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票证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4 03:16:15 作者:BIETMBB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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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财务票证管理制度

一、会计凭证管理

1、原始凭证必须准确完整并由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审批人签字后方可入帐,违者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壹千元以上的开支由所务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壹千元以下的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

3、记帐凭证编制要及时,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摘要简明、清晰,金额与原始凭证一致。

4、通行费、路赔等收入存银行专户,无挫支、私存、挪用情况,违者停岗。

5、借支时需开借条,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向出纳借与借条数额一致的金额,报帐时,凭借条和发票一同报销。

6、印鉴要分管,互相制约,保管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会计帐簿管理

1、帐簿启用时应在封面上注明帐簿名称,启用表内容填写齐全。

2、按规定正确结转承前页、过此页金额;正确结清月计、累计金额;错误更改合规定,跳行、隔页按规定注销。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逐笔登记,日清月结,余额不出红字,帐实相符。

4、通行费、长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规定及时、足额上解。

5、根据银行结算规定办理结算业务,并做好银行存款的核对工作,正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三、会计报表管理

1、按省局规定的格式、种类编制报表。报表报送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帐表相符,违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2、月、年度报表做到有分析、建设;年报附详细全面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封面有领导、财务负责人、会计签章和单位行政公章,内容填写齐全。

3、不能提前赶编报表,表内各项数字符逻辑关系,表与表之间对应一致。

四、票证管理

1、票管员应及时向省局领取票证,票证存放有序。费收员交接班领取票箱时,不得无故拖延,违者按事假一天处理,影响工作的停岗。

2、票管员及时填制各种日报、旬报、月报。数字准确、内容齐全,符合省局有关要求。通行费、票证台帐登记及时,帐表相符。

3、日报按省局规定时间报出,月报按省局规定种类及时上报,违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票证库存数与报表、台帐相符,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五、食堂财务管理

1、食堂管理人员必须每天统计食堂开支和收入,库存菜票、售出菜票、实际发行菜票应相符,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2、每隔一周,食堂管理员须向财务报销购菜单,汇报食堂收入。食堂备用金两千元,用于食堂开支,违者按事假一天处理。

3、发生客饭,需填写客饭单,需有招待人以及分管领导签字,方可计入客饭收入,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每月底要进行盘点,要求财务室、办公室和食堂人员参与,清点存货,汇总开支与收入,食堂帐要求收支平衡。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篇2:财务票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内部管理,明确责任,规范票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协会的实际情况,规范票据申领、使用和回收等管理流程。

第三条加强票据管理,杜绝单据遗失现象。谁遗失谁负责,罚遗失者每张单据金额的10%,直接从报销金额中扣除(即实报金额为应报金额的90%)。

第四条财务部有权拒绝持非正式票据报销。

第二章发票管理

第五条发票签发

5.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单位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费用性质、申请人姓名等,交财务主管审批、会计审核后领取。

5.2若单位名称与合同中的.单位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财务部方可开具发票。

5.3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原签约单位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5.4杜绝开无单位名称发票。

5.5杜绝开无单位纳税号发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5.6杜绝开单位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缩减单位名称。

5.7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协会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第六条发票填写。协会统计(或会计)应根据审核无误的《零星开票申请单》按照发票顺序认真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协会发票专用章。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

第七条废票处理。若因填错或其他原因需要将发票作废,应整套(存根联、发票联、记帐联)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第八条发票领取。若业务人员需要借出发票,需有书面申请并由财务主管签字批准;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收回。

第九条发票丢失。丢失发票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9.1若丢失已经开出的发票,在对方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协会方可提供加盖协会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财务主管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9.2若业务人员丢失空白发票,则按相应规定程序处理。

第十条发票回收

10.1当天领出发票,已收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款项交到协会出纳处,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当天未能收回款项的,当天必须将所领发票交还协会财务部统一保管。

10.2客户因特殊原因需先将发票留下后再结款项的,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领票人必须要求客户签收条,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回协会财务部;所开发票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领票人必须持客户签收并加盖客户公章的收条,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回财务部。违反此项,每次扣款200元直至开除。

10.3已经签发的发票,若需更改、退票(换名称或换金额),必须写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换。

10.4内容不符时的处理。发票回收的付款单位名称与业务员所报客户名称或所申请发票名称不符时,会员部AE人员必须同时上交由付款方加盖财务章的付款说明交财务部备案。如无说明,财务先扣留支票,要求业务人员补交说明,如到截止日期仍无说明,按应收款处理。

第十一条特别规定

11.1已提供劳务并签订合同的,业务员凭盖章认可的合同及零星开票通知单,在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

11.2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但又未收款的,业务员根据部门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开具发票。若此项合同终止又收不回原发票视同应收款处理。

11.3未提供劳务,已签订合同且已收款的,业务员可凭零星开票通知单开具发票。

11.4已提供劳务,但未签订合同且已收回款的,业务员根据部门认可的业务内容,填写零星开票通知单开具发票。

11.5未提供劳务且未签订合同的,禁止开发票。特殊情况如预收款项等,须部门负责人专门说明。

第十二条票额核查。会计(统计、业务部门)应根据当天的“支票回收单”核对每张发票(每笔业务发生额)的回款情况,对所开出发票(所发生业务)进行监督。

第三章收据管理

第十三条收据视同发票管理,财务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出现问题由财务部负全责。

第十四条收据不得重复开具,若已开出收据需换开发票,必须要求客户先将收据退回后再补开发票。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五条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第十六条签发支票。

16.1经办人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16.2签发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16.3签发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第十七条签收支票。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加盖有“支票收讫”章的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单》,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第十八条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银行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协会综合办公室财务部。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理事会编订,经会长办公会同意,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篇3:安全票证管理制度

安全票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票证管理,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现场各种作业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特种作业。

第三条引用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第四条票证办理流程

一、职责定位:

