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结

时间:2023-04-02 03:40:04 作者:oatao5284 其他工作总结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oatao5284”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结

今年,从三月份起,肖家四组在开发区、石龙办事处党委党政的科学领导下,紧锣密布地开始了灾后重建工作。这一年来,我们肖家四组全体村民在区党委政府坚强的领导下,不怕困难、艰苦奋斗,已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取得了灾后重建的阶段性胜利。在这里,我首先要感谢各位领导同事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党给我这光荣的工作机会,感谢办事处党委党政府对我的关心和教导,感谢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和理解。

一年来,我在工作中深深地体会到,做一名党员干部是多么的难,想要做一名好党员好干部就更是难上加难。回想“5.12”地震发生后那一段艰苦的日子,党委党政领导始终和村民在一起,根据我队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上下协调、统筹各方的职能,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组织我队村民有条不紊地进行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公认、透明”原则,将全队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自始至终地广泛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实行“阳光作业”。

作为肖家四队的负责人,我有幸得到领导和村民的信任,不管天晴下雨,还是酷暑严寒,我都坚持党委政府树立的一切为民的工作思想,上村下户,挨家挨户访问,准确掌握各户村民的受灾情况,为老百姓运送物资发放、组织群众生产生活,使每一位群众都能恢复正常安全的生产生活;尽最大全力为垮塌户和没有宅基地的农户寻找宅基地,规划基地,动员土地户把土地让出来;地震后,我组的村民人畜饮水受到严重的破坏,通过实际调查,我在第一时间述写报告给办事处,争取资金,解决饮水问题,上级马上调拨资金,给我们安装了临时饮水工程,解决了我队村民的一件大事。看似一件件繁琐的小事,如果做不好,也会影响重建工程建设进度。特别是一些村民不理解政府政策,“钉子户”也为数不少,这就更需要我们耐心的解释,寻找更好的工作方法,争取在维护老百姓最大利益的同时推进灾后重建的顺利开展。工作任务重,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我们在党委党政的领导下,虽然苦难辛苦,但最终还是取得了可人的成绩,这与党委政府科学的领导和官民上下齐心是分不开。现在,我队80%的村户已完成了民房统一规划建设,重新住上了安全温馨的房子,剩下的村民住房也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之中。看到老百姓安居乐业,周围欣欣向荣的景象,我虽然疲惫却也十分激动和高兴。我知道这是作为一名党员应尽的职责,这也是我工作的目的和价值所在。

虽然取得了这些成绩,但离党的要求还差的很远,离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还差的很远,我还要努力学习,深入了解,虚心接受党和人民对我的考验。

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不够深入,本人文化程度有限,理解能力有限,有一定的惧怕心理。

二、总想做到十全十美,犹豫不决不够果断,政策宣传不到位,处理方式不够变通。

解决方案:

一、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努力工作,深入群众,搞好群众关系,多开展民主生活,充分搜集各方意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二、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聚精会神搞建设。

三、及时总结工作,找出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方案。虚心接受意见,在党委党政的.领导下,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教训,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紧密团结在办事处党委党政周围,把宣传工作做好,做好群众工作。

五、民主生活会议一致通过,虽然没有什么意见,但我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争取迈向一个新台阶。

201X年工作安排:

一、首先搞好春节工作安排和清洁城乡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清洁美丽的环境。

二、加强科学实践发展观的学习,不断地加强自己的政治素养。

三、春节前,完成石龙二组到肖家四组的饮水工程,保证村民日常用水。

四、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完成郭家河完成路基整平工程,协助政府完成陵保快速通道和安置点农转非工作。完成安置点饮水安装、基础配套设施。

五、确保灾后重建工程完成100%。

篇2: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坚持将灾后提升重建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灾后提升重建前线指挥部,明确县委专职副书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到灾区一线靠前指挥,从县级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到双河镇驻点办公,全力以赴抢抓项目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地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灾后提升重建推进情况

(一)全程全速推进项目工作。我县列入市上规划的项目共90个,总投资为3.79亿元(其中对上争取22982万元)。截至目前,已竣工24个,开工41个,其余25个项目前期工作正加快推进,预计5月底前可开工建设。双河镇卫生院已完成门诊楼二楼浇筑和住院楼二楼支模;双河镇中心幼儿园已完成基础工程;双河镇森林防火专业队伍营房、水务站、畜牧站(三站项目)已完成综合楼主体工程一楼,附属设施已上网招标;双河镇应急避难点已完成土石方回填、地下管线铺装和场平等工程,预计7月底可竣工。双河镇敬老院已完成主体工程二楼;双河镇绕城线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量的35%;双河镇场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区道路黑化)已完成雨、污水管、检查井安装,双河镇西溪河两岸景观整治工程(**河支流后江河防洪治理项目)已完成金鱼桥头上游土方平整和消防通道基础工程,预计9月底竣工;双河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264户),已完成前期摸底、座谈等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开工建设。力争6月底完成总投资的70%,年底前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

(二)加快推进城乡居民住房提升重建。截至目前,已兑现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资金729.15万元;已完成农村居民住房加固维修3888户、提升重建47户,城镇居民住房加固维修103户、提升重建2户。双河镇公廉租房已于4月17日办理了移交手续,第一批85户228人、第二批15户35人已入住公廉租住房;第三批正在按程序申报。笔架新村、前进新村建设加快推进,预计6月底可基本竣工。

(三)统筹推进产业提升重建。以3000亩花椒基地等为代表特色农业及以双河葡萄井凉糕一条街为龙头的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双河竹食品加工园区已完成规划编制及评审,意向性入驻企业8家。

(四)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对灾后提升重建资金建立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监管拨付资金。截至目前,县财政已收到市上到位资金7915.89万元,已拨付资金3940.06万元。

(五)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推进项目工作,确保依法重建。对隐蔽工程拍照存档,材料双备份;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同时,切实加强灾后重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台帐,形成完善的档案资料。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靠前指挥,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工作,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监管,努力建设群众满意工程。三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住房提升重建和新村建设,加强公廉租房管理,确保受灾群众全部住上安全可靠的永久性住房。四是大力发展农业、水产等方面的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五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篇3: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汇报

四川汶川大地震给汶川及周边地区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抗震救灾成为灾区当前及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随着抗震救灾中救援阶段的结束,灾区居民安置已经成为目前最紧迫的工作和任务,并且,关于灾后重建的一系列工作也已开始谋划。在目前灾民安置任务非常紧迫的情况下,关于农村灾区灾后重建的方向、目标、形式、以及方式方法等问题在现在仍然还处于思索阶段,对于农村灾区灾后重建可能面临的一些问题还处在探查和预测之中,但这些问题必须在全面的灾后重建开始之前就已形成一套系统的解决预案,这是农村灾区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也是农村灾区重建更加美好家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因此,系统地研究、科学地预测灾后重建中可能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预案是当前理论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于四川省成都市而言,它辖下的都江堰、彭州、崇州也是此次地震的重灾区,特别是都江堰还是成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一些城乡统筹改革试点工作受此次地震影响在当前被迫中止,一些已经开始的城乡统筹改革试点工作也因为地震而面临新的问题,比如,对于一些已经对农村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已经进行了确权登记,而房屋或土地又在此次地震中损毁严重,其权利是否还继续有效?或对受损权利是否应该补偿,以及怎样补偿等?这些都是在灾后重建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受此次地震的影响,灾区是否还具备进行城乡统筹综合试点改革的条件,城乡统筹是否应该继续推行,以及怎样推行?城乡统筹能否成为解决农村灾区重建问题的一种全新模式等?都是大家非常关心和灾后重建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于灾区的灾后重建,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灾区的社会经济设施及功能的建设,不应该是简单的恢复,而应该是一种全新的重构,为灾区的重建和发展构筑更高更好的起点。我们认为,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城乡统筹的理念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是实现这一构想的有效路径。

