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5-02-27 03:36:11 作者:潘郎 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潘郎”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工作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通知》,切实做好我校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抗灾救灾能力。

二、活动内容:

地震报警、应急疏散、指挥协调、现场控制、演练讲评。

三、活动时间、地点、参演人员

1、演练时间:20xx年5月12日下午xx:00

2、演练地点:

3、参演人员:经管学院、师范学院当日上课全体师生,约400人。

四、组织机构

指挥人:(学院党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

成员: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宣传部、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五、演练分工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演练现场地震警报信号指示和演练总结评析(zz主要职责)、疏散到楼下的学生现场秩序维护(戴大华主要职责)。

2、楼道疏散引导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听到地震警报信号后,各班上课教师及学生干部应积极配合上述工作人员引导疏散,有序指挥学生从每层楼的安全通道有序离开教室,到达绣山B栋教学楼下广场,避免踩踏和拥堵。

3、安全警戒组

组长:

成员:保卫干部3名、校卫队员4名

主要职责:地震演练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疏散地震通道障碍物,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演练场地;学习结束后清扫演练场地,检查演练设施。

4、演练宣传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演练现场横幅制作、摄像、简报等宣传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校医院工作人员2名、应急车驾驶员1名(待定)、校卫队员2名、以及学生志愿者。

主要职责:准备医疗器械,对伤员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配合120急救中心抢救重伤人员,并将伤病员情况及时向总指挥长报告。

六、演练前期准备工作

(一)总指挥长召集相关人员部署演练工作:下达演练任务,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确定疏散线路,明确应急疏散演练各小组职责。为确保演练顺利实施,要求以下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保卫处做好绣山B栋教学楼的.安全检查工作,制作疏散路线图;

2、学生处做好演练前学生组织工作;

3、各相关学院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求师生明确疏散逃生线路,了解紧急疏散演练流程。

(二)组织相关教职工及学生干部进行前期培训。

1、明确演练项目:突发地震后的紧急疏散

2、指定紧急疏散现场责任人:任课教师及学生干部

3、假设突发地震,正在上课的各班学生,听从上课教师指挥,以最快的速度、不挤不乱撤离到楼下空旷广场处。疏散引导组成员在各层楼道:告诫学生,“不要慌乱,保持安静,按顺序撤离”,撤离后到楼下广场集合。

4、熟悉紧急疏散程序:地震警报发出后,上课教师现场下达紧急疏散命令,及时组织学生全体起立,安排学生打开疏散通道、学生干部根据指示进入指定位置、学生呈疏散撤离状态。

5、紧急疏散要领:反映迅速、命令清晰、组织有序、全面监控,学生干部各司其职、主动配合、保护伤者、保证通行,师生员工执行预案、听从指挥、自我保护、有序撤离。

6、相关部门、应急机构、责任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环境、充分准备、迅速反应、规范操作。

七、疏散演练注意事项:

(一)防灾减灾逃生演练技术要领:警报声响起后,上课教师迅速反应,组织全体学生起立,离门最近的两名同学要及时将门打开,组织学生有序从前后两门疏散。疏散过程中要牢记自己的疏散路线及疏散顺序(如逃生方向、从座位上起来如何疏散等),楼道中不要拥挤他人,人员众多时不要蹲下系鞋带等,提高警惕、防止踩踏。

(二)疏散时,不出现拥挤,不出现间隔,配合合理,指挥得当,有残疾学生需安排专人主要职责:疏散。

(三)演练过程保持肃静,按要求列队依次快速下楼,注意不能拥挤、不能嬉笑、喧哗。

八、活动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

2、每组人员必须服从组长安排,若有异议可找组长及工作组协商。

3、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准备场地。

4、活动结束后全体人员要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

5、活动现场要求全体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

6、活动前由工作组告知协会全体成员活动必须注意人身安全。

7、疏散下楼的'所有学生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整队集合,等待指挥人员对活动进行点评,点评结束后有序回到各班教室继续上课。