工作申请单位工作负责人(或技术员)为作业项目安全措施制定人和作业票证传递人,当班班长为安全措施组织落实人,本岗位操作工为安全措施落实人和特殊危险作业项目(一类动火、三级以上登高作业、其他安全措施不达标采取防护措施后进行的作业)安全监护人(一般作业由工作负责人监护),主管或部门负责人为检维修作业项目的组织管理人和交出安全措施批准人,工作负责人为作业项目安全措施确认人,安全员为作业项目安全措施落实的监管人和审核人及作业票证生效批准人。

二、签批六项原则:

必须遵守“签字现场确认制”原则、“先确认后签字”原则、“后签人为先签监督人”原则以及“特殊作业岗位操作人为第一监护人”原则、特殊情况下的“代签人不离作业现场”原则、“属地管理部门为票证签发部门”原则。

三、签批顺序:

第一签字人:工作申请单位工作负责人(或技术员)为作业项目安全措施制定人,首先编制作业项目安全措施并交付运行组织措施落实实施,同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可靠性分析,填写危险危害分析记录,待措施落实人反馈安全措施实施后,会同措施落实人现场落实确认安全措施已执行到位;

第二签字人:特殊情况岗位操作工(一般作业维修人员)即作业项目第一监护人,确认安全措施无异议后签字;若因操作需要不能保证作业过程始终在现场的,本人签字后可提请班长或部门协调一名代理监护人签字,代理人监护人和岗位操作工在实施作业项目监护职责上负同等责任;

第三签字人:工作许可人接到交来作业票证后,首先确认票证中所列安全措施无异议,并结合自身专业安全需求提出安全补充措施,经落实确认已具备作业实施条件后签字许可,同时通知工作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对措施执行情况落实。

第四签字人:安全员确认票证描述的安全措施落实无遗漏或补充后签字认可,作业项目安全措施未落实完成的严禁签字,并根据票证签批监管原则,落实相关人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签字责任;

第五签字人:票证生效批准人,即根据票证管理制度分工负责的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专职人员,当专职人员到达现场确认作业双方(即检维修作业实施方和安全措施交出方)熟知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对检维修作业范围、作业地点、作业流程清楚无误,双方各自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无补充措施后签字批准票证生效;特殊情况不能决断的,提请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其他管理部门会签批准。

四、票证办理分工

二级动火作业、二级及以下登高作业、进入设备容器作业,动土作业、登高作业、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首先由车间安全员负责落实生效,车间安全员不在由公司安全员落实生效,一类动作作业、三级及以上登高作业首先由公司安全员负责落实生效,公司安全员不在由部门负责人落实生效。

第二章作业票证

第四条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

五、本证选用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高处进行的作业,均须办理此证,在架空线路塔杆上工作时,应遵守其相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六、本证分四级管理:

1.高处作业单位负责一、二、三级及特高级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

2.一级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2-5米),由高处作业单位负责人(班组)审批;

3.二级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5-15米),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审核,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

4.三级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15-30米),由公司安全员负责审核,安全生产部副经理审批;

5.特高级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30米以上),由安全生产部副经理审核,安全生产总监审批;

七、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并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身体必须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易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7.高处作业应采取搭设脚手架、使用高处作业车、梯子、移动平台等措施,防止工作人员发生坠落,移动平台工作面四周应有1.2m高的护栏,升降机构牢固完好,升降灵活,液压机构无渗漏现象,有明显的载荷机构,严禁超载使用,禁止在不平整的地面上使用,并采取措施防止平台移动,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8、高处作业地点下方应设置隔离区,并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落物伤人。隔离区域为r与起吊工件最大长度之和。隔离区应按以下原则划分:

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r为半径

当2m≤h≤5m时,r=2m;

当5m

当15m

当h>30m时,r=5m.

9、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

10、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按批次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用80kg重量做自由落体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八、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高处作业前,高处作业单位应制定补充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内。

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4.在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值长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备注栏内。

5.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若在生产运行区域进行交叉作业还应执行工作票制度。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保持安全距离。

9.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工作地点下面应设有警戒(夜间应设置红灯警示),禁止无关人员通行或逗留,防止落物伤人。

10.在6级及以上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第五条吊装作业安全许可证

一、本证办理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一切吊装、起重作业(不包括外来固定施工区域吊装和固定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的各种吊装作业,其相关作业执行承包商管理规定)均须办理此证。

二、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公司安全生产总监批准,作业时应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准施工。

3.1重量达到起重设备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3.2两台及以上起重设备抬吊同一物件。

3.3起吊重要设备、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3.4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3.5起重设备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

4、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

5、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受风面积较大的物体不宜起吊。

6、吊物上不许站人,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7、起重重物品应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中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在吊钩已挂上而被吊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做旋转动作。

8、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在空中。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禁止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

9、禁止用起重机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

三、本证分级管理:

1.一般设备,重量小于10吨的`规则重物的吊装、起重,由吊装作业负责人编制吊装方案,由技术员或设备员审核,主管或车间主任审批。

2.对10吨及以上重物的吊装作业项目或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由吊装作业负责人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吊装安全作业许可证报本公司主管设备、安全部门联合审核后报主管生产安全总监审批。

本票适用于吊车、起重机械等进行的临时性、抢检修作业项目,固定行吊作业项目除外,但必须遵守相应行吊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负责人负责作业前危害识别并填写危险危害因素分析表。

本证由吊装作业单位申请,并认真落实吊装方案和吊装负责人、作业人,并严格按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第六条动土许可证

一、本证办理范围:公司所属范围内的自然地坪30厘米以下的动土作业,均应办理此证。

二、施工单位负责人申请,相关专业主管负责审核,施工所在地段负责人及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验票审批。

第七条断路联络票

一、本证办理范围:公司的消防交通道路或车间内的检修道路,在因为施工、卸料及吊装等原因需将道路堵塞或切断时,应办理此证。

二、断路作业由断路作业单位负责人申请,安全生产部及消防队负责审批。

第八条动火工作票

一、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动火作业,均应办理此证。

二、防火重点部位划分和动火等级

1.单位应按照发生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四大”原则,根据生产实际,确定生产现场防火重点部位。