一、灾区灾后重建中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

1、农村灾区房屋修建方式问题

目前对灾民的安置仍然是采取的搭建帐篷、活动板房等临时安置措施,对灾民居住房屋的重建将在未来2—3年内成为救灾工作的重点。虽然灾区农村的房屋损毁及其他个人财产、经营资产损失情况还在进一步统计之中,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确切数据,但一些重灾区农民房屋损毁情况是十分严重的,农民的永久居住房必须大面积地重建。在这次地震中,成都市市区80年代以后修建的具有防震措施的房屋经受住了地震的考验,损失情况非常轻微,而成都市周围郊区的农民自建房却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损毁情况,尤其是在都江堰、彭州等重灾区,农民自建房损毁情况严重。这种情况表明,农民的自建房受其资金技术等的限制,其安全质量不能满足抗震要求,在灾后重建中,如果仍然由农民自行修建房屋,将可能留下安全隐患。因此,由政府出面,由农民参与,综合利用各种渠道的重建资金,在严格质量控制下进行的灾区房屋修建工作应该是灾后重建中农村房屋修建的主要方式。但是,如果仍然在过去四川农村单家独院的宅基地基础上重建农民房屋,一是会造成房屋建设速度的迟滞,影响灾民安置的整体进度,由此也会影响其他灾后重建工作;二是会造成人力、资金使用的分散,房屋修建的安全质量标准可能因这种资金、人力的分散而被迫降低,同时也会房屋修建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控带来困难。因此,由政府对农民居住社区进行统一规划,集中资金、技术和人力,按片修建农民集中居住房屋,将是灾后重建中比较有效率的房屋修建方式。而在此之前,成都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实行的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的做法也能为此次灾后重建的提供较为成熟的经验。

2、农村基础设施重建问题

在此次地震灾害中,除了农村房屋损毁严重外,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村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这种情况甚至对救援工作的及时展开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说明,在过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薄弱,不仅基础设施的数量规模有限,而且十分脆弱,无法经受住像地震这样的自然灾害的考验。因此,在灾后重建中,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不能是简单的设施修补和功能恢复,而应该对农村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设施的质量等级等进行全面评估,利用灾后重建的机会,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水平能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从而为促进灾区灾后重建的全面开展,为今后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震后农村房屋及土地使用权问题

此次地震对农村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影响在于:一是原有房屋或土地损毁,原宅基地或承包地遭到毁灭性破坏(如房屋或土地被泥石流掩埋),不能在原地恢复房屋或承包地使用权;二是由于地震而使房屋、土地移位,一些土地消失,而另一些新生地出现,这些情况都会造成原有房屋或土地的使用权产生混乱。在成都一些已经对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的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而言,这种土地使用权的混乱情况可能影响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推进。因此,在灾后重建中,重新确定农村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将是一项艰巨的工作。而在一些相邻的村舍之间,可能还存在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争议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农村灾后重建中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

4、农业产业恢复重建问题

土地使用权纠纷问题的解决是农业产业恢复的前提,但是,如果仅仅满足于在明确土地使用权基础上对过去农村传统种养殖业的恢复对灾区重建来讲则标准太低。阻碍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主要制约因素在于过去农村单家独户分散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要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持续增收,就必须改变分散经营的农村生产方式。因此,应该以震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重新确定为契机,为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集中集约使用构建新的体制机制,通过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广泛利用社会对灾区农村产业重建的资金技术等支持,通过农村土地与社会资本的结合,采取建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公司+农户等多种土地生产经营方式,实现灾区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为农村产业的恢复重建拓展广阔的空间。

5、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四川一直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大省,灾前,虽然农村中留守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但适应于小块土地的生产经营,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并不十分突出。此次震灾,一方面夺去了一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生命,两一方面,繁重的灾后重建工作也需要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的参与,这两种情况可能将使灾区在灾后重建中出现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这种情况也可能会促使一些外地打工者回到家乡参加重建,但这会对已经开始出现民工荒的一些东部地区的经济产生影响,并且在广东等地已经出现了一些工厂采取各种措施慰留灾区籍职工的情况。在全国都在倾力支援四川灾区的情况下,四川灾区重建不能采取这种方式解决农村劳动力动力短缺的问题,并且出于比较利益的.考虑,这种方式也是不可取的。而要解决农村灾后重建劳动力短缺的问题,还必须在城乡统筹下,通过城市对农村灾后重建的大力支持,通过大力提高农村重建工作的装备技术水平和劳动效率来实现。

6、个人、集体财产的损毁估价及补偿问题

在此次地震灾害的重灾区,农村个人及集体财产均出现了较大程度的损失,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补偿,灾区的经济社会水平将发生严重的倒退,农村个人及集体的经济自我发展能力将受到极大的损害。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灾区会得到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全力救助。但在如此大范围、大规模的灾害损失面前,采取何种救助方式对个人及集体财产进行补偿仍然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由于灾前个人及集体资产情况各异,且受灾后一些财产证据也发生灭失,因此采取逐一的财产损失认定和补偿可能会有较大困难,并且会引起较大的纠纷。我们认为,对个人与集体财产损失的补偿应该采取“向前看”的原则,以恢复个人与集体的经济发展能力为重点,为个人及集体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的财富创造和积累能力的获得创造条件,而不能斤斤计较于灾害中的过去财产的损失,即在人人均等的灾害面前,应该认为个人和集体过去财产的损失是均等的,个人和集体创造未来财富的机会条件也应该是均等的。

7、无主土地及房屋的处置问题

此次强烈的地震灾害,必然会在农村造成一些全家遇难的情况,会出现一些无主的土地或房屋,这些土地或房屋使用权是否可以允许同村亲属继承(特别是对于已经确权登记的土地或房屋而言)、是否应该收归集体,收归集体后如何分配等问题,有可能会成为农村灾后重建中的一个矛盾焦点,如果对于这些无主土地或房屋的归属处置不当,就有可能会在灾区农村造成社会矛盾,影响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解决这个问题的最终办法还在于尊重村民的自治权利,对这些无主土地或房屋的处置应该交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这是避免此类矛盾的根本办法。

8、重建资金的筹集及使用效率和监管问题

四川灾区的重建需要大量的资金,国家及社会各界对此给予了大量支持,目前上百亿的资金已经划拨给灾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全面开展,重建资金的数量会进一步增大。同时,社会对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的使用去向、效率等问题也是高度关注,如果不能在救灾及重建资金的使用上高度透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四川等灾区将无法对全国人民做出交待,这也是关系到四川等灾区重建资金能否具有持续性的一个重大问题。因此,必须建立起高效的救灾及重建资金的使用及监管机制,确保每一分资金都能发挥其最大作用,尤其在对农村建设缺乏成熟的资金使用及监管机制的现状下,创新农村重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机制尤为重要。