8、所有参加本次演练疏散活动的全体工作人员于2:30前准时到场,做好一切演

技术学院5·12防灾减灾演练活动方案提要:

熟悉紧急疏散程序:地震警报发出后,上课教师现场下达紧急疏散命令,及时组织学生全体起立,安排学生打开疏散通道。

篇2: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一、活动时间、地点

5月12日9点30分—11点30分,姜堰区三水街道马厂社区广场、姜堰区第二实验小学三水校区

二、参加单位

市应急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市住建局,姜堰区应急办、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卫计委、区消防大队、区科协、区红十字会

牵头部门:市应急办、市民政局,姜堰区应急办、区民政局

承办部门:姜堰区三水街道办事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活动形式

以展板、条幅、宣传单、宣传画、宣传册、现场咨询、现场演示等为主的社区广场型集中宣传演练。

四、活动内容

1、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向公众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图片展示和专家咨询等;

2、区红十字会进行现场救护演示;

3、区消防大队进行现场抢险救援、灭火演示;

4、区卫计委为市民量血压;

5、在姜堰区第二实验小学三水校区进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五、现场布置

姜堰区应急办、区民政局负责宣传现场的布置摆放;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区教育局、区地震局负责组织三水校区的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区红十字会负责现场救护演示;区消防大队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灭火演示;区卫计委负责现场量血压;区公安局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以及车辆停放;姜堰经济开发区三水街道办事处负责宣传现场桌椅的准备,马厂社区组织150名社区居民参加活动。参加宣传的各单位均要准备一定数量的宣传资料及展板。

六、进场时间

各单位在5月12日早8点00分开始进行场地布设,保证9点之前一切布置安排完毕。

七、退场时间

退场时间计划于11点30分开始,具体按现场通知执行。

八、注意事项

1、各单位进场时要首先确定位置,无误后进行布置。

2、展板布设注意有序、固定、防风吹倒。

3、退场时要保证有序,保持场地整洁。

4、各单位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保证活动安全。

篇3: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xx个“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提高应对潜力”,20xx年5月6日至20xx年5月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认真做好第x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自救互救潜力,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今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主题,大力弘扬我国传统防灾减灾文化,弘扬在应对汶川、芦山地震中凝聚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为根本,以预防和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为重点,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增强师生防灾减灾观念,全面提升师生应对各类灾害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潜力。

二、活动主题

识别灾害风险,提高应对潜力。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6日至13日(5月12日为“防灾减灾日”)

四、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五、活动资料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识别灾害风险,提高应对潜力”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对学校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摆在学校议事日程上,作为学校安全建设的一项重要资料。

2、大力营造防灾减灾活动的浓厚氛围。

(1)制定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措施、方法等;

(2)利用校园网络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3、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教育活动。

(1)认真开展一次关于防灾减灾的国旗下讲话;

(2)各班围绕“识别灾害风险,提高应对潜力”为主题开展主题班会活动,深入浅出地宣传防灾减灾有关知识;

(3)利用校园广播开展课间活动安全、自然灾害的种类、洪灾、泥石流、火灾、地震等方面的安全宣讲。

4、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5月11日,由学校行政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的食堂、教学楼(楼道、教室、功能室等)、校园环境、学校师生思想工作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五、活动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使每位同学识别灾害风险,提高应对潜力;

2、强化职责,严密组织,确保防灾减灾活动取得实效。

篇4:减灾防灾应急预案

XX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救助预案模板

为建立社区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机制,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社区应对灾害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社区综合减灾有效措施,保障社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工作小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靠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防灾减灾。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指导XX社区辖区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并与XX街道应急预案对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社区风险源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3)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社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4)承办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5)负责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灾害信息员xx、xx负责收集灾情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治安交通小组:由社区民警xx和治安员xx组成,主要职责是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治安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

医疗救护小组:由社区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伤员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xxx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地。