2.生产现场防火重点部位应包括:公司内干气系统、焦炉煤气系统、农化废气、污水系统、电缆夹层、电缆沟、汽轮机油系统、给泵及锅炉风机润滑油系统及其周围,油罐区、控制室、计算机房、锅炉燃油系统、布袋除尘以及变压器、皮带、煤仓、煤粉炉风煤系统、电子间、配电室、氨水系统相关管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

3.各单位应建立防火重点部位防火责任制和防火检查制度,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火灾应急预案,书面公布并定期修订及演练。

4.各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和控股公司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的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悬挂防火重点部位标志牌和安全标志牌。

5.防火重点部位标志牌的内容包括:防火重点部位名称及防火责任人,并应随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6.动火等级分为两级,各单位应根据动火等级划分本单位的一级动火区和二级动火区。需分别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和二级动火工作票。

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严重的防火重点部位。至少包括:

a.燃料油系统及与油系统相连接的管道,以及汽轮机油系统、给泵润滑油系统、与油系统相连的汽水管道,油箱等。

b.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此连接的系统和辅助设备、干气系统、焦炉煤气系统等。

c.锅炉制粉系统的粉仓内、粉仓上方明火作业有可能造成粉尘爆炸的绞笼、细粉分离器等区域(除此之外的部位列为二级动火区域)、煤仓、液氨制备系统、变压器等注油设备、蓄电池室、脱硫塔等;

2)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及禁止明火区。至少应包括:

a.与油系统能可靠断开或加堵板隔离的汽水管道。

b.油管道支架及其支架上的其它管道。

c.动火地点有可能造成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包括电缆)附近的动火区域。

d.控制室、调度室、档案室、计算机室、电子间。

e.脱硫系统(除一类动火外区域)、炉膛内、给煤机、落煤管外部动火等。

f.生产现场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g.氨水系统相关管道、污水系统、布袋除尘、废油储放区、电缆间、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竖井及电缆支架上有可能引燃电缆的动火作业区域。

h.设备容器内动火每天开工前检查可燃气体含量(值长负责联系化验中心,工作许可前将监测结果告知工作负责人,安全员或指定专人随时利用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对动火容器进行检测)。

i.厂区内其他区域动火,根据实际进行危险点分析,除符合一类动火条件应办理一类动火许可证外,均应办理二类动火许可证,并落实好相关措施。

三、动火过程控制

1.动火作业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动火达到同样效果时,尽量采取代替的方法处理。

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阀门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动火。

尽可能的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如有可燃物、孔洞、地沟、管道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隔离措施不准使用石棉被等不耐高温材料),以防火花飞溅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一类动火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二类动火至少配备一个灭火器)。

作业现场的通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动火作业动火前必须做到“十一不”。

1)未收到经审核批准的动火工作票不动火。

2)消防监护人和有关的监护人未到位不动火。

3)防火、灭火措施未落实不动火。

4)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5)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贵重设备未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前不动火。

6)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不动火。

7)存放过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油类,其中包括食用油及其油污)的容器、管道未清理干净前不动火;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8)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未采取防止焊花飞溅措施,或下面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理,或无可靠隔离措施的不动火。

9)附近有与动火作业相抵触的工作,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的不动火。

10)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动火作业,无可靠挡风措施的不动火。

11)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危险前不动火。

3.对动火工作票中的粉尘、可燃气体的检测规定如下:

1)在粉尘浓度大的场所,须在测定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煤粉尘不大于20克/立方米)。

2)在油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储存或储存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容器及其连接设备等处,须在测定可燃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4.动火作业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

1)动火工作负责人和有关的监护人要不间断监视动火情况。

2)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和有关的监护人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和有关的监护人要及时报警并进行扑救。

4)动火执行人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中对动火的基本要求。

5.动火作业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动火作业间断或结束时,应由动火执行人对动火现场进行彻底地检查清理,确认火种全部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6.应加强一、二级动火作业的现场监护,一、二级动火作业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必须经常至现场检查动火情况,作业现场监护人应始终在现场监护。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监护人始终在现场监护(交接班时监护人必须认真交接并履行签字手续)。

7.一、二级动火工作在动火工作间断、重新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四、动火工作票的填写及相关要求

1、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2、动火票签发严格安全动火票许可手续签发,运行区域内工作,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制定,并严格按照审批手续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并联系相关人员现场落实会签。

3、外单位在厂区内施工需办理动火工作票时,由相关主管编制并落实相关措施及签发手续。

4、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提前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24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为120小时。

5、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经本单位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动火工作负责人应是具备检修工作负责人资格并经本单位考试合格的人员;

6、动火票应注明相应的检修工作票的编号。

五、动火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动火工作票各级审批人员和签发人: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的安全性;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动火工作负责人:

1)正确安全的组织动火工作;

2)负责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间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运行许可人: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现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监护人:

1)负责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措施;

2)负责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现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5.动火执行人:

1)动火前应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工作票;

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六、动火的现场监护

1.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监护做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

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3.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监护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4、动火工作完毕后,动火执行人、监护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和运行许可人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是否清洁等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去。

七、已终结的动火票应保存一年。

第九条临时用电许可证

一、适用范围:公司。

二、本证由临时用电单位申请,安全生产部值长或安全生产部副经理审批。

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周期在10天以内的临时用电,超出范围的按照正式线路铺设。

2.公司生产区生产性临时用电由电气运行班组负责,电气运行不能完成及其他情况由电仪班人员负责。

3.用电负荷超过50kw施工电源必须由电仪主管出具方案;外单位或生产区外接电必须经各专业主管批准。

4.用电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没有《临时用电许可证》的不得接电。

5.电工接用临时用电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6.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进行接引,严禁使用其它配电柜、配电盘进行临时电源接引工作;

7.接入容器、设备内的临时照明电源,必须使用行灯变压器,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场所和容器内工作时,不应超过24v,在汽包、油箱、凝汽器等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2v。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部,外壳应可靠地接地,高压侧应使用三相插头。

8.在燃烧室内工作需加强照明时,应由电气专业人员安设110v、220v临时性的固定电灯,电灯及电线须绝缘良好,并安装牢固,放在碰不着人的高处。安装后必须由检修工作负责人检查。禁止带电移动110v、220v的临时电灯。