二、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城乡统筹的理念和方法是化解农村灾区重建各种矛盾的有效路径

1、城乡统筹下的“三个集中”的实践为解决农村安居房屋建设问题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方法

成都市从开始实行的“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核心是推行了“三个集中”,其中,在使农民向社区集中过程中,成都市通过政府统一规划、政府出资修建等措施,兴建了一批高质量的农民集中居住住房,特别是在成都一些城区修建的农民集中居住房的质量、安全性和环保等指标甚至超过了城市中的一些商品房,这些农民集中居住房在此次地震灾害中均经受住了考验。这说明,政府对农民的集中安置对于建造农民安居房屋不仅是有效的,而且也是可行的。成都市在修建农民集中居住房方面规划、资金筹集、修建等方面的经验将对农村灾区安居房屋的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并进一步发挥作用。

2、城乡统筹将有助于解决灾区农业产业恢复和发展问题

城乡统筹的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协调城乡关系,建立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长效机制,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并通过促进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来消除城市发展的深层次制约因素,实现城乡的共同发展和繁荣。因此,农村农业产业的发展要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条件,必须在城乡统筹下获得城市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必须以城市产业化发展的经验条件实现对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产业化改造,这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路径。此次地震灾害对一些重灾区的农业产业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要将这种坏事转变成好事,就应该利用农村产业重建的契机,在城乡统筹的理念下,实现农业产业在重建中提档升级,为灾区农村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3、城乡统筹是提高灾区重建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条件

此次地震灾害不仅对农村的经济社会造成了严重破坏,对城市的影响也是如此,灾区重建涉及方方面面,各个领域的恢复重建都需要大量资金,而重建资金是相对有限的,提高重建资金使用效率是解决资金缺口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资金使用上,不能采取分摊分散的办法,而应该将资金首先集中于对灾后重建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环节上,形成重建工作全局的改观,以此推动重建工作的全面开展。而城乡统筹下的全局观念无疑是重建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的重要条件。

4、城乡统筹有助于重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化解震后农村的产权纠纷矛盾,改造现行的农村生产方式,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

篇4:地震灾后重建工作调查报告

20XX年*月*日*时*分和*时*分,我县**乡分别发生了2.1级、2.2级地震,**村**屯、**屯群众普遍有震感,地震造成**屯部份房屋墙体瓷砖脱落,一些房屋再次出现新裂缝。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地震局组成县乡联合调查组及时深入实地,开展防震减灾应急避险宣传,安抚群众,稳定情绪,并认真开展调研,收集地震震情数据和图片等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震情况

**县**乡**村**屯海拔511米,地处**河与**交汇处,共有28户,148人,该屯于20XX年6月从**村**屯搬迁于此居住,全部属于库区移民。自**库区蓄水以来,该区域地震发生频繁,房屋受损严重。特别是近年来该屯10公里范围内有感地震发生频繁,仅今年以来就发生2级以上地震3次,其中20XX年*月*日*时8分51秒,发生2.0级地震,20XX年*月*日*5时*分和*时*分,在此地又分别发生了2.1级、2.2级地震。每次发生地震,地震震源深度均为6公里左右,具有震源浅、烈度大、破坏严重的特点。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地质情况。

**乡**村**屯位于低山丘陵边缘的斜坡上,距离坡底水面高约70m,水平距离约90m,村庄后缘距上部第一斜坡顶部相差25m,村庄所在边坡坡度30℃-40℃。边坡物质结构主要为含碎石粉质粘土和强-中风化粉砂岩,含碎石粉质粘土厚度3-5m,碎石含量约15%,粒径1-20mm,下覆强-中风化粉砂岩未完全揭露。

通过对该屯周边的地质调查发现,坡底水库水面以下发育两个横向贯穿山体的洞穴(据村民讲述),整个村屯宅地地形呈阶梯状,地基土层岩土混杂,极为松散,容易出现滑坡和岩体塌陷破坏。对村庄及周边现场踏勘,未发现因本次地震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村庄上部斜坡未发现有明显的开裂或滑塌现象,村庄前源没有发现明显塌陷。

(二)房屋建造情况。

**村**屯房屋均于建成,房屋依山而建,共28栋分5排,第1排房屋距河边约150米,第2、3、4、5排依次往高处排列。该屯房屋除有两栋为一层的砖混结构房外,其余均为两层或两层半的砖混结构房屋。房屋墙体用标准砖砌筑和小型砌块砌体两种,楼板均为现浇结构。

大部房屋的内外墙和天棚已抹灰,从未抹灰的房屋的墙体观察未发现房屋设有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天面也未做有隔热层,女儿墙与天面板之间的交接处未设有泛水层,房屋结构简单,抗震性能较差。

(三)房屋受损情况。

调查未发现崩塌、滑坡及山石滚落等地震地质灾害,地震造成的主要灾害是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其中,该屯第1排及第5排房屋损坏最为严重,中间3排较次之,每排的西头比东头房屋受损严重。房屋损坏的主要部位是第2层、顶层及女儿墙。墙体外墙转角及纵墙处出现斜向、水平裂缝,位置主要在顶层,裂缝最大宽度为5毫米,由于长期渗水,有的墙体面层大面积起青苔。大部分房屋2层及顶层天面板多处出现横向、斜向通长断裂,裂缝最大宽度为2毫米,板底漏水,板底面层大面积的起青苔,1层天面板均未发现有结构性裂缝。第4排房屋的前面地面有3处出现凹陷,地面出现水平开裂,裂缝最大宽度为4毫米,其它房屋的室外地面未发现有异常。

三、原因分析。

(一)地震趋势分析。经自治区地震局会商分析,此次2.1级、2.2级地震的近台波形记录显示,p波初动均为向下、面波发育、衰减快,表现出岩溶塌陷活动的典型特征。分析认为,地震原因与水库水位抬升过程中的岩溶塌陷活动有关。

(二)地质情况分析。通过对该屯周边的地质调查发现,村庄下方河面因水库蓄水后上涨幅度较大,导致该边坡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边坡的稳定性。整个村屯宅地地形呈阶梯状,地基土层岩土混杂,极为松散,容易出现滑坡和岩体塌陷破坏。通过现场咨询村民得知,坡底水库水面以下发育两个横向贯穿山体的洞穴,由于水库蓄水,水位快速上升,淹没了洞口。快速升水的水位可能会导致水下洞穴中空气的强烈压缩,洞穴内部气压变大,导致气爆地震。同时,该地岩土混杂的地基条件又会进一步放大地震效应,导致较大的震感和破坏。

(三)房屋受损原因分析。该屯房屋居民房屋建设时没有进行抗震设计,没有构造柱和圈梁,加上**蓄水以来有感地震不断,房屋由于长期受外力多次重复振动影响造成损坏。

四、意见和建议

1. 对造成轻微损坏的房屋按照**县抗震设防标准对房屋进行抗震加固,增加构造柱和圈梁等;对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议拆除重建或者整体搬迁。