综合保障小组:由社区居(村)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物业公司(或管理企业)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场地、办公设备和后勤服务保障;协助疏散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引导居民开展自救互救。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xx、xx组成,负责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对辖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篇5: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为建立社区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机制,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社区应对灾害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社区综合减灾有效措施,保障社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工作小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靠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防灾减灾。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指导XX社区辖区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并与XX街道应急预案对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社区风险源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3)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社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4)承办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5)负责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灾害信息员xx、xx负责收集灾情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治安交通小组:由社区民警xx和治安员xx组成,主要职责是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治安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

医疗救护小组:由社区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伤员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xxx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地。

综合保障小组:由社区居(村)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物业公司(或管理企业)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场地、办公设备和后勤服务保障;协助疏散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引导居民开展自救互救。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xx、xx组成,负责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对辖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四、灾害隐患

(一)灾害风险隐患清单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自然灾害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事故灾难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公共卫生事件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社会治安

篇6: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7: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活动,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保障迅速、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成都市新都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都区大丰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成立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许玉川、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敖浩翔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织,各办所(中心)、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负责领导、组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总指挥:许玉川、敖浩翔

职责:负责全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

2.1综合协调组

组长:刘科、黄晶

成员:党群办全体工作人员、社区治理办公室

职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功能区沟通联络,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应急处置、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2.2物资供应组

组长:韩世强、黄晶、郭实

成员:综合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公园城市建设办公室

职责: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应急救援物资的组织、采购运输工作,以及由区级部门下拨的应急物资的管理,出入库登记等事项。

2.3物资发放组

组长:李兴明、张军先、刘洪

成员: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社区服务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办公室。

职责: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定点发放和物资准备。

2.4秩序维护组

组长:刘科、谢邦跃、易检伟

成员:南派出所、北派出所

职责:负责集中安置点、物资发放点秩序维护。

3灾害救助准备

按照区减灾办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经济社会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

3.1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社区通报灾害预警信息,提出灾害应急处置、灾害救助准备工作要求。

3.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跟踪区减灾办发布的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3通知三个工作组进入备战状态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3.4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预警及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

3.5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4信息报告和发布

综合协调组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研判的灾情评估,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四川省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4.1灾情信息报告

4.1.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各社区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15分钟内口头报送,45分钟内纸质报送街道领导小组。街道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区减灾办(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初步灾情和救灾情况。

4.1.2灾情续报。灾情稳定前,各组、各社区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将灾情报领导小组;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统一报告区减灾办。

4.1.3灾情核报。灾情稳定后,各组、各社区应在2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审议后再向区减灾办报告。

4.2对于干旱灾害,各社区、各办所(中心)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3信息发布

4.3.1灾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

4.3.2凡属较大以上灾情,由区委宣传部收集灾情基本信息报市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涉及新都区局部地区的灾情,由区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

4.3.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措施及成效、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4.3.4信息发布可采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授权新闻单位发布、新闻通稿、答记者问、组织专访和集中采访等形式。主要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载体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5应急响应

5.1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I)、二级(Ⅱ)、三级(Ⅲ)、四级(Ⅳ),一级为(I)为最高级别。

5.1.1I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10000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或1000户)以上;

5.1.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或失踪5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或300户)以上3000间(或1000户)以下。

5.1.3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上、5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1000间(或300户)以下;

5.1.4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3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下;

5.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并报送区减灾委决定由防灾委评估后决定进入相应级别响应状态。

5.3响应措施

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5.3.1综合协调组视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指导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并保持上下信息畅通,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救灾相关情况。

5.3.2物资供应组迅速组织应急救助物资,集结待命。

5.3.3物资发放组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区域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确定物资发放供应点,协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5.3.4灾情稳定后,立即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5.4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并向区减灾办提出建议,经启动响应领导同意,决定终止I、Ⅱ、Ⅲ、Ⅳ级响应。

5.5灾后救助

5.5.1过渡期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综合组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及受灾社区或产业功能区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物资供应组经核定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并做好过渡期救助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物资发放组督促受灾区域过渡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估。