9.电缆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应有接头。

10.任何人不得擅自乱接乱动临时电源。在停、送电以及维修、拆装电器设施时必须由电工人员负责。

11.值班一操接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首先审查临时用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或长期使用的设备,不允许按临时线路敷设;检查临时用电票是否按要求通过了填写和审批,外部施工队伍办理临时用电票证必须填写施工队全称和负责人姓名并留下施工队电气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12.运行班组接用临时用电同样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使用单位负责人(机炉班长、输煤班长、化水一操、脱硫一操)担任申请人。

13.电气运行班组自己使用临时用电,不需要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但必须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清楚,使用完成后,由完成班组及时将电器用具收回。电仪班组给外来人员接电时,必须向值长汇报接电位置、时间和方式等,经许可后方可接电。

14.接电人必须使用合格电气工具,并应用完好合格的绝缘电线和漏电、短路保护装置,按照“一开关一漏保一设备”的原则,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电线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15.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应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在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在三相五线制系统中宜使用五芯软橡胶电缆。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16.敷设临时低压电源线路,应使用绝缘导线。架空高度室内应大于2.5m,室外应大于4m,跨越道路应大于6m。严禁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17.所用电器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良好(接入装置接地系统或单独接地,接地极至少打入地下0.6米)。配电箱及非户外用电设备须加防雨措施。

18.接电单位接用临时用电时,必须依据用电负荷对开关箱及箱内开关、电缆等进行检查、估算容量,接线完成后用电方不得任意增加负荷,刀闸开关、熔断丝,严禁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且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完好,并加防雨措施。

19.接电人必须审查有无用电计量要求,按规定需要计量时必须在票证上及计量表上记录初始数及倍率。

20.禁止临时用电户对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临时用电手续,若需变更,应按新装用电重新办理用电手续。

21.临时用电接电完成后必须在专用记录本上做好书面记录并记录用电时间开始及截止日期,到达使用截止日期,运行班组必须立即停电督促办理相关手续,不再使用的撤回用电设施。临时用电使用完成后及时结票,并由电气运行班组或电仪班组将所用电气器材收回。未及时结票的临时用电由接电班组必须联系相关人员按临时用电使用时间拆线。

22.临时用电拆除时,拆除人必须将相应票证终结,计算最终用电量,在票证上及计量表上记录,并上报相关负责人。

23.电气、电仪巡检人员每天对巡检区域内的临时用电至少巡检一次,发现不符合《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的联系整改。

24.电气运行班组原则上交接班前后半小时内,不予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紧急性工作或者安全生产部特别安排除外。

25.临时用电许可证在临时用电使用完成后必须及时予以消结。

26.当出现电气设施故障造成停电或其它故障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断电并检查用电设备。排除故障后,在用电方电气负责人的协同下恢复送电。对因用电单位违章作业或用电单位设备故障造成的后果用电方自负,给供电方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对用电方进行处罚。

27.临时用电接用程序:

第一步:接收《临时用电许可证》并且确认签字审批齐全根据工作位置确定接电设施;

第二步:检查防护齐全并携带合适工具及接电设施(电缆、行灯变压器等)双人共同到达现场;

第三步:根据现场或接电设备(交直流类别、电压、功率)、电缆符合用电条件,与负责人对接确认接电;

第四步:就近寻找电压、功率、容量匹配的检修箱或开关箱并确定接电位置(漏电保护等配置必须齐全);

第五步:确认接电开关分闸状态并使用测电笔测量上下端口确认电源端有电,接线端无电;

第六步:将电缆或插头与出线端连接牢固并再次检查确认;

第七部:联系用电负责人确认可以送电后合闸送电;

第八步:现场确认送电设备运行正常后在交接班本、临时用电记录本上做好书面记录;

第十条进入设备容器及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一、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设备容器及受限空间内作业,均应办理此证。

二、本证由进入设备容器及受限空间施工或检修单位申请,安全生产部值长或安全生产部副经理审批。

三、进入设备容器及受限空间安全规定:

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使氧气浓度保持在19.5%~21%内,作业人员使用正压式呼吸器。在容器、水池内环境中作业,禁止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凡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应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2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发生问题应防止不当施救。

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强力通风。工作场所应备有泡沫灭火器和干砂等消防工具,严禁明火。对这项工作有过敏性的人员不准参加。

在关闭容器、槽箱的人孔门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确实没有人员或工具、材料等遗留在内,才可关闭。

四、进入设备容器及受限空间工作必须遵守进入设备容器及受限空间八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必须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第三章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原制度20xx年5月16日下发的xxx同时废止。

3.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篇4:保卫处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保卫处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篇一:保卫处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标准,如特殊情况,需留千元以上现金过夜的,存款单位要落实人员值班守护。

二、到银行送、取现金五千元以上时,需要由存、取款部门派两人以上办理,专车护送。

三、严禁出借银行户头,采购人员借用的.付款委托书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人要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处分。

四、在市内采购物品,应用付托支付。特殊情况要用现金采购时,要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外地采购要用转帐结算,特殊情况携带现金,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出纳员对金库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离开保险柜时,现金及有价证券必须放入保险柜,锁好。要经常检查技术防范措施,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和报告部门。

篇二:保卫处现金、票证、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院内现金、票证、物资、设备的安全,维护学院教学、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并设专人就室看守。

二、现金和有价证券必须存放有安全设施的保险柜内,财务办公室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并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三、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同行(至少有一名男性),取送巨额款的,应派专车并配有保护人员。

四、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及有价票证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

五、学院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以及其它与生产有关的物资设备,在经营、存放、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纳入守护人员视线。

六、存放高档物品、贵重器材的库房、实验室、演播室等门窗要安全牢固,做到窗有铁栏、门包铁皮、双锁,并设专人管理。

篇5: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协会财务管理,保障协会健康发展,依据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鄢陵县诚信花木企业协会章程》,特制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管理工作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鄢陵县诚信花木企业协会章程》,切实履行财务职责,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条 协会为非赢利性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主要为: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4、协会资金的银行利息;