2. 地震局会同乡人民政府帮助制定地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利用村教学点操场建立应急避难场所, 开展宣传和应急演练,确保发生地震及时疏散群众。

3.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台网中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震情及时报告。同时要认真抓好各地震台站的维护工作,确保信号及数据实时传输。

篇5:地震灾后重建工作调查报告

**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度21分至107度45分,北纬31度15分至32度45分,幅员面积12325平方公里。属盆周边远山区,东邻达川,南接南充,西抵广元,北接陕西汉中。市辖**区,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其中***乡位于**区西北边远山乡,地处苍(溪)、南(江)、巴(州)三县(区)交界处,距巴城54公里,幅员面积36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37个农业合作社,2395户,11000人,其中农业人口9949人。全乡地形地貌以山地为主,地质结构复杂,地表破碎,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20xx年5月12日14时28分左右,汶川县发生8级特大地震,**区震感强烈,造成境内少数人员伤亡、大量房屋垮塌、道路桥梁多处受损、山体多处滑坡,损失较为严重。灾情发生后,区人大常委会立即号召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级人大代表紧急行动起来,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全力以赴的开展抗震救灾。

**区这次灾害与汶川、北川、青川、茂县、理县、平武、都江堰、什邡、绵竹、江油等重灾区相比,虽然遭受的损失是小的、轻的,但却是该区有史以来历次自然灾害中受灾范围最广、受灾程度最深的一次、受灾损失最大最重的一次。就调查的情况看,该区灾后重建工作面临着十一个方面的困难形势。

一是教学设施损毁严重,复课任务艰巨。全区受灾学校223所,其中,中心小学以上116所、村级小学107所。校舍受损总面积达20多万平方米,严重受损近10万平方米,增大了开学复课难度。

二是卫生设施部分损毁,防疫形势严峻。48所乡镇卫生院墙体不同程度受损,面积达2.2万平方米,医疗设备损坏近50台(套)。流行病、传染病高发,手足口病已在该区局部地方出现,加之,地震灾害后极有可能引发新的疫情和外地疫病的趁机流入,防疫灭病等公共卫生工作压力空前。

三是居民房屋损毁面宽,恢复难度极大。农村民房受损面达70%,倒塌面15%左右;城镇民房受损面也较大,特别是修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的砂砖结构房屋,不少墙体开裂错位,有的整幢出现险情。

四是部分受灾群众生活困难,帮扶救助压力较重。这次地震灾害受灾户达16万余户,受灾人口68万多人,其中,重灾户8000多户,3万余人,有不少居民因房屋倒塌,粮食、衣物被埋,生猪、耕牛被砸死,成为无饭吃、无衣穿、无房住的“三无”特困户。另还有因灾重伤7人,轻伤1300人,还有部分至今尚在医院住院治疗,这增大了政府救助的难度。

五是交通、水利设施潜在隐患加大增多,排查治理维修难。从目前形势看,全区道路、水利设施虽没有明显的、突出的问题,但不能说没有隐患,只是目前尚未显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潜在的`问题将逐步暴露。特别是在这次震灾中受损的61处裂变道路、33座损坏桥梁和部分塘、库、堰等水利设施极有可能进一步暴发险情,隐患增多加大。

六是地质灾害随时可能发生,避险防控工作繁重。时值余震期间,又处于暴雨季节,随时可能引发各类地质灾害。省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明电告知,省内部分地区可能发生三级地质灾害,该区是其中之一。

七是灾后重建工作时间紧,劳动力严重缺乏。目前,既要抓抗灾救灾,又要抓“三抢”,劳动力显得十分紧张。如果调剂不好,安排不当,很有可能影响灾后重建和“三抢”工作的进度。

八是受灾群众自救意识不强,等靠要意识较重。很多受灾群众认为这次地震是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由政府买单,等待政府,自己不主动出钱出力重建家园、恢复生产,而是被动地等待支援,被动地等待领钱领物。这有悖于自然灾害的救灾原则。

九是救灾资金需求量大,资金调度十分困难。该区是全省出了名的财政穷区,只有吃饭钱,没有办事的钱。从本次灾情看,该区不是全省的重灾区,省上还没有更多的专项救灾资金,目前主要靠自力更生。因此,当前资金筹集、调度的难度非常大。

十是受损房屋数量巨大,技术鉴定力量不足。全区各类房屋受损面大,特别是公建设施,急需进行安全等级鉴定,尽管已从市区安监、建设等部门抽派技术人员,加班加点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评估,制定整改方案,但由于专家人手少,其进展满足不了工作需求。

十一是警报一时难以解除,部分群众存在恐慌心态。距地震初发已过去十天,灾情的变化趋势仍然不甚明朗。加之,余震不断,大家普遍感到安全难保,心存疑虑,恐惧不安,客观上影响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为及时传达贯彻区委、政府灾后重建现场会议精神,迅速大面积启动***乡农房灾后重建工作,**区***乡召开乡村社干部和倒房重建户户主共200余人参加的灾后重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灾后重建工作。

“5.12”大地震给***乡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创伤,不仅交通、通讯中断,乡村学校、单位建筑、水利设施受损严重,全乡农房也遭受了重大损失,受灾2263户,占总农户的93%以上,有倒房户和危房户134户,这些户只得靠借房和搭建临时帐篷居住,严重影响着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受灾农户灾后重建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倒房户能及时搬进新居,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乡党委、政府于7月10日上午召开了全体乡村社干部、单位负责人和所有倒房户户主参加的农房灾后重建动员大会。

为更好的实施农房灾后重建工作,使受灾户享受党的阳光雨露,体验社会主义温暖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亲民爱民的具体体现;搞好灾后重建不仅是下半年农村工作的重心,也是各级干部的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干群和重建户在抓好抗灾自救、恢复生产、广辟增收门路、弥补灾害损失、实现“双增”目标的同时,对农房灾后重建工作要做到“六抓六确保”:

一抓宣传发动,确保认识到位。要通过各种会议、专栏、印发资料等形式,把重建的意义目的、政策措施、补助原则及标准、具体要求等向农户讲清楚、道明白;二抓评议审定,确保对象准确。在严格按“农户申请、入户调查、群众评议、村社公示、安监鉴定、乡上审核”等操作程序进行评选的同时,农户还必须向乡政府递交《重建承诺书》,将建修面积、计划投资、已有资金、能借贷多少、何时开工、何时完工等写清楚,看农户有无建房诚意和资金实力,以便全面掌握和重点实施;三抓规划选址,确保科学合理。要与新农村建设、村庄建设、移民搬迁相结合,选择交通、用水、用电方便的地方,设计建成川北民居新型房屋;四抓资金筹措,确保投入落实。要采取“投(自我投入为主)、借(亲朋借用)、贷(小额信贷)、补(国家适当补助)的办法筹集建房资金;五抓重建实施,确保按时竣工。在具体实施中,要严把建设质量,全部建成防震砖房;要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要准备好物资,迅速开工,抢抓进度,确保在12月搬进新居;六抓考核激励,确保全面推进。纳入村社年度目标考核和各级干部的政绩考核;实行“先建后补、不建不补”的原则,根据农户建房进度支付补助资金;严格督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进平衡;竣工后旧房必须撤除还耕,凭《验收合格证》全面领取建房补助资金。