5.5.2持续性救助

经领导小组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提请区民政局,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度过难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来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6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区资金分担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区财政提请安排救灾资金预算,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6.2物资保障

认真落实《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20xx-20xx)》,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确定本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采购和储备计划,储备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各社区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点。

严格执行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DB510100/T183-20xx)、《社区(村)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务规范》(DB510100/T185-20xx)要求,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6.3.1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各社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6.3.2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确保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6.4装备和设施保障

6.4.1街道应按区减灾办统一要求奥球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6.4.2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

6.4.3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准化标识。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社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

6.5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助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和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的能力。支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有序发挥积极作用。

6.6社会动员保障

6.6.1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区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并严格执行。

6.6.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6.6.3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积极作用。

6.7宣传、培训和演练

6.7.1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6.7.2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培训,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培训,重点培训《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和各级预案。

6.7.3依据《社区(村)综合减灾公共信息标识建设规范》(DB510100/T143-20xx)、《社区(村)综合减灾服务规范》(DB510100/T184-20xx)和《社区(村)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务规范》(DB510100/T185-20xx)等标准,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附则

7.1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虫害等。

7.2预案管理

7.2.1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履行各自职责。

7.2.2本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

7.2.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8: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7月5日至10日我县有连续降雨过程),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防灾减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镇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孙明堂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季浩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全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任:杨保备

成员:韩风、孙圣峰、董超、李雪

如人员变动根据分工情况对照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工作职责:1.定期在村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增强村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2.贯彻执行上级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及时统计辖区内受灾地区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情况、山体滑坡隐患处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4.根据灾害预警和灾情,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汇总、通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二)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1.各村防灾减灾工作组:

组长:各村党组织书记

成员:全体村干部

工作职责:负责各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负责各村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进行生产、生活自救保护;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抢险应急工作组:

组长:胡承青

成员:武装部全体成员及民兵分队、派出所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3.救灾安置、生活保障组:

组长:王少

成员:党政办、民政办、安监办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宿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4.治安保障组:

组长:姜万胜

成员: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全体干警

工作职责:负责抗灾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

5.卫生救护组:

组长:张辉

成员: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供应所需药物器械,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三、灾情信息管理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数量、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事发后1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镇向上级部门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镇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日内核实核准灾情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镇协调安监、民政、农业、水利、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评估。民政、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

(四)建立灾情台帐。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在灾情核定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四、纪律要求

1.进入防灾紧急状态后,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到达的应向应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防灾减灾指挥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汇报。

篇9: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抗震救灾办公室:

主任:村支部书记

成员:村主任、村委委员

职责:

⑴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

⑵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⑶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⑷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⑸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抗震救灾治安保卫组:

组长:村治保主任

成员:各生产队队长

职责:

⑴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⑵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⑶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3、抗震救灾医疗救护防疫组:

组长:村卫生室主任

成员:卫生院防疫员

职责:

⑴在地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⑵地震发生后,利用各种医疗设施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⑶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⑷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抗震救灾物资供应组:

组长:村主任

成员:村委委员

职责:

(1)在地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群众,按照村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5、抗震救灾抢险救灾组:

组长:村民兵连长

成员:民兵排长

职责: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⑵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群众,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⑶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6、抗震救灾人口疏散组:

组长:村妇女主任

成员:村妇女小组长

职责:

⑴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⑵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⑶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7、恢复建设组:

组长:村委副主任

成员:村委委员

职责:

⑴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⑵提出重建计划,并报村委会。

⑶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向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委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

迅速向镇政府及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㈠村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㈡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㈢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㈣保证供电、通信的畅通。

㈤加强全村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㈠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可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㈡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村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篇10: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健全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范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社区应对灾害能力和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的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在本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台风、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地震)、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毒气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符合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第三条根据灾害预警和灾害发生后具体情况,由学苑社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报警预案,分别为红色报警预案、黄色报警预案和蓝色报警预案。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学苑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委书记和社区中心主任担任,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组长兼任,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救灾减灾指挥部。