5、协会开展有偿服务的收入等。

第四条 协会的支出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物资和日常办公费用、主办各类活动的费用和各次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的相关费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业财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单独设立银行账户,经费独立,不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混管。

第六条 协会的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协会会长审批。严格控制开支,紧缩管理费支出。协会经费收支每季度通报一次,由秘书长在理事会会议上通报,并接受审议。

第七条 协会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协会会长每年向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如实反映协会收支,并接受审议。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鄢陵县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财务审计。

第八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鄢陵县诚信花木企业协会

财务部职责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并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鄢陵县诚信花木企业协会章程》。

二、负责编制协会年度收支计划,经会长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根据协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季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登记管理机关。

四、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清查盘点等会计核算和监督,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五、负责应收、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审核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及固定资产等资料,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七、接受财税部门、审计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篇6:财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规范财务管理和操作程序,结合酒楼的实际情况,对酒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酒楼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三、管理规定

(一)餐厅自购原材料的规定

1.餐厅停止使用给供应商代开收款收据的凭据,支付款项时,应尽力要求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如确实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由供应商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并要求供应商在收款收据或收条上盖章(签名及手印)。

2.进仓单必须由保管人(指定专人)、验收人、经办人、餐厅经理签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购原材料支付货款时,必须先经过区域经理审核后,方能付款。

(二)餐厅各项费用开支的规定

1.餐厅所有开支的费用必须是餐厅维持正常营运确实需要的,不得开支与餐厅无关的费用。

2.餐厅费用开支由餐厅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事前报告区域经理,费用开支经区域经理审核后,方可给予报销开支。

3.餐厅费用报销时,所有单据必须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餐厅经理签名,区域经理审核。

(三)促销费用的规定

1.所有促销费用的开支必须要有确实可行的促销计划方案,促销计划方案由餐厅经理提出,报区域经理审核,再由区域经理上报公司促销主管审定,经促销主管审定或酒楼审批后方可执行。

2.所有促销活动完成后,必须写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促销的方式、促销的费用、促销的效果、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

3.促销费用的权限:小范围的促销活动,总金额在500元以下,由餐厅经理报区域经理审核后,即可执行。超过500元的按本条第1款规定执行。

(四)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1.区域经理、电工因公到餐厅出差的费用回酒楼报销,不得在餐厅报销费用。

2.餐费补贴,出差至本地区以外的各餐厅,每人每天可领用内部餐票两张,至岛外的各餐厅每人每天可领用内部餐票一张。

3.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的士,若遇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先在的士车票背面审批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报销。所有市内交通费报销时,必须在车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讫站点、何事、报销人签名。

(五)交际应酬费开支的规定

1.区域经理全年可凭有效的正式发票报销交际应酬费,按月平均,每月200元以内。

2.餐厅经理的'交际应酬费实行先打单后报销政策,大(日营业额超万元)餐厅全年按月平均,每月分别在200元、100元以内。其他餐厅全年按月平均,每月50元以内。

3.交际应酬费的用途:用于与酒楼和餐厅有联系的业务往来和活动,协调、理顺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不得用于酒楼、餐厅内部的招待。

(六)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规定

1.凡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300元以内的由餐厅经理申报,区域经理审核,即可购买。超过300元以上的由餐厅经理申报,区域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2.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物资保障中心采购(特殊情况除外),必须按先入后出的原则办理。

3.对确实不能继续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由餐厅经理指定专人进行登记注册,可以维修的、还有残值的拉回物流中心,不能维修的、没有价值的由区域经理监销。

(七)餐厅“营业外收入”的规定

1.“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的废弃物但可作为猪饲料、废纸皮等。不属于“营业外收入”的范围:餐厅每天营业收入的长、短款,食品短缺由责任人赔偿的款项,员工过失的罚款等。

2.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来源资金由餐厅出纳管理。

3.所有“营业外收入”只能用于餐厅的集体活动,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4.所有“营业外收入”的集体活动费用由区域经理审批。

5.所有“营业外收入”的收支存情况必须上报公司财务部知悉。

(八)其他相关规定

1.餐厅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分开结算,今后员工宿舍的水电费用不得在餐厅费用中报支。

2.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中,属餐厅的零星采购和零星费用开支所需的款项由餐厅经理向出纳员的备用金中借款(借款限额暂定2000元,期限7天),此项借款必须当月结清,不得跨月。区域经理对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必须及时审核,以确保餐厅正常营运,若因执行本制度规定的第一、二条款无法及时到位,造成餐厅不能维持正常营运的,由区域经理负全部责任。

3.员工借款:原则上员工不得在酒楼或餐厅借款(除特殊情况外)。

4.物资保障中心的营业外收入不能参照餐厅的“营业外收入”管理,其营业外收入全额上缴财务部管理,所需的集体活动经费由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核拨。

5.财务部对餐厅的每项经济业务活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稽查,若发现有不符合制度规定、不合理的款项支出,有权要求退回,责成有关责任人退回已支付的款项。若发现徇私舞弊现象,按有关规定处理。

篇7:财务管理制度

一、坚持来客对口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一般由对口业务股室负责接待,陪客人数一般限制在1D3人,严禁一客多陪。

二、坚持精简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不抽名烟、不喝名酒;早餐3元每人、午餐25元每人、晚餐同午餐标准。

三、坚持来客接待审批制度。凡来客接待均由有关业务股室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向局长提交“来客接待审批单”,局长签署同意后方准接待,否则有关费用由接待人自费。

四、坚持来客接待由主管局长和秘书股统一安排。

车辆管理制度

1、成立司机班,由后勤统一管理。

2、小型轿车司机每月定补100元,微型面包司机每月定补50元。设年终安全奖每人300元。

3、司机下午5点半交汽车钥匙,早8点领钥匙。

4、每天晚上留一司机值班,(接送领导和路政值班,按司机值班编排)。

5、车辆限额加油:桑塔那、昌河每月200升,长安之星每月250升。由总务跟车加油。

6、修车由司机申请,班长和股室领导把关,主管领导同意,经局长审批后,总务跟车修理。

7、实行每月一日例会制,司机做好行车记录。

8、其它事项仍按公路局(20XX)52号文件和安全合同及原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9、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施行,施行后由全局干部职工监督,举报一次经核实后奖举报人现金5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篇8: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会计机构设置