目前,区、乡农房灾后重建会议精神已在***乡各地及时传达贯彻,重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通过此次暑期社会实践调查,让我学到了如何在实践中工作,如何在实践中处理各种问题和矛盾,在20多天的实践中,我了解到了5.12地震对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的深远影响。在工作中我兢兢业业,认真仔细,力求全面,也取得一些成绩,也得到了单位的一致好评,但是,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如:实践经验不足,处理工作不及时等。

最后,我相信在人民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灾后重建工作一定会取得胜利,一定能够重建美好家园;同时也感谢***乡建设站给我提供的这个难得的机会。

篇6: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全文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积极、稳妥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条件,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

第三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受灾地区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与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相结合;

(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三)就地恢复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

(四)确保质量与注重效率相结合;

(五)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

(六)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必要时成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第五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物资,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国家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给予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并积极提供物资、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

国家接受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符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的援助。

第六条 对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过渡性安置

第七条 对地震灾区的受灾群众进行过渡性安置,应当根据地震灾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投亲靠友、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政府对投亲靠友和采取其他方式自行安置的受灾群众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 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选在交通条件便利、方便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区域,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

实施过渡性安置应当占用废弃地、空旷地,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农田,并避免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造成破坏。

第九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条件,因地制宜,为灾区群众安排临时住所。临时住所可以采用帐篷、篷布房,有条件的也可以采用简易住房、活动板房。安排临时住所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将学校操场和经安全鉴定的体育场馆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国家鼓励地震灾区农村居民自行筹建符合安全要求的临时住所,并予以补助。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条 用于过渡性安置的物资应当保证质量安全。生产单位应当确保帐篷、篷布房的产品质量。建设单位、生产单位应当采用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确保简易住房、活动板房的安全质量和抗震性能。

第十一条 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配套建设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并按比例配备学校、医疗点、集中供水点、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日常用品供应点、少数民族特需品供应点以及必要的文化宣传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过渡性安置地点的规模应当适度,并安装必要的防雷设施和预留必要的消防应急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防范火灾和雷击灾害发生。

第十二条 临时住所应当具备防火、防风、防雨等功能。

第十三条 活动板房应当优先用于重灾区和需要异地安置的受灾群众,倒塌房屋在短期内难以恢复重建的重灾户特别是遇难者家庭、孕妇、婴幼儿、孤儿、孤老、残疾人员以及学校、医疗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四条 临时住所、过渡性安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和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定期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 过渡性安置用地按临时用地安排,可以先行使用,事后再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到期未转为永久性用地的,应当复垦后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第十六条 过渡性安置地点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次生灾害、饮用水水质、食品卫生、疫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环境卫生整治。使用的消毒剂、清洗剂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对土壤、水资源、环境等造成污染。

过渡性安置地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治安管理,及时惩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受灾群众应当在过渡性安置地点所在地的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下,建立治安、消防联队,开展治安、消防巡查等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七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受灾群众和企业开展生产自救,积极恢复生产,并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援助工作。

第十八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毁损的农业生产设施,开展抢种抢收,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保障农业投入品和农业机械设备的供应。

第十九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先组织供电、供水、供气等企业恢复生产,并对大型骨干企业恢复生产提供支持,为全面恢复工业、服务业生产经营提供条件。

第三章 调查评估

第二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工作,为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城镇和乡村受损程度和数量;

(二)人员伤亡情况,房屋破坏程度和数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农业生产设施与商贸流通设施受损程度和数量,农用地毁损程度和数量等;

(三)需要安置人口的数量,需要救助的伤残人员数量,需要帮助的孤寡老人及未成年人的数量,需要提供的房屋数量,需要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恢复重建的生产设施,需要整理和复垦的农用地等;

(四)环境污染、生态损害以及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毁损等情况;

(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和隐患等情况;

(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形地貌以及河势和水文情势、重大水利水电工程的受影响情况;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

(八)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需要调查评估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毁损严重的水利、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建设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和抗震性能鉴定,保存有关资料和样本,并开展地震活动对相关建设工程破坏机理的调查评估,为改进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三条 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应当采用全面调查评估、实地调查评估、综合评估的方法,确保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

地震部门、地震监测台网应当收集、保存地震前、地震中、地震后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

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地震灾害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及时上报国务院。

第四章 恢复重建规划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地震灾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包括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市场服务体系规划、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

第二十六条 地震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

第二十七条 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兼顾,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主体功能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并坚持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区分缓急、突出重点,相互衔接、上下协调,规范有序、依法推进的原则。

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八条 地震灾后调查评估获得的地质、勘察、测绘、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应当作为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依据。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地震地质、地震活动特性的研究成果和地震烈度分布情况,对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复核,为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提供依据。

第二十九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包括地震灾害状况和区域分析,恢复重建原则和目标,恢复重建区域范围,恢复重建空间布局,恢复重建任务和政策措施,有科学价值的地震遗址、遗迹保护,受损文物和具有历史价值与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修复,实施步骤和阶段等主要内容。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重点对城镇和乡村的布局、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工业生产设施建设、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土地整理和复垦等做出安排。

第三十条 地震灾区的中央所属企业生产、生活等设施的恢复重建,纳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统筹安排。

第三十一条 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吸收有关部门、专家参加,并充分听取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的意见;重大事项应当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第三十二条 地震灾区内的城镇和乡村完全毁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人口规模超出环境承载能力,需要异地新建的,重新选址时,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或者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区域以及传染病自然疫源地。

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新址进行论证,听取公众意见,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批准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是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基本依据,应当及时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公布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所依据的基础资料修改、其他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的,或者因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修改的,由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章 恢复重建的实施

第三十四条 地震灾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协助、指导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城镇恢复重建应当充分考虑原有城市、镇总体规划,注重体现原有少数民族建筑风格,合理确定城镇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第三十五条 发展改革部门具体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统筹规划、政策建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

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提出资金安排和政策建议,并具体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资金的拨付和管理。

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电力、通信、广播影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基础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

建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

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受灾群众的临时基本生活保障、生活困难救助、农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社会福利设施恢复重建以及对孤儿、孤老、残疾人员的安置、补助、心理援助和伤残康复。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影视、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以及维护市场秩序。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加强对有关问题的专题研究,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商务、工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动物疫情监测、农业生产设施恢复重建和农业生产条件恢复,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用地安排、土地整理和复垦、地质灾害防治,商贸流通、工业生产设施等恢复重建。

环保、林业、民政、水利、科技、安全生产、地震、气象、测绘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及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政策的制定与落实。

公安部门具体负责维护和稳定地震灾区社会秩序。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组织实施进口恢复重建物资、境外捐赠物资的验放、检验检疫。

外交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涉外工作。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地震废墟进行现场调查,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科学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地震遗址、遗迹划定范围,建立地震遗址博物馆。

第三十七条 地震灾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族事务、建设、环保、地震、文物等部门和专家,根据地震灾害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清理保护方案,明确地震遗址、遗迹和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与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保护对象及其区域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 地震灾害现场的清理保护,应当在确定无人类生命迹象和无重大疫情的情况下,按照统一组织、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注重保护的原则实施。发现地震灾害现场有人类生命迹象的,应当立即实施救援。