第二章预防演练

第五条加强社区防灾、减灾、避灾、救灾演练,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增强全体居民的素质,夯实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基础。

第一款开展宣传教育。在社区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利用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营造浓厚的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氛围;整合社区资源,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和场所,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在社区图书室加挂防灾减灾宣传图板;重视加强青少年的防灾减灾教育,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第二款重视骨干培训。加强与民政、地震、消防、公安、文化、卫生、教育、红十字会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制定社区防灾减灾骨干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对社区居民、单位、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培训,提高科学化水平。

第三款组织防灾救灾演练。利用适当时机进行灭火、防震、逃生自救、搭建室外避难场所等社区救灾减灾演练,使社区居民熟悉掌握救灾减灾技能,提高自救保护能力。

第三章红色报警预案

第六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特大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红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红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红色警告预报。

第七条指挥系统:领导小组指挥全体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各自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迅速进行人员转移、灾区隔离、组织抢险、医疗救护、生活安置、灾情调查、后勤保障等,随时保持相互联络(根据需要架设临时专用通讯线路),准确掌握灾情程度,迅速组织救灾。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灾害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发布红色警报,及时组织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驻辖区单位及时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向指定区域集结,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八条人员就位:接到市、区指挥部的指令后,社区救灾减灾领导小组要立即下达红色警报指令,部署社区人员按分工到达指定区域,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同时,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联络有关单位和各救援队,奔赴受灾区域,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九条实施抢险: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社区志愿救者服务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社区民辅警服务队分别按指令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专人(社区义工志愿者)负责抢救转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救助。

第二款由辖区医院组成医疗抢险救护队,救治受伤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体检和灾区防疫工作。

第三款由公安、综治、民兵、协警员组成的治安保障队,负责灾区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社区工作人员迅速组织居民迅速转移。

第一款安置区域:迅速组织居民转移到指定的室外避难场所,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第二款组织转移:领导小组根据居民转移情况,组织应急救援队在各避难场所搭建帐篷,设置救灾减灾临时指挥小组,负责居民临时安置、发放生活用品、组织医疗救护,启用储备救灾物品,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第十一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灾后重建。

第一款对倒塌房屋进行修缮,对危房进行加固处理;抢修线路,修复供水、供电设施,尽快恢复通讯;组织居民重建家园,重建社区。

第二款根据受灾情况,对受灾居民进行社会救助,在社区内组织社会互助、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有重大困难的,请示上级给予重点救助,确保灾后居民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病能医治。

第四章黄色报警预案

第十二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黄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黄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黄色警告预报。

第十三条指挥系统: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分工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迅速组织灾区居民转移,对灾区进行隔离,组织医疗救护抢险,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安置,准确掌握灾情程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及辖区单位发出黄色警报,并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领导小组应及时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十四条人员就位:按照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的指示,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实施紧急救援的有关事宜。迅速联络、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集结,按指令奔赴受灾区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十五条实施抢险: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挥指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社区民辅警服务队分别按指令集结,及时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负责抢救转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灾群众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援。

第二款医疗抢险救护队集结,按领导小组指令对受伤群众进行救治,负责灾区防疫工作。

第三款社区民辅警服务队,按领导小组指令对灾区治安、交通和安全开展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六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社区各网格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对部分居民进行转移安置。

第十七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对倒塌房屋、危房、线路、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正常;对受灾居民进行必要的社会救助,根据实际情况,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有保障。

第五章蓝色报警预案

第十八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蓝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蓝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蓝色警告预报。

第十九条指挥系统:根据预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成员到位,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组织部分居民做好转移准备,对相关区域人员进行疏散,组织有关抢险队集结,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及辖区单位发出蓝色警报,并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社区各工作人员要及时通报有可能发生灾情时间、地点、范围等情况,迅速向区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二十条人员就位: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迅速组织相关救援队待命,随时做好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员疏导:接到蓝色预警信号后,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根据指令随时做好对居民的转移。