会计机构的设置,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以“精简、高效率”为原则,按本公司实际需要设置适当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章财务部人员岗位责任制

每个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以便分清责任。各施其职,各尽其责。设置一人一岗,或一人多岗,坚持“精简、高效率”的原则,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业绩有奖惩,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

第一条设财务部主管一人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财务工作,组织本部门内业务分工,明确会计人员职责范围,研究、布置各项具体财务会计工作。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3、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办理向银行借款的一切手续,并组织监督实现。

5、加强往来帐目的管理,能及时提供客户的货款资料,协同总经理、出纳催收货款,加速资金回笼,及时与供应商核对帐目,安排货款清偿,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6、参加本公司业务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利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预测经济前景,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有用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7、负责向本公司领导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解释财务方面的情况。

8、负责会计重要资料档案的保管,做好调查记录。

9、负责提供对外的会计报表、资料,并签名盖章,按会计制度及规定时间及时送报各级主管部门。

第二条设会计岗位一人。

1、根据有关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科目,设置总帐,做好结帐、对帐工作,保证帐帐相符。

2、负责做到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公司内部所有报表。

3、负责存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核算。

4、对公司存货、资产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改善管理等措施。并编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年报)。

第三条设出纳岗位一人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每笔业务必须经过会计人员的审核、编制记帐凭证,出纳才能办理款项的收付,记帐凭证必须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的印章,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注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并每日结出余额,要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月末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提出查询。

3、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要确保资金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4、妥善保管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业务,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催收销售货款工作。

6、每笔业务发生收款时,应由出纳员开收款收据,即交由会计编制记帐凭证,以便及时记帐。

7、负责办理总经理、财务主管交办的临时性业务。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执行。

第一条一般规定

1、本公司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和支出,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办理,财务部是代表公司对外结算债权、

债务的唯一机构。未经授权和委托,任何人无权处理有关资金收支的工作,任何越权行为都是无效的,并应对其所造成的后果负责任。

2、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以律已,不谋私利,如发现有利用工作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假公济私,贪污舞弊,监守自盗等行为,一律加倍处罚,严惩不贷。因此,会计与出纳必须明确分工,各施其职,相互制约,即相互合作又相互监督。按照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指除现金、银行日记帐外的帐)的原则进行工作。每月终盘点现金,双方核对现金、存款帐目,并将存在问题向上级报告。

3、凡是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合法的、有效的单据,经手人应该在单据上签名、盖章、整理好单据,经有权审批的领导批准,会计人员核对无误并符合支付原则,方可办理报销支付款项,如手续不全,内容有错或可疑,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4、为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不致流失,凡是公司的资产都应设置帐簿登记,由专人负责管理。会计与管理人员按情况规定月、季、年终盘点一次,进行财产清查。对于损坏、变质或短缺情况,由直接责任人(或使用人)提出报告,经批准方可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5、强化公司管理,公司与外界签订的一切经济合同,最终由财务部负责执行,财务部建立经济合同管理档案。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执行,以维护公司的经济权益。

第二条资金的管理

1、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不经过正当审批手续,非法调走或挪用资金,财务部门有权制止这些违法行为,拒绝支付款项。

1、因公借款,经手人必须在事毕后3-5天内(如购物出差回来等)办理报帐手续。

2、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凭合法的有效发票或有关收费凭证,并经办人签名或盖章确认,注明付款理由,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支付款项业务。

3、凡属预付款项,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连同合同或有关文件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但在该项业务完结,经办人必须取得对方正式发票合法的收款凭证,交由财务部结清往来帐目,否则造成损失由经手人负责。

4、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经济损失,应由责任者本人负责,公司拒绝接受任何解释。

第三条低值易耗品管理

1、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下,不是使用一次而是多次重复使用,使用其在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用具和物品。低值易耗品购置的审批权限及各种程序办理,不能擅自购买,否则作违反反纪律处理。

2、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低值易耗品手续,方能领用并成为当然的保管人,妥为保管,如使用人调离岗位,应办理移交手续,年底前对实物进行盘点,核对帐目,检查财产实际情况。

3、低值易耗品如因使用人的主观原因造成损坏或遗失,使用人应负赔偿责任。根据价值大小,如若发现利用工作之便,化公为私,占为已有,更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费用开支管理

二、办公费

1、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均由行政人事后勤部统一负责,公司各部门按实际需要列出清单,交行政后勤部统一处理。严禁各部门擅自购买,并要严格控制其开支金额。

2、凡购买所有的物品,均须办理验收入库,并按审批权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方能报销。行政人事部门要指定专人按部门或个人建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台帐,及时登记领退情况,职工离开本公司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丢失和损坏的物品,要其本人赔偿。

三、借款程序

1、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主管签字。

2、财务部主管按用途、计划、实际开支情况审核。

3、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根据部门主管、财务部意见以实际需要另外审批。

4、会计人员根据各级主管审批借款单填制记帐凭证。

5、出纳员根据会计凭证给予付款,借款人签名。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将票据粘贴好,填写内容、金额,送部门主管、主管经理。

2、财务部主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逐一审核,签署意见。

3、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根据各级主管的联签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批示。

4、会计人员根据各级主管批签的票据进行核算,填制记帐凭证。

5、出纳员要报销人或收款人签字,根据记帐凭证付款或冲帐,实行多退少补。

第五条存货管理

一、建立以仓库工作为基础,生产、采购参与管理,财务给予监督的存货管理体系。

二、建立存货月终(每月最后一天)盘点制,并填制盘点表。

三、仓库工作,在实物管理上,仓库管理员必须处理好日常工作,做好货物的收进、发出及登记工作。

第六条往来帐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正确、及时地做好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的核算工作。