第三十九条 对清理保护方案确定的地震遗址、遗迹应当在保护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抢救、收集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的技术资料和实物资料,并在不影响整体风貌的情况下,对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必要的加固,对废墟中有毒、有害的废弃物、残留物进行必要的清理。

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实施原址保护。对尚可保留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具有历史价值与少数民族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历史建筑,应当采取加固等保护措施;对无法保留但将来可能恢复重建的,应当收集整理影像资料。

对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等可移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应当及时抢救、整理、登记,并将清理出的可移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运送到安全地点妥善保管。

第四十条 对地震灾害现场的清理,应当按照清理保护方案分区、分类进行。清理出的遇难者遗体处理,应当尊重当地少数民族传统习惯;清理出的财物,应当对其种类、特征、数量、清理时间、地点等情况详细登记造册,妥善保存。有条件的,可以通知遇难者家属和所有权人到场。

对清理出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废弃物、残留物,应当实行分类处理,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地震灾区的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对清理出的动物尸体,应当采取消毒、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第四十二条 对现场清理过程中拆除或者拆解的废旧建筑材料以及过渡安置期结束后不再使用的活动板房等,能回收利用的,应当回收利用。

第四十三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统筹安排交通、铁路、通信、供水、供电、住房、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文化、广播电视、金融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城镇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统筹安排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设施,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

乡村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尊重农民意愿,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以群众自建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对口支援,因地制宜,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

地震灾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村民住宅建设的选址予以指导,并提供能够符合当地实际的多种村民住宅设计图,供村民选择。村民住宅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体现原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第四十四条 经批准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先行安排使用土地,实行边建设边报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对因地震灾害毁损的耕地、农田道路、抢险救灾应急用地、过渡性安置用地、废弃的城镇、村庄和工矿旧址,应当依法进行土地整理和复垦,并治理地质灾害。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地震灾区地震动参数、抗震设防要求、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复审;确有必要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

地震灾区的抗震设防要求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应当根据修订后的地震灾区地震动参数,进行相应修订。

第四十六条 对地震灾区尚可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应当按照地震灾区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改造等措施。

第四十七条 地震灾后重建工程的选址,应当符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抗震设防、防灾减灾要求,避开地震活动断层、生态脆弱地区、可能发生重大灾害的区域和传染病自然疫源地。

第四十八条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的准确性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用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四十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应当重点对工程是否符合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五十条 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第五十一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涉及文物保护、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地震遗址、遗迹保护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金筹集与政策扶持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市场运作等方式筹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第五十四条 国家根据地震的强度和损失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由预算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构成。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捐赠款物。捐赠款物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并纳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的,应当将捐赠款物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作为受赠人的,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应当向捐赠人出具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捐赠票据。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和人员服务以及安排实施的多双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投资地震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

第五十七条 国家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依法实行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税务部门制定。

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地方税收优惠措施。

第五十八条 地震灾区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适当减免。具体办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十九条 国家向地震灾区的房屋贷款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贷款、工业和服务业恢复生产经营贷款、农业恢复生产贷款等提供财政贴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十条 国家在安排建设资金时,应当优先考虑地震灾区的交通、铁路、能源、农业、水利、通信、金融、市政公用、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防灾减灾、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重点工程设施建设。

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等设施因地震遭受破坏的,地震灾区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正常运行。

第六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受灾群众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鼓励企业、事业单位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就业;可以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组织受灾群众参加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第六十二条 地震灾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其监护人因地震灾害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地震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国家给予生活费补贴;地震灾区的其他学生,其父母因地震灾害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地震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同等情况下其所在的学校可以优先将其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予以资助。

第六十三条 非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安排,采取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国家鼓励非地震灾区的企业、事业单位通过援建等多种形式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第六十四条 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事项,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依法及时予以办理。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以及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六十六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在确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分配方案、房屋分配方案前,应当先行调查,经民主评议后予以公布。

第六十七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发放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铁路、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

第六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并在审计结束后公布最终的审计结果。

第七十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以及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结束后,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档案。

第七十一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七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立即调查,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侵占、截留、挪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者物资的,由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追回被侵占、截留、挪用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者物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或者明示、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七十五条 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降低建设工程质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十六条 对毁损严重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其他建设工程,在调查评估中经鉴定确认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行贿、受贿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七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九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其他有关法律的适用和有关政策,由国务院依法另行制定,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出规定。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7:加强地震灾后重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论文

加强地震灾后重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论文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导致四川省数百万间房屋倒塌,数千万间房屋损坏。目前,抗震救灾工作已进入灾后重建阶段。重建家园有着比平时数十倍增长的建材需求,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质监部门切实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杜绝安全隐患,既是帮助灾区恢复重建的科学、务实之举,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近一段时间,通过对建材产品开展监督抽查、驻厂监管、免费检测等工作,以及到四川省乐山、眉山等地企业调研后,我对抓好建材产品质量监管有了一些思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灾区企业恢复生产难度大、建材市场供应缺口大、全省建材产品需求大,在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况下,如果把关不严,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而且国务院对口援建方案中,已明确把提供建筑材料作为支援的方式之一,这进一步加大了质量把关的难度。确保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的供给与质量安全,是灾后重建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必须把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监管和检测,确保建材产品质量安全。

当前建材产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在对四川省11个市、州200多家建材企业的调研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当前生产经营中主要存在以下4个问题:一是部门条条框框较多,优惠政策兑现难。在水泥、钢筋等建材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特别是新上项目的立项、环评、生产许可、品牌争创等申报审批中,因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限制,有些手续审批时间长、程序多,企业往往在等待中失去市场、失去机遇。二是生产要素价格上涨,企业正常运转难。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和地震灾害交通不畅的影响,“5.12”以来,煤、电、油、气等建材产品的生产要素和上游产品价格普遍上涨,而且供不应求。三是部分道路管制,物流运输难。前阶段因抗震救灾对部分道路交通实行管制,致使部分企业原材料运不进来,产品运不出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比如四川德胜钢铁集团在地震中因道路交通问题,致使近1万吨原材料无法从云南运进来;四川明星电缆公司也因此致使1.6亿元的订单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四是灾区企业受损较重,资金回收和质量把关难。地震灾害发生后,销往成都、德阳等重灾区的建材产品,很难收回资金。另外,重灾区大部分企业质量检验检测设备毁损严重,专业技术人员不同程度伤亡,虽然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支持下,我局近期已向灾区派出了2000多人的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专业技术服务队伍,但与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

这些问题反映在价格、运输等层面,但如果长期不解决,必然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导致建材产品质量下降。近期,通过对热轧、冷轧带肋钢筋等5类建筑用钢材的专项抽查,批次合格率仅为66.2%.一些企业在利润与成本的双重压力下,难免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甚至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秩序,打破重建美好家园的愿景。