第六章后勤保障

第二十二条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救灾减灾工作中的各项后勤保障。

第一款在辖区内设置室外避难场所。

第二款避难场所配备相应的救生帐篷、折叠床、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和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

第三款根据安置人员情况,现场临时搭建移动厕所供居民使用。

第四款为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安全绳、应急灯、灭火器,及消防器材箱和救助器材箱。

第五款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立防灾减灾宣传栏、宣传橱窗、警示和逃生导向标志牌;绘制社区救灾减灾地形图,标明指挥部、救护站、避难场所、临时疏散点的准确位置。

第六款根据灾情程度,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调拨生活必需品和各类救灾保障物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如发生灾情,领导小组将根据灾情发布红色警报、黄色警报或蓝色警报,按相应预案进行工作;如灾情未发生,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警报解除信号。

第二十四条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学苑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11: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为预防各类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各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灾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全面部署,镇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就地负责。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凡我镇发生的:

(1)重大洪涝、干旱、冰雪等气象灾害;

(2)机关、学校、民房、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和重大疫情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镇政府、镇属单位、各村委会全体干部应做到:

(1)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要落实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自负责。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3)要严明纪律,凡因不听指挥调配,工作不落实,人员、措施不到位,出现因灾害造成群众伤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镇政府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国土规划办、应急办、农业站、民政所、派出所、卫生院等机构负责人组成。

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主要职责是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救灾,负责整个救灾工作的灾情收集、整理,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民政办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其组成单位和职能为:党政办、国土规划办、应急办、农业站、民政所、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办公室设在应急办。主要职责:

1、负责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有关部门汇报灾情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

5、及时协调和处理救灾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组

组成单位: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民政办、镇宣传室

职责:负责与镇政府领导、镇各有关部门、灾区联络工作;传达落实镇人民政府有关救灾工作命令和政策;把救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监督各部门和自然灾害发生地域的应急工作;收集汇总和上报抗灾救灾的有关情况,负责编辑灾情简报与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灾区抗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灾情评估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农业站、镇国土规划办。

职责:负责做好灾害趋势的协商与预测;负责组织自然灾害评估,确定灾害等级。

转移安置组

组成单位:派出所、镇民政办、镇中心卫生院。

职责:负责灾民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治安防范及保障工和;负责赴灾区抢险救灾部队调遣和指挥工作。

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卫生院、镇应急办、镇农业站。

职责:负责救灾应急所需的'交通、通讯、医疗救护、救援物资的调度、下拨和供应工作;负责救灾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负责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捐赠物的接收与发放。

灾后重建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站、镇应急办、供电所、镇国土规划办。

职责:负责灾区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制定灾民倒房重建总体方案;负责灾区水利、通讯、交通、教育、电力设施的恢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和灾民生活救济工作。

审计监察组

组成单位:镇财政所、镇纪检办

职责: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违规行为。

五、应急准备

(一)物质准备。与本辖区内主要生活用品销售商建立应急供货协议,当应急救助物资不足时,向上级申请调拨。

(二)救灾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三)人力准备。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与各单位、各村及社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根据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演练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六、信息报送

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各有关单位应主动及时向镇政府防灾减灾应急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由镇政府减灾办整理汇总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篇12: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为科学、高效、有序开展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小组体系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副组长组成,负责组织调查人员灾情破坏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安全地或疏散过渡点。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服务站成员组成,负责组织抗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

二、应急响应

1、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根据灾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稳定社区、安定民心等工作,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

2、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启动后,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开展工作。

3、紧急处理

紧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灾情破坏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必要时疏散群众。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群众的安全防护

社区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并分区分片逐一落实。

5、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灾害事件发生后,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6、应急结束

经防灾减灾小组评估,认为灾害处置工作已经完成,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终止应急状态。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小学防灾减灾方案

防灾减灾活动方案

“防灾减灾”活动总结

防灾减灾活动月总结

道路救援应急预案

火灾救援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

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工作总结(整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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