2、反映债权、债务的存在和坏帐情况,定期清理各种往来帐款,每月与客户核对,防止坏帐损失。

3、应分别将不同单位的名称和个人姓名设立明细帐户,并及时催收货款或清偿材料款。要与客户每月对帐。

第七条销售管理

1、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和监督,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条款及时结算货款,监督检查销售收入的回收、保证合同履行。合同一式三份,财务一份,主管部门一份,客户一份;

2、认真进行销售核算、严格按规定的先开单后发货等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切实做好收发工作,详细核对品种项目,防止差错。

3、签订销售合同,先收取30%订金。

4、本规定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凡此之前的所有有关的财务规定废止,本规定未尽事宜,以后根据业务发展的要求补充增加。

篇9:财务管理制度

一、坚持来客对口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一般由对口业务股室负责接待,陪客人数一般限制在1D3人,严禁一客多陪。

二、坚持精简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不抽名烟、不喝名酒;早餐3元每人、午餐25元每人、晚餐同午餐标准。

三、坚持来客接待审批制度。凡来客接待均由有关业务股室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向局长提交“来客接待审批单”,局长签署同意后方准接待,否则有关费用由接待人自费。

四、坚持来客接待由主管局长和秘书股统一安排。

1、成立司机班,由后勤统一管理。

2、小型轿车司机每月定补100元,微型面包司机每月定补50元。设年终安全奖每人300元。

3、司机下午5点半交汽车钥匙,早8点领钥匙。

4、每天晚上留一司机值班,(接送领导和路政值班,按司机值班编排)。

5、车辆限额加油:桑塔那、昌河每月200升,长安之星每月250升。由总务跟车加油。

6、修车由司机申请,班长和股室领导把关,主管领导同意,经局长审批后,总务跟车修理。

7、实行每月一日例会制,司机做好行车记录。

8、其它事项仍按公路局(20XX)52号文件和安全合同及原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9、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施行,施行后由全局干部职工监督,举报一次经核实后奖举报人现金5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篇10: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和上级有关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x按上级规定设立兼职会计、出纳人员,负责所有收支帐务,做到依法立帐、正确核算、严格管理。

二、经费管理

1、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统一管理,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2、建立健全会议报表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局长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情况。

三、费用开支报销程序:开支计划请示―局长同意―经办人办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出纳付款。

1、旅差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办公室登记,差旅费报销实行每月按规定标准填报一次,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否则,将按财经纪律从严查处。

2、文英复印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赶制的,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统一结算,办公室主任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列支。

3、通讯费:按区委、政府的文件规定标准予以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单位电话费、邮寄费凭正规发票和凭证报销,办公室具体承办。

4、招待费:各种接待,须事前向局长请示,经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经手在标准内开支;标准由局长确定。凡不事前请示或超标开支的由经手人自负。

5、小车修理费。小车修理由办公室主任会同驾驶员一同到修车单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须事前向局长请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现金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局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借款,公事办完后回单位5天内必须结清手续。出纳员要加强现金保管,严禁现金丢失和被盗,对现金不存银行、私自放在办公室而被盗,后果自负;出纳员不得挪用、贪污公款,不能“白条顶库”,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7、工作人员不准用单位资产等为他人或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8、票据管理。xx使用的票据一律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据。不得白条收款。购买和使用票据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经手人,每月结一次帐据,每年十二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项清查使用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局长。

9、单位任何经费的开支,未经领导同意,先斩后奏擅自决定发生的费用及白条报销费用,一律不予以审批报销做帐。购买办公物品和生活招待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两人以上经手。

10、公共财物管理。财物分为固定财物和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财物有小车、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沙发、茶几、空调机、电话机、饮水机、电脑设施等;日常办公用品有纸、笔、墨水、文具、书籍、电脑打印机耗材等,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登记管理。每年底由办公室对固定财产进行一次清理。

购置办公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日常办公用品由各室、股、队提出计划,报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部门领用登记。

篇11: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

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篇12:财务管理制度

一、坚持来客对口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一般由对口业务股室负责接待,陪客人数一般限制在1D3人,严禁一客多陪。

二、坚持精简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不抽名烟、不喝名酒;早餐3元每人、午餐25元每人、晚餐同午餐标准。

三、坚持来客接待审批制度。凡来客接待均由有关业务股室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向局长提交“来客接待审批单”,局长签署同意后方准接待,否则有关费用由接待人自费。

四、坚持来客接待由主管局长和秘书股统一安排。

篇13:财务管理制度

一、有事写请假条,请假1天由股长批准,请假2天报主管局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者报局长审批后,方可离开。

二、请假期满后,应当日销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二、不能无故旷工。旷工1天扣3天的基本工资,旷工2天扣十天的

基本工资,旷工3天扣当月的全部工资,旷工4天以上者按下岗论处。

篇14: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四)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五)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六)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七)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 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篇15: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制定本制度。

2、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各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3、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4、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部门职能

1、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2、考核工作。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4、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人力行政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6、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7、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2、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3、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4、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5、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6、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人力行政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7、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8、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9、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10、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根据我们公司的实际情况,以财务部自查为主。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11、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四、岗位设置

公司财务由财务总监、会计和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待定)。

(一)财务总监职责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原始单据的审核、现金的监督。

2、负责核对往来账务及清理。

3、对公司各种经营考核的基础数据取得正确性进行监督和负责。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提高经济效益。

4、负责对内(公司高层)、对外(税务局、工商等其它需要报送报表的行政机关)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并负责对数据进行解释,及财务分析的编制。

5、负责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等账务的处理,实行固定资产分类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报废、封存、手续齐全,并进行账务处理。

6、协调公司财务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包括税务局、银行及其它相关行政单位、往来企业。

7、负责各种与财务有关的证件的办理及年审。

8、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数据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议。

9、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数据。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出纳职责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实相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负责本公司与银行之间各种款项的原始票据的传递工作。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根据审批过的付款申请单,及时保证付款的办理。并将相关付款凭证及时转到会计处,以便及时入账。在收款后,根据公司的要求,填写资金日报表后将收款原始单据转到公司会计处,以便及时入账,银行电汇的把电汇、手续费单转到会计,收取现金的,将现金收据的记账联转交会计入账冲减应收账款。负责公司发票的开据和及时发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它开支。