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政府负总责。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明确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的产品质量负有总体责任。目前,资阳、雅安等地政府已经成立了建材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质量监管重大活动。其他各级政府也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统筹协调当地建材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建材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市、县、乡镇和施工工地,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建材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同时,为确保建材产品质量安全万无一失,推动建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政府要在税费征收、土地使用、银行贷款、价格补贴、生产许可等方面为建材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电力、煤炭、天然气、运输等4个方面的生产要素保障。对建材产品要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统一配送制度,以及对农户灾害现金补贴转化为建材等产品的实物补贴制度,而且要把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报告等作为政府采购的必要条件,建立对建材产品的.采购质量咨询机制,着力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部门要协作。建材产品质量安全链条长、环节多、监管难度大,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事关全局,因此必须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建设、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一定要围绕质量安全的总目标,分兵把口,搞好衔接,加强沟通,开展联合执法。一要依法监管。按照《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劣质建材产品的行为,尤其对生产“地条钢”、劣质预制板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该曝光的曝光,该关停的关停,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要科学监管。把恢复灾区质量技术检测手段作为科学监管的首要任务,早日重建灾区公共技术检测平台,实施科学监管,这是建材产业发展的基础,也是质量把关的重要手段。三要有效监管。对水泥、钢筋、电线电缆等危险系数高的主要建材产品实施驻厂监管制度;对防水卷材、人造板等一般建材产品,加大巡查和抽查力度;对重点工程用建材,要纳入监督抽查计划,建立入场(工地)质量验收报告制度。同时,继续实施好去年在专项整治中探索的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施工工地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建材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四要阳光监管。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在项目审批、生产许可、品牌争创等方面,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直通车”服务。特别是对省外支援的建材产品,既要心存感谢,又要严格把关,对合格与不合格建材,应当通过传媒,定期向社会公布。

企业要主动。这次灾害也为新一轮产业发展提供了机遇。面对灾后重建建材市场需求和供应的巨大缺口,省外建材产品生产企业不断要求与四川合作贴牌生产,抢占商机。我省各类建材企业特别是重灾区的企业,要尽快从地震灾害造成的社会心理震荡中恢复过来,主动恢复生产、满负荷生产,公开承诺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要切实加强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等技术基础工作,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业档次。要加大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的培育、争创、宣传和保护力度,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和话语权,让更多的“四川制造”服务灾区建设。

社会要监督。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要对建材产品整治行动和成果,及时报道,对行动迟缓,进展不快,问题长期存在地区要公开曝光。特别要加大对名牌、免检产品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曝光力度。要加大对建材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以及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质量知识宣传教育,采取印发建材产品应知应会小册子、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建材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提高老百姓识假辨假的能力,努力营造“重质量、重品牌”的消费环境。最终目的是力求通过有效监管和综合治理,大幅度提升灾后重建的建材产品质量,确保真正建成安全的美好家园。

篇8: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思考

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思考

科学合理的灾后重建规划将为汶川地震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提供基本依据.制订灾后重建规划时应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为法律依据,在灾害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科学布局,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恢复灾区群众的`生活和生产.此外,还应处理好异地重建、移民安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问题.

作 者:谢蓉 邓楚雄 吴永兴 XIE Rong DENG Chu-xiong WU Yong-xing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上海,200062 刊 名:资源开发与市场 英文刊名:RESOURCE DEVELOPMENT & MARKET 年,卷(期):2009 25(3) 分类号:P315.9 关键词:灾后重建   规划   汶川地震  

篇9:汶川5.12地震灾后重建之建筑物结构形式浅析

汶川5.12地震灾后重建之建筑物结构形式浅析

汶川5.12大地震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房屋震害严重,受灾区域广.为总结建筑结构的震后灾害经验教训,为建筑抗震设计以及灾后重建提供科学依据,本文将结合一些地震中建筑物破坏实例就建筑物的结构型式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并就灾区灾后重建建筑物结构型式的选择和相关抗震措施等问题提出一些参考性的建议.

作 者:犹爽 黄明恨 邓正清 李天和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水电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刊 名:魅力中国 英文刊名:CHARMING CHINA 年,卷(期):2009 “”(25) 分类号:P5 关键词:“汶川5.12”大地震   灾后重建   建筑结构形式  

篇10:地震灾后疫情的防范

地震灾后疫情的防范

5月12日14点28分,是四川人民、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难以忘却的瞬间.发生里氏8级大地震的四川汶川地区顷刻间天崩地裂,家破人亡,锦绣的山丘顿时变成一片废墟;截至207月6日12时,已使69 196人遇难,18 379人失踪,受害人数高达4 624万人.

作 者:康来仪  作者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200336 刊 名:微生物与感染 英文刊名:JOURNAL OF MICROBES AND INFECTION 年,卷(期):2008 3(3) 分类号:X4 关键词:

篇11:地震灾后共建家园的工作报告

地震灾后共建家园的工作报告

为扎实推进我市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重建美好家园,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灾后重建中动员和组织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共建美好家园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就我办“5.12”地震灾后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安排意见报告如下:

一、紧紧围绕总体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灾后帮扶工作的领导,成立移民办“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移民办主*全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围绕灾后重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认真指导和协助对口乡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努力抓好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帮助受灾群众尽快重建家园,恢复昔日美好生活。

二、明确帮扶对象,认真组织实施

我办对口帮扶单位是龙池镇云华村,该村位于龙池镇的高山上,全村有7个村民小组,人口518人。在“5.12”地震中,云华村受灾十分严重,大量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全村216户受灾(其中10户受灾特别严重),5人遇难,3人失踪,1476间35500平方米房屋垮塌,损失惨重。

根据安排,副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每人对口帮扶1户受灾较为严重的家庭户,其余机关干部职工每`3人对口帮扶1户受灾较为严重的家庭户,全办共对口联系10户(详细名单附后)。对口帮扶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明确责任。做好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受灾户临时住房,落实定对象、定措施、定时限“三定”目标责任制,对受灾户进行帮扶。在灾后重建工作没有完成前,各干部职工联系帮扶对象原则上不再调整。

三、制定帮扶措施,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每个对口帮扶的'党员干部每月必须至少2次到受灾户中联系2次,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帮扶措施。

一是定期深入到帮扶对象家中调查研究,切实帮助解决灾后重建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做好因地震成为孤儿、孤老和残疾人的救助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他们手中。

二是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优势,选择适合的路子,提出恢复重建的具体措施,帮助帮扶对象尽快建好新家,努力发展生产,争取在3—5年内恢复到地震前的生活水平。

三是帮助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帮助或协调解决受灾群众因地震灾害造成在交通、饮水、用电、通讯、广播电视和上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现实困难和具体问题,改善居住环境。

四是帮助搞好教育培训,提高受灾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功能和作用,强化对抗震救灾的政策、法律知识的宣传贯彻,有针对性地举办实用技术、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受灾困难群众的整体素质,增强生产自救、重建美好家园的能力。

五是帮助搞好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采取组织帮扶村社党员干部外出参观、组织培训、宣传政策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并通过帮助健全规章制度、传授工作方法等,切实发挥村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村民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帮助建立健全维护农村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长效机制。

四、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帮扶方案落实到位

一是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捐钱捐物,特别是充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为受灾困难群众提供物质上的帮助。二是积极开动脑筋,认真研究,落实帮扶项目,促进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三是积极向盛成都市移民办等上级部门争取,从资金上给予倾斜和重点扶持。

篇12:高职院校图书馆建设刍议-兼对我院图书馆5.12地震灾后重建的思考

高职院校图书馆建设刍议-兼对我院图书馆5.12地震灾后重建的思考

文章就高职院校图书馆当前发展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对策性研究和论述,阐明了高职院校对传统图书馆和数字图书馆进行整体融合建馆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

