碍及尿便失禁等,大约5%的患者出现癫痫发作和帕金森综合征,帕金森综合征的患者往往不能站立和行走,生活完全依靠护理。可以看出,对痴呆症老人的关爱与照顾不仅仅是一个家庭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痴呆症老人是一个需要我们全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因此研究痴呆症老人生活问题及机构养老现状问题尤为重要。
二、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相关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所要研究的问题,了解痴呆症老人机构养老发展现状。
(二)比较研究法
通过对北京某社会福利中心和云南省某老年公寓两个养老机构中痴呆症老人的典型个案养老现状进行分析、对比研究,综合性地探讨我国痴呆症老人机构养老现状及存在的地区差异等问题。
(三)实地观察法
进入机构实地观察痴呆症老人日常生活状况和康复状况。并且参与到痴呆症老人与护工以及与其他老人的互动之中,并通过与痴呆症老人的共同活动从局内人的视角对痴呆症老人进行观察。
(四)访谈法
通过与护工及其他机构工作人员交谈,客观地了解养老机构里痴呆症老人的日常生活和康复状况,为了保证访谈的真实性和针对性,采取严格的结构式访谈,事先拟定访谈提纲,列出所有想要了解的问题。并且对于被访谈者的回答加以调查、询证及分析,以弄清痴呆症老人机构养老的真实现状,通过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提出恰当的改进措施。
三、目前痴呆症老人机构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机构区别对待痴呆症老人和正常老人
由于痴呆症老人各种异常的精神症状,给护工带来很大的工作压力。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对于痴呆症老人缺乏足够的耐心和细心,不像照顾正常的老人那样和颜悦色,尽心尽力。而且无论是在入院程序上还是在住宿安排上,痴呆症老人都有单独的一套程序,区别于正常的老年人,这样长期的不与人交流不仅不利于痴呆症老人病情的`好转,而且还会导致痴呆症老人智力和记忆力的持续下降。
(二)工作人员对于痴呆症老人的服务意识和态度有待改善
晚期的痴呆症患者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完全丧失生活能力,记忆力严重衰退,不能独立进食,理解和语言表达困难,在居所内找不到路,行走困难,大小便失禁,在公共场合出现不雅的行为,行动需要轮椅或卧床不起[2]。以上种种症状会导致很多不良后果,增加了护工的工作强度,干扰了其他老人的正常生活,于是有的护工对痴呆症老人失去耐心,态度粗暴,语言过激。我们对待痴呆症老人应该有起码的理解、关爱和善意,像对待孩子一样对待他们,包容他们,而不应该对他们不管不顾,任其自生自灭。过去他们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现在他们是需要我们照顾的“孩子”,需要全社会关爱的弱势群体。
(三)养老机构软硬件条件均较差,缺少专业护工、科学的康复计划和康复设施
调研的两个机构中都没有制定科学的痴呆症老人康复计划,更缺少必备的康复器械。这样的环境不利于早期痴呆症老人的康复训练和晚期痴呆症老人病情的好转,而且工作人员也没有接受过相关的专业培训,缺乏专业知识和护理技能,对于如何照顾痴呆症老人的饮食起居,如何应对痴呆症老人的异常行为没有很好的技能支撑。有时护工在不经意间会碰触到老人的精神痛楚,让老人倍感痛苦。这种情况不但会影响痴呆症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更会加重老人的病情,要坚决杜绝。
(四)养老机构对痴呆症老人的服务存在误区
养老机构在为痴呆症老人提供服务方面存在误区,工作人员出于对痴呆症老人的保护,往往全面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大包大揽,不让痴呆症老人自己做任何事情。其实这样的结果只会导致早期痴呆症老人的病情更加恶化,如工作人员帮助痴呆症老人穿衣服会慢慢使老人丧失肢体行动能力,不让痴呆症老人与其他人接触会导致老人的记忆力更加减退,言语能力更加退化。因此,要鼓励早期痴呆症老人做力所能及的事情,经常与早期痴呆症老人进行日常接触,聊天等,这样有利于延缓病情的发展,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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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悖逆调研论文(共16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