6)现金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3、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

4、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应按照常规现金支付量备用,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5、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6、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支票使用申请表》,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7、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8、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主管经理签字确认、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而未归还的借款,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

9、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10、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11、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用单),由总经理授权的部门领导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后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12、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必须有审核过的《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13、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应当日清日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14、办事处收取客户现金处理办法:

1)与客户业务往来原则上不得收取现金,实际业务中客户结算现金金额累计大于1000元的必须即刻汇至公司账户,具体业务经办人不得申请业务收款转为各种形式的借款。

2)月度收取现金累计低于1000元,在月末可由负责人书面向财务部申请转为下个月的业务借款。

3)经办收取现金业务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财务呈报,详细说明收取现金所对应业务的是由。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七、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八、支出和报销

(一)原则

1、和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

2、使用部门负责制,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

3、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

4、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人事行政部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人事行政部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3)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并签字后交财务付款。

4)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各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5)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所有开支都必须提供原始发票。

6、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7、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8、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9、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10、当需要报销的费用事务完成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在规定时间提交《费用报销单》到财务部。如出差报销,必须在返回公司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11、外地办事处费用报销单据邮递时间每月25日到28日之间,最迟到达青岛总部时间是每月30日。

(二)报销手续

1、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

2、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1)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购买的,人事行政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部门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3)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篇16: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行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现金管理办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佳现金余额,避免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安全。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坐支现金,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用现金结算,其他结算必须用转帐结算。

八、公司职工有困难需要借款的,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公司给予不超过个人二个月的工资为借款依据,并且及时还清借款,否则下次不予借支。

篇17: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采取综合概算制、科室包干制和节约激励制相结合的机制。财务室对全年经费安排要作好综合预算,预算方案报部务会研究决定。

2、以州财政对本部的预算总额对项目经费、包干经费和公共经费进行综合预算,经费开支优先保工作运转,年度节余和超支都结转下年。和财政共管的专项经费由相关科室报审后实施。

3、各科室包干经费以职能与职数为依据计算,主要用于办公、出差、会议、调研、接待、培训、用车等开支。经费使用要优先保证调研、会议支范围。财政预算外争取或联系赞助支持的项目经费,必须经会计核算中心进部里账户,为厉行节约,部里预留20%,其余经费由科室凭工作实际开支发票报帐。涉及科室收费的,须由部财务人员开具收款收据。争取财政预算外资金必须先经分管财务副部长同意后才能盖章。凡年初财政已预安排预算经费的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部务会研究审定列入项目开支范围。

4、严守财务纪律。财务审批实行分管财务副部长一支笔审批,大额支出须报部长同意或部务会研究决定,其中,凡价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必须经部务会研究;各科室办公用品的购置,须先报办公室备案,经分管财务副部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经费列支需按预算科目和拨款项目进行,严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长和分管财务的副部长报送一次财务收支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各科室及相关人员包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点对点通报;因公出差必须先报告,再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并严格按州财行文件规定及时报销差旅费。

5、经费开支凭发票报销。科室包干经费支出,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字报销。专项经费需科室负责人报分管副部长签批后,再经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字报销。发票上必须有经办人签“经手”,分管副部长签“属实”,分管财务副部长签“同意”后才能报销,否则,财务室拒绝报销。

6、本部各项收款,经手人必须在收到款项的次日,足额向财务室交帐,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经费开支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凡差旅、活动、办公、借款等经费开支,必须在公务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报账,逾期不再签字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8、每三年组织机关妇女同志在“三八”节期间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组织机关全体人员体检一次。

篇18:财务管理制度

1) 本局内财务实行集中管理,行政经费由区财政局结算中心统一核报。局内不准设立银行账户;不准自行收费;不准违规私设“小金库”;不准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2)本局内一切经费开支和资金往来,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实行局长按有关财务规定“一支笔”审批。

3)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购或政府采购。大宗物资采购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由办公室经办进行政府采购。

4)各种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开支事由,上述三项不全者不予报销。所开支的原始票据,原则上必须使用由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

5)出差或购物需借用公款,应填写《借款单》,报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款,事后及时归还。未经批准,财务人员不得办理借款手续。

6)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未经局长批准不得随意调度资金。财务印章和有关票据管理要按规定分开保管,必要时归入保险箱。

篇19: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达到节减支出、合理负担、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实行“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其他;统一管理,严格审批”的管理办法。

二、委机关各科室业务费开支一律集中由局财务室管理,各科室不得自行设立现金和费用支出账户。委财务室必须在每月10日前向局领导通报上月经费收支情况,正确反映收支结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三、委各项经费支出,坚持先报告后审批,先批后用的原则,实行书记“一支笔”审批。每张票据有经手人、审批人,做到手续齐全。

四、严格现金管理。发生现金业务时,必须实行规定范围内提取现金额度。库存现金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额。

五、加强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理存入业务时,经办人要对票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填制记账凭证;办理支付业务时,经办人要凭经过领导审批、审核、经手人签字(或盖章)的票据办理转款;办理拨款业务时,经办人员要根据计划,凭经过领导审批、股长审核的收款单位收据办理拨款;办理结算业务时,经办人要凭经过收款单位领导审批,代办员、经手人签字(或盖章),主任审核签字的票据办理付款。并提高对原始凭证审核管理,随时向主管领导提供存款余额等信息。

六、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各类专项拨款、指标外拨款必须经县领导、委领导审批,各项指标内拨款必须经委领导。

七、加强印鉴、支票管理。财务印鉴、支票管理实行内控制度。财务公章、转账支票由会计保管;

八、杜绝借用公款。凡委机关干部、职工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款的,需本人自行垫付,公事结束后将原始凭证按时上交财务,并按财务规定执行报销。

九、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各股室无自行采购权。小额采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采购;各科室特殊需要的大额物品,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分管书记同意,书记批准。

十、加强财务监督。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以身作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发现违反本财务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科室、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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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全文

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标准)

建筑财务管理制度

新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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