作 者:魏华  作者单位: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四川成都,611830 刊 名:湖南中学物理・教育前沿 英文刊名:CUTTING EDGE EDUCATION 年,卷(期):2009 “”(12) 分类号:G647 关键词:高职院校   传统图书馆   数字图书馆   网络阅读  

篇13:洪灾后重建工作总结

。针对此次灾害受灾面广、受灾程度深、损失惨重的实际,镇康县从五个方面抓好灾后重建工作。

一是妥善安置灾民,确保生活正常,

总结

在引导灾民自救为主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帮助灾民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安置工作不丢一户、不漏一人;

二是全力支持、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积极做好被毁田地的复垦工作,组织好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的`供应;

三是抢修水毁工程,确保安全运行。加快修复电力、通讯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交通干道及受灾校舍,全力为受灾群众恢复生产提供保障;

四是加强消毒杀菌,确保灾后无疫情。县、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检测重点区域疫病的发生,控制传染源,做好洪水消退后的环境清理工作,避免疫情发生;

五是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讯。牢固树立防大讯、抗大灾的思想,做好今年后两个月主讯期的防汛抗洪工作。

篇14:灾后重建工作总结

一、全面完成校舍重建任务,硬件水平大幅提升。

20xx年,我们全面完成了76所学校校舍的重建任务,20xx年春季全市5万余名师生全面告别板房,入驻永久性校舍。全市教学设施设备均达到XX省20xx装备标准,学生生机比达9:1,校校有电子白板,班班通网络,多媒体教室、远程视频教学互动系统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应用于课堂教学。覆盖城乡的信息化支持服务体系和崭新的XX教育装备,给步入后援建时代的XX教育注入了生机和动力,我们进一步加强了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培训,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育人作用。借力重建,XX学校硬件建设达到县域领先水平,省内外的单位、团体、组织、嘉宾纷纷慕名而来,参观我市学校灾后重建成果。

二、加强师资培训,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软实力。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20xx年3月组织全市38名中小学校长赴江苏无锡挂职培训。4月组织校长、副校长参加XX的专项培训。5月组织部分学校的校长参加省级专项培训;6月-7月将全市九年一贯制学校分管小学副校长分为5批先后参加XX省教育厅灾区中小学校长管理能力提升培训。7月校级干部、教导处管理人员参加教育部、儿基会组织的爱生学校理念远程培训。在香港嘉里集团郭氏基金会的援助下,务实有效地开展教导主任65人培训。10月组织我市中小学41名校级干部赴江苏南通挂职学习一个月。

二是深化干部选拔任用改革,建立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机制。结合布局调整,通过提拔、轮岗、交流、调任等方式进行了70余名干部选任。截至目前,7名师培中心的教研培训人员到镇乡学校任职,10名城区学校的干部到镇乡学校任职,9名镇乡学校的干部到城区学校任职,2名干部在城区学校之间交流,6名干部在镇乡学校之间交流。一大批城区学校和教师培训中心的优秀干部交流到镇乡学校,提高了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XX教育形成了学校干部良性流动、管理水平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2、培养教师职业精神,增强教师队伍集体活力。

一是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倡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大对有偿补课和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教师骨干队伍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注意教师骨干队伍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发挥,今年我们推荐了3名教师参加XX省第九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

二是加强学习交流,把握发展方向。组织全系统教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各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和完善学校三年发展计划、五年发展规划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坚持理想教育,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学校发展与个人发展”等讨论活动。

三是深入实施以整体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综合素质为核心的教师全员培训。在郭氏基金会援助培训以及国培计划等基础上,我们除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心理教师培训外,还陆续增加了国学经典诵读、美术教师培训、“四课”技能培训、高中新课改培训、音乐教师培训、小学英语教师、中学生物、小学科学教师培训等项目,开展教师优质课竞赛和技能比赛,进一步加强了现代教育技术使用培训和对教学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培训。全年各级各类教师参培人数达2000余人次。

三、重视质量,教育教学成绩不断提高。

1、中高考成绩优异。今年我市参加高考人数1628人,三本以上上线841人,其中一本198人,二本438人,三本205人。综合上线率达到51.66%,再次取得了总上线率和应届上线率均为XX市第一的好成绩,创我市上线率历史新高,超额完成XX市教育局下达的高考奋斗目标。我局荣获XX市普通高中20xx级教学管理一等奖,XX中学与南轩中学也同时荣获了XX市教学质量一等奖。全市中考A等学生共计895人,占参考人数的33.86%,比去年提高了3.86个百分点,稳居XX市前列。两类高中招生工作也按计划顺利完成。

2、顺利组织全市学科骨干教师风采展示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学科以“有效课堂研究”为中心,举行了优质课竞赛和专题讲座等活动,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崭露头角;开展了XX市初中化学教师技能大比武,优胜者代表XX赴江苏参赛,取得了一等奖、二等奖各一个的好成绩;深化与江苏学校“手拉手,结对子”活动,双方不断互派干部和教师学习与交流;顺利组织开展了20xx年特岗教师的招募工作。

3、教育科研工作取得较大突破。获得中国学前教育学会“十一五”规划课题一等奖。在第四届XX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中取得1个一等奖、4个三等奖的好成绩。取得XX省第十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1名。参加第二届XX市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评选取得4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取得XX市“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评选3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XX市第十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2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为推动教育发展,我们坚持每年4月份召开一次全市范围内的教育发展研讨会,今年的主题是“灾后教育教学重建研讨与经验交流”。

四、紧扣教育实际,扎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教育系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各学校(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生机和活力。

一是做好公开承诺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五好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岗位争创系列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党支部和党员个人的公开承诺工作。全系统46个党支部、1348名党员已全面完成公开承诺。结合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我们在全市3400余名在职教职工中开展了师德承诺及践行承诺活动,扎实了开展学科竞赛和素质练兵等活动,以此提高教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教师职业规划活动。教职工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自身岗位特点,以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理想为目标,以丰富和锤炼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手段为重点,立足岗位实际,制定自己3-5年的成长和发展规划,撰写《职业规划书》,并在学校的指导和督促下付诸实施。

三是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五好四强”、“五带五争”、“千百十”、“四个一”、“七个一”等党建创建活动,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通过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助推教育科学发展的措施,推进党组织服务科学发展长效化。20xx年新发展党员27名,24名预备党员转正,考察确定22名入党积极分子。在建党89周年之际,隆重举行“七一”庆祝大会,表彰了10个五好基层支部,10个优秀支部书记,101名优秀共产党员。受到市委表彰的优秀党组织2个,优秀党员1名。

四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在“8.13”清平泥石流灾害和“8.19”特大暴雨中,教育系统快速反应,紧急调度,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连续奋战,涌现出了付润章等一批典型。仅用6天时间建成了清平板房学校,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清平学校以及全市所有学校9月1日顺利开学,XX教育经受住了考验。

灾后重建工作总结

地籍测绘年终工作总结

危房重建申请书

浅谈重建课堂教学模式

后350字作文

《水浒传》后感

灾后重建工作情况汇报

重建申请书400字左右

农村拆房重建协议书

家访后教师随笔

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结(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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